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昊华科技全资子
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部分内容有误,特更正如下:
更正前:
1.“(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告落款时间:“2020年3月23日”
更正后:
1.“(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催化材
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告落款时间:“2021年3月23日”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