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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jsexpressway.co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413,272千元,每股盈利约

0.8760元,本公司董事会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7元(含税)。拟派股息预期于2024年7月26日派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宁沪高速600377-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
ADR美国场外市场JEXYY47737310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晋佳屠骏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电话8625-84362700-3018388625-84362700-301835
电子信箱jsnh@jsexpwy.comtujun@jsexpw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2023年,我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实现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超12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2%,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持续提高。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不断形成与壮大,为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交通需求的变化来看,目前江苏各产业主要销售区域位于长三角地区,公路运输在其中发挥主导保障作用。随着江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货运“高价值、小批量、时效强”的特征更加凸显,“门到门”、专业化需求持续增长。短距离快捷直达的公路运输在畅通经济循环、稳定优化供应链中的优势将持续保持。

从竞争格局的变化来看,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现代物流及快递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对后续公路货运量的增长提供保障。据国家统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路运输承担了我国49.14%的旅客运输量和72.45%的货物运输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从所处区位来看,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上市路桥公司,专注于持续整合苏南路网内优质路桥项目,所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江苏省一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支撑性作用。202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8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80%,位居全国第二,并有5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破万亿。江苏省经济运行“平开中高后稳”,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的外部条件。

从市场形象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连续四年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最高级A级;2023年,公司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企业大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案例”、第二十五届上市公司金牛奖“2022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和“2022年度金牛卓越企业家奖”、荣获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2022年度ESG金牛奖百强”。接连斩获多个权威奖项彰显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认可。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排名靠前。并且,公司上市以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派息率,高额现金分红彰显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保证股东长期稳定回报的责任担当。

(三)公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并曾在2013、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当前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时间尚未确定。

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防控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相关经营主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等方式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根据免费通行期限予以相应补偿。截至目前,江苏省尚未明确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相关补偿政策。

2021年6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省相关部门已在研讨、制定并试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公司密切关注差异化收费政策动向,目前集团所辖各道路未被纳入差异化收费范围。

2023年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对每

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此外,ETC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以及江苏省区域内的“运政苏通卡”和“港优车”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路桥主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9,510,967千元,同比增长约29.88%,通行费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约62.61%。其中,沪宁高速日均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4,386.08千元,同比增长约22.66%。

配套业务。报告期内,集团配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844,055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05%。其中,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0,440千元,同比增长97.04%,主要由于去年同期部分服务区终止原租赁合同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减免租金;受油品销量上升影响,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16,583千元,同比增长63.02%,油品营业毛利润同比增长72%。在油品销售业务营业毛利润同比增长的带动下,配套服务业务营业毛利润同比大幅上升。

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受风速下降等天气因素影响,云杉清能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减少,集团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42,167千元,同比下降约1.46%。

地产业务。集团房地产开发销售由子公司宁沪置业公司、瀚威公司经营。报告期内,集团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存量项目去化。报告期内,集团结转销售收入约474,898千元,同比下降29.55%,主要由于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其他业务。一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情况。报告期内虽然路网通行量上升,但由于联营企业沿江公司去年同期以转让沪苏浙公司100%股权方式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确认投资收益基数相对较高,导致集团参股联营路桥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504,252千元,同比下降约31.25%;参股联营金融类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30,656千元,同比增长约11.45%。二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到分配情况。报告期内,集团累计收到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红等收益约人民币536,707千元,同比下降约17.93%,主要由于公司投资的基金分红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三是子公司广告经营、管理服务等业务收益情况。报告期内,该等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23,870千元,同比增长约57.25%,主要是子公司广告收入的增加和新增酒店服务收入。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78,661,443,944.3678,458,345,074.070.2674,246,831,643.3267,662,020,72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87,287,307.0631,940,807,710.116.4132,042,387,869.4230,230,283,751.28
营业收入15,192,010,226.0413,255,603,107.7214.6114,260,532,858.1813,792,587,24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3,271,587.293,724,115,165.8718.514,280,010,033.094,178,794,49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74,743,637.633,423,828,879.8821.933,763,332,484.593,678,823,21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92,424,081.755,527,921,046.4433.735,702,769,303.255,467,265,535.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911.23增加2.16个百分点13.9014.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7600.739218.510.84960.82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7600.739218.510.84960.8295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629,503,688.103,506,508,265.374,473,101,196.033,582,897,07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071,673.501,254,823,702.121,554,872,523.94376,503,68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8,526,591.221,169,635,888.481,416,772,710.74409,808,447.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3,269,207.652,007,685,229.631,924,426,237.791,837,043,406.6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87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75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02,742,578,82554.44--国有法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589,059,07711.69--国有法人
BlackRock,Inc.-23,557,897110,909,6172.20--境外法人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Inc.-62,251,75284,502,8451.68--境外法人
JP Morgan Chase&Co.-5,265,96973,625,8571.46--境外法人
Citigroup Inc.-12,311,10161,398,1341.22--境外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527,90128,385,4550.56--其他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705,70016,704,3000.33--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23,471,49615,048,0260.3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7,268,41112,200,0980.24--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21宁沪G1175706.SH2026-02-02103.70
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1宁沪G2185046.SH2026-11-2483.0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宁沪G1185680.SH2025-04-20102.9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宁沪G2137686.SH2025-08-2352.55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2宁沪1137962.SH2025-10-2472.5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2宁沪G3138630.SH2025-11-2952.95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宁沪高MTN001102001586.IB2025-08-21203.98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1102101110.IB2024-06-17103.45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2102102145.IB2024-10-2753.3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1宁沪高MTN003102103072.IB2024-11-2453.13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2宁沪高MTN001(科创票据)102281915.IB2025-09-1572.49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2宁沪高MTN002102282216.IB2025-10-1132.49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2宁沪高MTN003102282433.IB2025-11-0252.55
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1012380018.IB2023-04-0762.30
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2012380014.IB2023-04-0762.30
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3012380017.IB2023-04-0752.30
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4012380020.IB2023-04-0762.30
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5012380395.IB2023-05-1242.15
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6012380390.IB2023-05-1242.15
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7012380752.IB2023-05-2642.36
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8012380756.IB2023-05-263.72.36
2023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09012381338.IB2023-07-0710.52.18
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0012381345.IB2023-07-0752.18
2023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1012381350.IB2023-07-0742.18
2023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2012381348.IB2023-07-0742.18
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3012381460.IB2023-07-14102.23
2023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4012381459.IB2023-07-1442.23
2023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5012381848.IB2023-08-113.52.22
2023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6012381936.IB2023-08-2532.07
2023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7012382533.IB2023-10-206.12.03
2023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8012382539.IB2023-10-206.22.03
2023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19012382605.IB2023-10-203.12.08
2023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20012382965.IB2023-11-173.52.04
2023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21012383799.IB2024-01-195.42.30
2023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22012383801.IB2024-01-1952.30
2023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23012383800.IB2024-01-1952.30
2023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3宁沪高SCP024012384059.IB2024-02-063.52.43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3年2月2日兑付第2年利息3700万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3年11月24日兑付第2年利息2464万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3年4月20日兑付第1年利息2900万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3年8月23日兑付第1年利息1275万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3年10月24日兑付第1年利息1806万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23年11月29日兑付第1年利息1475万元。
2022年度第四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四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2年度第四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四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3月3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2年度第四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四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2年度第四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度第四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4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5月1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5月12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7月1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8月1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8月25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3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11月1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8月21日兑付第3年利息7,960万元。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6月17日兑付第2年利息3,450万元。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10月27日兑付第2年利息1,650万元。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11月24日兑付第2年利息1,565万元。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已于2023年9月15日兑付第1年利息1,743万元。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兑付第1年利息747万元。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11月2日兑付第1年利息1,275万元。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48.0251.63减少3.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174,743,637.633,423,828,879.8821.93
EBITDA全部债务比0.24570.190828.77
利息保障倍数5.96525.10016.9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15,192,010千元,同比增长约14.61%;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5,697,780千元,同比增长约2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413,272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87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18.5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1、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a)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 20号) (“新保险合同准则”) 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 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09]15号) 。

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 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2023年2月17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交控和云杉资本。2023年2月27日,宁沪投资公司、保理公司与江苏交控、云杉资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4,600万元,其中:江苏交控80%标的股权的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7,680万元;云杉资本20%标的股权的受让对价为人民币6,920万元。2023年7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办理保理公司股东变更。本报告期,宁沪投资公司收到保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4,600万元,并完成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保理公司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云杉清能公司与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交控清洁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云杉清能公司持股65%,通湖物流园持股35%,注册资金按实际投资项目进展分批到位,宿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变更登记。本报告期,云杉清能公司出资人民币390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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