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各位成员勤勉尽职,在会议中能做到充分发表意见,实现有效监督。
2020年度,股份公司共召开监事会6次,审议议题11项。 |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具体议案 | 方式 |
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4-28 |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 现场 |
2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6-23 | 审议《关于推举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 | 通讯 |
3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8-28 | 审议《公司202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 现场 |
4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10-29 | 审议《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 | 通讯 |
5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11-26 |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咸秀玲) | 通讯 |
6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12-11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咸秀玲) | 通讯 |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都出具了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七)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后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