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015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8号),核准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756万股新股。
2016年6月22日,公司完成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52,742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16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首开集团认购的股份上市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自2016年6月28日起限售36个月的相应股份);其他股东认购的股份上市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自2016年6月28日起限售12个月的相应股份)。上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首开集团 | 自2016年6月28日起限售36个月的相应股份 | 2019年6月28日 | 是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自2016年6月28日起限售12个月的相应股份 | 2017年6月28日 | 是 |
首开集团其他相关承诺均已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均得到了严 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55,27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单位: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位: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755,274 | 1.31% | 33,755,274 | 0 |
合计 | 33,755,274 | 1.31% | 33,755,274 | 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33,755,274 | -33,755,274 | 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3,755,274 | -33,755,274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545,809,968 | 33,755,274 | 2,579,565,24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545,809,968 | 33,755,274 | 2,579,565,242 | |
股份总额 | 2,579,565,242 | 0 | 2,579,565,242 |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首开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衡 朱 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