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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1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40.00万元,本年度使用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007.4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63.52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9,170.92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8,031,357.45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0,529,955.8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8,561,313.34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154,124,387.74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核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华菱汽车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华菱汽车法定代表人代表华菱汽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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