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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汉马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7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4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3,997.0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572.8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2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4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257,400,000.00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9,073,997.06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人民币272,776.31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9,346,773.37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11,851,429.20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66,301,228.7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478,152,657.94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关于类金融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现为了落实承诺中的相关事项,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电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广诚德明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诚德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融和电科股权。公司与广诚德明于2021年8月27日签订了《关于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475号)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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