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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同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境内A股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准则规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分别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其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核心改变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的租赁业务梳理后,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2021年首次执行后,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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