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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宁波韵升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受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全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25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37元/股调整为6.27元/股。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588.80万份。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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