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晓君等1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08万份;公司原副总裁朱建康因于2020年11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50万份。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25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完毕。因本次系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现金红利为每股0.09825元。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P0-v=6.37-0.09825≈6.27元/股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7号公告)
董事毛应才、邬佳浩、朱世东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8号公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减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