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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相关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年)》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一致同意本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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