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聘任涂东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涂东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没有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没有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2、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聘任涂东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涂书田 刘二飞
朱星文 柳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