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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公司代码:600362 公司简称:江西铜业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江铜营销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深圳江铜营销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江西省江铜台意特种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 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冶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贵溪)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地勘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江铜-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铜华北(天津)铜业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金融与衍生工具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赊销与预付风险、套期保值风险、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2019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江西铜业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273,028,960 股股份,占

恒邦股份总股本的 29.99%, 为恒邦股份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一期,总第一期),未将恒邦股份纳入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依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表》,包含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缺陷认定标准。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控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大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大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6%小于等于10%小于等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6%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迹象之一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控制环境无效; 3、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4、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 5、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迹象之一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1、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2、 以往已出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缺陷未按期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业务能力的损失,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1、重大业务的失误,情况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投入时间、人员和成本超出预算20%以上)才能得以控制,或者情况失控并给企业存亡带来重大影响 2、风险造成公司整体无法达成其部分关键营运目标或业绩指标,任一未达标指标完成率低于90%,或受风险影响的部门/单位无法达成其所有关键营运目标或业绩指标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 陷之间对营运有一定影响,情况需要付出较小的代价(投入时间、人员和成本超出预算6%以内)可以得以控制
资产损失大于等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8%以上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 陷之间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6%,大于等于4%
法律法规的遵循程度重大商业纠纷、民事诉讼或仲裁,标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一般商业纠纷、民事诉讼或仲裁,标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大于等于4%
对安全的影响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员工态度,能力 和数量的影响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系指中级含中级技术人员/二级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5%以上的流失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1%以内的流失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由于设备、人员、系统、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受风险影响的部门/单位普遍业务/运营中断达到3天及以上,或 2、 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被中央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高度重视或开展调查;或者引起官方主流媒体极大关注;或企业需要1年以上时间恢复声誉,或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中央政府或者监管机构的调查,遭致处罚,或 4、无法弥补的灾难性环境损害,或造成《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环境事件发生;或被国家环保行政部门通报,并被要求停产整顿 ,或 5、严重损害员工利益,影响整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或造成职工个人或集体进京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重要缺陷介于重大缺陷与一般缺陷之间
一般缺陷1、由于设备、人员、系统、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受风险影响的部门/单位普遍的业务/运营中断4小时以下,或可迅速恢复,或 2、负面消息对企业声誉基本没有受损或媒体的关注;或企业能够迅速化解负面消息带来的影响,或 3、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地市级政府部门的调查、诉讼或处罚,或可能存在轻微的违反法规的问题,以口头警告为主,或 4、被区县级环保部门处以行政罚款;或对环境或社会造成一定的或暂时的影响,但不破坏生态系统;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或需要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可不采取实质性行动但需密切关注,或 5、一定程度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降低其工作效率;或发生职工群众到总公司个人或集体上访,对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产生某些程度的不利影响。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龙子平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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