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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18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本公司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资产方面,本公司于2019年1月

1日起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上,对资产和负债科目进行重分类,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租赁准则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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