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4,326,65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3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鹏盛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6月20日期间,上海鹏盛未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214,326,656 | 22.32% | 其他方式取得:214,326,656股 |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具体包括:受让方式、转增(送)股本、配股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0 | 0% | 2022/3/22 ~2022/6/20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214,326,656 | 22.32%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海鹏盛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上海鹏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仍处于减持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