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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公告

2020年8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号。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恒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拟出让恒丰集团 100%股权,股权转让将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受让方。

2020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恒丰集团出具的《关于恒丰集团混改信息正式披露的告知函》,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国投”)于2020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恒丰集团股权转让信息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转让比例为100%,挂牌起始日2020年12月15日,挂牌截止日2021年2月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及函件的主要内容

牡国投于 2020年12月14日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系统中进行恒丰集团混改信息录入,12月15日进行正式披露,拟转让所持恒丰集团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huaee.net)上披露的《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恒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9.93%的股权,本次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投资者,将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混改股权转让将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受让方,是否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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