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年10月26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增加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增加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与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最高限额,增至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全年交易额增至 | 年初预计 | 本次增加 | 截至披露 日实际发 生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880 | 620 | 637 | 0 | 1.5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莲花湖路36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