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54 公司简称:*ST敦种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敦种 | 600354 | 敦煌种业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顾生明 | 杨洁 |
电话 | 0937-2663908 | 0937-2663908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 |
电子信箱 | dhzygsm@163.com | dhzyyj@163.com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850,920,438.40 | 1,964,665,507.74 | -5.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6,492,162.68 | 530,681,376.13 | -6.44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541,377.86 | -35,287,554.96 | |
营业收入 | 411,387,818.98 | 455,721,151.79 | -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189,213.45 | -81,725,441.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814,266.60 | -85,110,977.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6 | -12.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48 | -0.1548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48 | -0.15484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9,15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2 | 68,170,168 | 0 | 无 | 0 |
江苏融卓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2 | 55,000,000 | 0 | 质押 | 20,61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0 | 29,568,876 | 0 | 无 | 0 | |
甘肃星利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8 | 9,400,000 | 0 | 无 | 0 |
金塔县供销合作联社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7,574,480 | 0 | 无 | 0 |
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国有法人 | 0.85 | 4,511,494 | 0 | 无 | 0 |
林丽圆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693,594 | 0 | 无 | 0 |
孙晓芳 | 境内自然人 | 0.47 | 2,492,798 | 0 | 无 | 0 |
周靖波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394,923 | 0 | 无 | 0 |
谭欢钦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150,00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发起法人股股东、社会公众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政策的修订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