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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致同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致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1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4年1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提交致同予以审计。

(四)2024年4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结果出具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致同出具的初步审计结果予以认同。

(五)2024年4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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