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冬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7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