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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3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特此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通知的相关要求,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推选白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女士、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白雪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占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女士、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

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克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王雪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雪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新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王新革女士的履历,王新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王新革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要求。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新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新革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姚长斌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1)。

1.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姚长斌先生、于清进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的履历,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姚长斌先生、于清进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姚长斌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阅于清进先生的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于清进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雪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于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于国锋先生的履历,于国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于国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于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唐涛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2)。唐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姚长斌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安全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截至目前,姚长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于清进先生,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副经理兼总会计师,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资产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财税价格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拉美地区党工委常委、拉美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于清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于国锋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

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于国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孙柏铭先生,男,1967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工学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孙柏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涛先生,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西安石油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曾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企管法规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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