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心
2021年12月28日,经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我正式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履职时间有限,未进行独立董事相关的具体工作。在后续任期内,我将严格遵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上是我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本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向与会股东进行报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秉心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