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澳柯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2023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初始财务会计报表,并认真听取、审阅中兴华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方式、范围、对舞弊的考虑以及风险评估程序等,确保有关工作安排是恰当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事中沟通,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配合审计工作情况、审前沟通中会计师注意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尚需公司完成的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三)在审计工作基本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就期后事

项、关联交易与担保的披露、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重大会计或审计分歧等进行了充分的事后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表决,确保中兴华所编制的相关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结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保证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