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孟庆春先生、周咏梅女士和黄东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前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严格、全面的核查与评估,现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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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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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孟庆春先生、周咏梅女士和黄东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前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严格、全面的核查与评估,现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各位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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