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材料,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王都、崔东树、祝继高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