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采芝林药业”)、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中药科技公司”)。
●增资金额及方式: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白云山”)使用原募投项目“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募集资金中的 11,842.90万元(人民币,下同)通过全资子公司采芝林药业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孙公司甘肃中药科技公司增资,用于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本次增资采用分期增资的方式,具体金额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决定。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6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446,528.33元,已于2016年8月11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万元)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其中 | (1)资产投入 | 35,000.00 | 35,000.00 |
(2)研发投入 | 115,000.00 | 115,000.00 | |
2 | “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181,779.00 | 100,000.00 |
其中 | (1)明兴公司异地改造项目 | 100,210.80 | 60,000.00 |
(2)何济公异地改造项目 | 81,568.20 | 40,000.00 | |
3 | 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 | 138,912.26 | 108,000.00 |
4 | 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 240,000.00 | 200,000.00 |
5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0 | 216,344.65 |
合计 | 942,691.26 | 786,344.65 |
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采芝林药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456,225,430.23 | 2,736,315,621.47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78,046.02 | 39,797,589.36 |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2,659,711,573.25 | 1,869,152,216.20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0,688,040.98 | 244,009,994.94 |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513,853.87 | 2,564,003.67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3,606.78 | -902,667.25 |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66,198,318.71 | 29,844,271.22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762,552.44 | 29,836,159.22 |
项是基于本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所增资孙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依据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后,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事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白云山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白云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白云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