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与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我们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储小平、姜文奇、黄显荣、王卫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