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邮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执行董事张春波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小平先生、黄显荣先生和王卫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时,同意授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同签署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本公司与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编号为2019-086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楚源先生、程宁女士及刘菊妍女士就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