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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BAIYUNSHAN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4 月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      录
§1 重要提示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重要事项
§4 附录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或“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长李楚源先
生、副董事长陈矛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房书亭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止第一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高级经理姚
智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司在香港刊登的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及 13.10B
条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
文而作出。
     1.6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歧
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项目                                                                      年度期末增减(%)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人民币千元)                       13,020,371                    12,249,123                6.30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人民
                                           7,148,831                     6,831,768                4.64
币千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
                                                5.54                          5.29                4.64
  民币元)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1-3 月)                    增减(%)
             项目                     (1—3 月)
                                                           调整后            调整前
                                      (未经审计)                                                调整后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
                                            165,476          606,861           546,654        (72.73)
  币千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3            0.48                 0.67      (73.37)
  (人民币元)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1-3 月)                    增减(%)
             项目                     (1—3 月)
                                                           调整后            调整前
                                      (未经审计)                                                调整后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4,675,666        4,154,100        2,972,154           12.5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
                                             317,693         262,197           153,185           21.17
  币千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09,979         257,463           149,479           20.40
  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46          0.208             0.189           18.3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46          0.208             0.189           18.34
                                                                                             减少 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4            4.60                 3.6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减少 0.08
                                                4.43            4.52                 3.58
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非经常性损益涉及项目及金额包括:
                                                            金额
     项    目(2014 年 1-3 月)                                               说明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52)
                                                                    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政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105     府补助当期转入营业外收
                                                                      入的金额。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4)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回
     委托贷款损益                                           (2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366)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21)
                     合 计                                  7,715
2.2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户数为 82,029 户。其
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东 82,002 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的股东 27 户。
                                           约占总        本报告期末   所持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
股东名称                                   股本比          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的股份数
                                  性质
                                             例(%)             (股)         (股)           (股)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45.24     584,228,036    34,839,645               无
(“广药集团”)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外资股     17.00     219,591,479             无          未知
  公司注
西藏丹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内资股      0.54        6,993,664            无          未知
赵旭光                            内资股      0.51        6,560,000            无     5,747,5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0.39        5,063,556            无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0.39        5,000,000            无          未知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
  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内资股       0.28       3,651,646            无            未知
  基金
赵芝虹                            内资股       0.28       3,638,615            无            未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内资股       0.28       3,600,000            无            未知
  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崇德影视传媒有限公
                                  内资股       0.27       3,491,460            无            未知
  司
 注: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持有的外资股(H 股)股份乃代表
      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本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增减变动
      项目                                                                        变动原因
                      (人民币千元)         日(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本公司属下
                                                                             贸易企业采用银行承
应付票据                       177,599             130,774         35.81     兑汇票的结算方式融
                                                                             通短期资金,减少融
                                                                             资成本。
                                                                           本报告期,本公司属下
                                                                             企业积极拓展优质供
应付账款                     2,097,174           1,470,361         42.63
                                                                             应商,获得较长的商
                                                                             业信用政策。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止,本集团应付未付
应付利息                            890                  675       31.83
                                                                             银行利息有所增加所
                                                                             致。
                                                                           本报告期,本公司派发
应付股利                        42,247             113,513       (62.78)
                                                                             特别股息所致。
                                           2013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增减变动
      项目                                  (调整后)                            变动原因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期,本集团加强
财务费用                           625             10,296        (93.93)        内部资金管理,利息
                                                                                收入增长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
                                                                                持有的哈药集团股份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24)                     464    (148.20)        有限公司及哈飞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股价下降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收
营业外收入                    11,122                5,668             96.21     到的政府补助同比有
                                                                                所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非
营业外支出                        2,463                  476      417.23        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
                                                                                比有所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
                                                                                现利润总额增加及综
所得税费用                    85,964               54,234             58.51
                                                                                合所得税税率提高所
                                                                                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付的职工薪酬和各项
                             165,476              606,861        (72.73)
  金流量净额                                                                    税费同比有所增加所
                                                                                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5,206)             (60,942)        (39.82)        大生产基地建设的投
  金流量净额
                                                                                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59,766)           (36,347)      (64.43)        发 2013 年特别股
  金流量净额
                                                                                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本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为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股改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团将在法律法规许可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支持广州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即本公司)建立以上市公
                             司的业绩增长作为管理层实施认股权利的先决条件的股权激
                             励制度。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06 年 3 月作出,长期有效。
    是否有履行期限           不适用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备注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提出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方案。
     3.3.2 上市公司独立性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本公
    承诺内容                   司的独立性,保持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2.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股
                               权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是否有履行期限           不适用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3.3.3 避免同业竞争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广州药业及其下属企业除
                                   外,下同)应避免从事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
    承诺内容
                                   后存续的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
                                   营,避免在广药白云山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公司、企
                                   业增加投资,从事与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业务和经营。广药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下属企
                                   业不从事与广药白云山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
                                   广药白云山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
                                   外,广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
                                   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广药白云山带来不公平的影响
                                   时,广药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下属企业放弃与广
                                   药白云山的业务竞争。
                                 2.广药集团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广药白云山造
                                   成的直接或/及间接的经济损失或/及额外的费用支
                                   出。
                                 3.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
                                   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是否有履行期限               正在履行中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不适用
    解决方案                     不适用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为彻底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广药集团承诺,待广药
                                   总院完成公司制改建、股权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
    承诺内容
                                   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将广
                                   药总院 100%股权依法转让给本公司。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广药总院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设立,履约期限截至 2015
    是否有履行期限
                                   年 6 月 27 日。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3.3.4 规范关联交易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承诺内容                       (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广药白云山及其下属企业
                                   除外,下同)应尽量减少、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交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若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下属企业与本公司
                                   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港交所上市
                                   规则》、《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存续的广
                                   药白云山及广药白云山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
                                   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是否有履行期限               不适用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3.3.5 股份限售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广药集团及其与关联企业因本次广药白云山向广药集
                                     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
    承诺内容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广药白云山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3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
    是否有履行期限
                                   登记手续,该承诺履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3.3.6 商标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广药集团承诺,在下述任一条件满足之日起两年内,
                                   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王老
    承诺内容
                                   吉系列商标(共计 25 个)和其他 4 个商标(包括注
                                   册号为 125321 的商标、注册号为 214168 的商标、注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册号为 538308 的商标和注册号为 5466324 的商标)
                                   依法转让给广药白云山:(1) 2020 年 5 月 1 日届满之
                                   日,或在此之前许可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仲裁机构裁
                                   定失效/无效/终止,或在此之前协议双方同意后终止
                                   或解除许可协议;或(2) 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依法
                                   不再拥有许可协议中约定对王老吉商标的优先购买
                                   权。
                                 2. 在原承诺函的基础上,广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
                                   待王老吉商标全部法律纠纷解决,自可转让之日起两
                                   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将“王老吉”29 项系列商标
                                   及《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含本日)
                                   后广药集团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及拥有的其他王老吉相
                                   关商标及 4 项商标依法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可以现
                                   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转让价格以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部门核准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依法确定。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广药集团 2012 年 6
    承诺时间及期限               月 15 日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承诺,有效期至承诺履
                                 行完成日止。
                                 综合“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情况,履约期限截至 2015
    是否有履行期限
                                 年 1 月 20 日。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正在履行中
    解决方案                     不适用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本公司
                                  广药集团与广州药业现就《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商标托管协议书》(“该
                                    协议”)项下交易互相承诺如下:
                                  1.双方应在该协议生效后尽快且并不迟于首次对该协
    承诺内容                        议项下的托管王老吉商标签订许可使用续展协议或
                                    新订许可使用协议前,由双方就新增商标许可/续展
                                    的具体安排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下称“补充协
                                    议”)作为该协议的补充文件。惟双方同意有关补
                                    充协议应体现现时列明于该协议内广药集团每年向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支付(i)基本委托费用的人民币 1 百万;及
                                    (ii)新增商标许可费用其中的 20%作为本公司的受
                                    托收入,余下的 80%归广药集团所有。
                                  2.双方进一步互相承诺, 将来按上述的安排由双方签
                                    订的补充协议须符合港交所与上交所的适用上市规
                                    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及
                                    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10 章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日常关
                                    联交易的规定,包括补充协议必须列明补充协议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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