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21年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半年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5 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 2021 年 8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2 月3 日正式施行的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 2021 年 8月 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