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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宏达股份关于公司党委专户和工会专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党委专户和工会专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元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包括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资金的总金额为15,399,940.85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63.74美元,按2021年3月21日结息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7,509.29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31)。

2021年8月12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已于2021年8月11日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另外10个账户中的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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