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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股票代码:600331二○二一年五月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

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参加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公司登记备案。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如需在大会上发言,应在发言前将发言内容要点报秘书处,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投票方法可参见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相关提示。

以上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O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审查会议有效性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提名本次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议案:

1、宏达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达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宏达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宏达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宏达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罗晓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应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选举蒲堂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六、股东发言

七、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情况,律师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一、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077.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4,632.63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16,323.08万元(经审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9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万元,减值金额为 190,416.99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2、根据 2019 年度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 12 号之一), 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款计提延迟履行金,2020年度公司计提延迟履行金5,138.91万元,该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

3、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蔓延和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上游矿山开工不足,原料供应紧缺,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公司生产装置开车负荷下降,产销量下降;同时锌产品消费低迷,价格下降,有色产品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公司本部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0年实际生产6.44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0年实际生产5.04万吨;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36万吨/年,2020年公司实际生产36.04万吨;复肥产能20万吨/年,2020年公司实际生产13.76万吨;合成氨产能10万吨/年,2020年公司实际生产合成氨7.45

万吨。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对国内和国际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公司所属有色金属锌冶炼和磷化工行业在供应链以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也面临巨大挑战。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适时调整生产负荷与产品结构,优化组织生产。

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疫情初期一方面锌产品市场低迷,物流运输困难,下游需求匮乏,产品价格急剧下跌,0#锌月均价从1月1.84万元/吨,最低跌至1.54万元/吨。另一方面,国内矿山开工率不足,国外锌精矿无法进入国内,原料供应紧张,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产销量比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坚持以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效益为中心,立足市场,优化生产经营策略,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凝聚力量,增添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提升,全面深入开展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困境中求生存,共克时艰渡难关,努力弥补因宏观环境突变造成的不利影响。

磷化工方面,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作为行业内化肥生产的重点企业,疫情期间,公司先后被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列入重点企业(磷铵产品)生产企业重点监测名单,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重点磷复肥生产企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列为民生保供企业。公司抓住机遇,深入分析疫情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准确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牢牢抓住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节奏,准确把握磷酸、复肥系列产品的销售节奏,公司抓好生产组织,通过优化工艺指标、严控富余养分、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落实精细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运用新技术新设备等措施,做强做精磷酸盐,利用现有资产,优化装置配置,丰富产品种类,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实施了利润拳头产品工业级磷酸一铵扩能改造;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新建20万吨/年高塔复肥建设项目。强化营销龙头,精准把控市场,促进产销两旺,实现了2020年磷化工产品产销量、经济效益同比大幅提升。

公司于2020年累计收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助2,339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公司将其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

二、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的意见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董事会无异议。

2、2020年四川信托TOT项目停发,出现流动性问题;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公司一直持续跟踪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情况,适时收集相关信息,以便恰当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通过包括多次致函、现场沟通及聘请评估机构等方式,希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进一步获取有关四川信托的信息,但均未取得能够充分支持公司对所持四川信托股权减值作出可靠估计的必要资料。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在回顾分析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部门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定[2021]9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认为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

3、因涉及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原3处房产已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309,177,032 元,用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利润返还款。扣除上述处置价款后,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491,675,867.68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公司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计提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年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年审机构未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5、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主张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权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围绕公司主业,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根据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稳固现有市场,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4、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与相关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贷款正常周转,并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科学预计现金流入和支出金额,满足日常支出及偿债需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

6、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处置,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7、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董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黄建军先生、李卓先生、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帅巍先生、张必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建先生、郑亚光先

生和陈云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原非独立董事周佑乐先生、独立董事杨天均先生和王仁平先生届满离任。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5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2020年4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宏达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宏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宏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6、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建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延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5)选举帅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6)选举张必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周建先生为独立董事 (2)选举郑亚光先生为独立董事 (3)选举陈云奎先生为独立董事 10、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1、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0年度进行境内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15、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6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0年7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四川信托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并同意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黄建军775001
李 卓664001
刘 军775001
王延俊775001
帅 巍775001
张必书766100
周 建765100
郑亚光664001
陈云奎665001
周佑乐111000
杨天均111000
王仁平111000

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3次,3名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2020年4月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宏达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宏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宏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6、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8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10月3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宏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佳女士、傅婕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钟素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钟素清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三、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执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依法履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认真审核了相关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编制和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0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四、监事薪酬情况

公司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标准为每人3万元/年(税后),一年发放一次。

五、2020年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监管法规要求,努力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监督检查等工作水平,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发挥专业优势和作用。现将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建先生、郑亚光先生和陈云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原独立董事杨天均先生和王仁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周建,男,1964年出生, 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2002年8月至今,任职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2月至今),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管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57)独立董事,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9)独立董事。

郑亚光,男,1971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资深财务专家。1989.9-1996.7在西南农业大学完成本科(动物公共卫生专业)和硕士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会计方向)学习。1996.7-1999.2任职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间(1998.2-1999.2)在南充市财政局锻炼,副主任科员;1999.3-2011.3任职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其间(2001-2006)师从郭复初教授攻读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任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2011.3-2012.3由独立董事出任原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公司(002200)董事长,

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2.4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从事MBA、MPAcc《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教学工作,并于2014.12出任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至今。现兼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南格尔医学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巴中市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陈云奎,男,1967 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1999年获得执业律师资格,2015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先后在渠县人民检察院、深圳中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周建7610
郑亚光6600
陈云奎6600

专门意见。

3、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建0
郑亚光1
陈云奎1

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黄建军为总经理、王延俊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应刚为副总经理、帅巍为总会计师、杨守明为总工程师。我们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的相关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能够严格按照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四)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预计评估,公司在规定时间就2020年度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并对公司持有四川信托股权具体减值金额及对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金额难以准确计量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和说明,提示风险。后续根据持续跟踪的情况,对前期业绩预告数据进行了更正,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提示投资风险。

(五)年度审计工作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就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繁重,经审慎检视时间和人员安排等方面已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的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主动辞任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我们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同意变更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安排等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就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我们与年审会计师在开始审计前、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

(六)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工透明度,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鉴于截至2020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发布4次定期报告及60则临时公告,涵盖了公司重大事项,能够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公司发展近况。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九)内控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控制状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推动公司不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特此报告。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建、郑亚光、陈云奎

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对国内和国际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公司所属有色金属锌冶炼和磷化工行业在供应链以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也面临巨大挑战。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适时调整生产负荷与产品结构,优化组织生产。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疫情初期一方面锌产品市场低迷,物流运输困难,下游需求匮乏,产品价格急剧下跌,0#锌月均价从1月1.84万元/吨,最低跌至1.54万元/吨。另一方面,国内矿山开工率不足,国外锌精矿无法进入国内,原料供应紧张,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产销量比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坚持以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效益为中心,立足市场,优化生产经营策略,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凝聚力量,增添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提升,全面深入开展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困境中求生存,共克时艰渡难关,努力弥补因宏观环境突变造成的不利影响。磷化工方面,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作为行业内化肥生产的重点企业,疫情期间,公司先后被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列入重点企业(磷铵产品)生产企业重点监测名单,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重点磷复肥生产企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列为民生保供企业。公司抓住机遇,深入分析疫情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准确预测市场的发展趋势,牢牢抓住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节奏,准确把握磷酸、复肥系列产品的销售节奏,公司抓好生产组织,通过优化工艺指标、严控富余养分、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落实精细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运用新技术新设备等措施,做强做精磷酸盐,利用现有资产,优化装置配置,丰富产品种类,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实施了利润拳头产品工业级磷酸一铵扩能改造;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新建20万吨/年高塔复肥建设项目。强化营销龙头,精准把控市场,促进产销两旺,实现了2020年磷化工产品产销量、经济效益同比大幅提升。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6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2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20]5号),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报告权、提案权、处分权等。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为确定公司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价值,公司多次致函四川信托,希望获取四川信托相关财务资料,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未获取四川信托2020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公司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价值进行估值,因评估机构取得的评估资料不完整,无法出具评估结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四川信托仍处于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的工作组管控中。在编制年报期间,公司从四川银保监四川监管局网站获悉四川银保监四川监管局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信托存在包括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在回顾分析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前述行政处罚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16,323.08万元(经审计数据),2020年1-9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万元,减值金额为 190,416.99万元。

2、根据 2019 年度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 12 号之一), 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款计提延迟履行金,2020年度

公司计提延迟履行金5,138.91万元,该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

3、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蔓延和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上游矿山开工不足,原料供应紧缺,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公司生产装置开车负荷下降,产销量下降;同时锌产品消费低迷,价格下降,有色产品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2,327,195,687.24元,比期初减少49.96%,负债期末合计2,278,081,662.52元,比期初减少3.27%。其中:

应收款项35,699,484.20元,比上年期末增加3,207.70%,主要是对部分优质客户的销售订单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结算,本期末尚未到收款期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93,733,233.98元,比上年期末减少35.58%,主要是本期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背书转让或贴现所致。

预付款项43,296,914.61元,比上年期末增加29.25%,主要是期末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比期初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7,578,910.47元,比上年期末减少27.66%,主要是期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比上期期末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59,997,790.81元,比上年期末减少97.30%,主要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在建工程42,754,242.82元,比上年期末减少62.94%,主要是川润公司复产安全整改完成,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二、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0,777,892.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46,326,308.10元。

销售费用20,331,030.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14%,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会计准则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重分类到营业成本所致。

管理费用137,746,179.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52%,主要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川润公司合成氨生产线进行试生产,原暂停试生产的固定资产折旧本期计

入试生产产品成本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等文件,公司本期社会保险费享受减免优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57,240.3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46%,主要是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影响,锌产品产销量、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205,597.99元,上年同期为-52,359,100.23元,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本期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4,765.42元,上年同期-15,299,069.54元,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票据贴现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每股净资产0.02元

基本每股收益-1.10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47%

主营业务毛利率8.18%

资产负债率97.89%

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1)第0306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印刷版。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16,323.08万元(经审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9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万元,减值金额为 190,416.99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20年四川信托TOT项目停发,出现流动性问题;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公司一直持续跟踪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情况,适时收集相关信息,以便恰当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通过包括多次致函、现场沟通及聘请评估机构等方式,希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进一步获取有关四川信托的信息,但均未取得能够充分支持公司对所持四川信托股权减值作出可靠估计的必要资料。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在回顾分析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部门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定[2021]9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认为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对四川信托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90,416.99万元,公司2020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减少190,416.99万元。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主张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权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持有的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谨慎考虑,所作出的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监事会认为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各位股东: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6,326,308.10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99,435,051.79元,截至2020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5,756,705.31元。

鉴于截至2020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6,326,308.1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为1,835,874,411.21元,公司实收股本20.3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的原因

1、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16,323.08万元(经审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9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万元,减值金额为 190,416.99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2、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蔓延和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有色金属上游矿山开工不足,原料供应紧缺,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装置开车负荷下降,产销量下降;同时锌产品消费低迷,价格下降,有色产品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3、根据 2019 年度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 12 号之一), 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款计提延迟履行金,2020年度公司计提延迟履行金5,138.91万元,该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主张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权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围绕公司主业,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根据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稳固现有市场,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3、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4、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与相关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贷款正常周转,并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科学预计现金流入和支出金额,满足日常支出及偿债需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

5、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处置,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6、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并以公司本部不动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或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帅巍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工化肥类同行业上市公司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

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武兴田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磊

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2012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学容

王学容,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5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

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合伙人武兴田、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磊、王学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协商确定,与 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公司拟续聘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法收回的呆坏账予以核销,合计金额为6,197.2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核销原因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1,005,600.101,005,600.10100%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60,966,796.4960,966,796.49100%无法收回
合计61,972,396.5961,972,396.59---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法收回的呆坏账予以核销,对公司2020年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影响,决策程序规范,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资产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2020年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董事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延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帅巍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罗晓东先生、刘应刚先生、蒲堂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上述三名候选人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本议案共分为三项子议案,分别为:

1、选举罗晓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应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选举蒲堂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晓东,硕士,2010年至今任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应刚,大学学历,工程师。先后从事磷复肥及湿法炼锌生产技术管理及经营工作。2001年至今历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厂厂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主管生产技术及经营工作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磷化工基地副总经理。

蒲堂东,大学学历,具备证券公司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国家保密人员从业资格。先后从事行政后勤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密管理及营销管理相关工作。2007年至今历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磷化工基地总经理助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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