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92号)和《德阳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困难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德人社〔2019〕43号)相关规定,2020年6月1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10,486,080元人民币;2020年5月26日和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合计 1,176,120元人民币。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获得补助单位 | 项目名称 | 收到补助时间 | 类型 | 补助金额 | 文件依据 |
1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 2020年6月1日 | 与收益相关 | 10,486,080.00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92号)和《德阳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困难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德人社〔2019〕43号) |
2 | 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 2020年5月26日 | 与收益相关 | 68,007.19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92号) |
3 | 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 2020年6月1日 | 与收益相关 | 1,108,112.81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 |
92号)和《德阳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困难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德人社〔2019〕43号) | ||||||
合计 | / | / | / | 11,662,200.00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的损益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