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新华联控

股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3%。

? 2020年5月18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75,436,620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轮。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

公司总股本的8.63%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518-03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冻结通知书》(2020)京03执保129号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456号获悉, 2020年5月18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75,436,620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轮。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

上述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轮候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轮候冻结 起始日轮候冻结 到期日冻结机关轮候冻结 申请人轮候冻结原因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175,436,620100%8.63%2020年5月18日轮候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175,436,620100%8.63%2020年5月18日轮候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175,436,620100%8.63%------

上述轮候冻结包括孳息(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175,436,6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上述2轮司法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75,436,62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具体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起始日冻结类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175,436,6208.63%175,436,620100%8.63%2020年3月20日司法冻结
175,436,620100%8.63%2020年4月14日司法轮候冻结7轮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
175,436,620100%8.63%2020年4月17日司法轮候冻结
12,946,4297.38%0.64%2020年4月17日司法轮候冻结
175,000,00099.75%8.61%2020年4月20日司法轮候冻结
175,436,620100%8.63%2020年4月24日司法轮候冻结
175,436,620100%8.63%2020年5月8日司法轮候冻结
175,436,620100%8.63%2020年5月18日司法轮候冻结2轮
175,436,620100%8.63%
合计175,436,6208.63%175,436,620100%8.63%--

除本次公告的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外,其他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 年3 月24 日、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8)、《宏达股份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21)、《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23)、《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28)和《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30)。

三、其他说明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