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将审议“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对本次两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的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 刚 刘育彬 李 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