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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等基本情况如下:

张鸣先生,195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于1990年至1996年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博士学历证书。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原上海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等职。2015年5月起分别当选本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芳女士,197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并作为立信会计学院客座教授和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软件学院客座讲师、复旦大学医院总裁班核心师资、上交所培训中心金牌讲师、深交所专家库成员,财政部第三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财税研究所研究员等,在相关专业领域发挥作用。2015年7月起分别当选本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朱晓明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11月起当选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以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了5次会议,就公司的年度审计、定期报告工作、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尽职沟通,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及决议。

1、审计委2017年年报工作及七届一次会议

①、2018年3月15日,审计委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前)的审阅,掌握公司年度财务基本情况,出具了《审计委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第一次审阅意见》;

②、2018年3月26日,审计委成员及独立董事,与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情况沟通,并形成沟通备忘录;

③、2018年4月4日,审计委成员会同全体独立董事,经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沟通,出具了《审计委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第二次审阅意见》;

④、2018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并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2018年一季报工作及七届二次会议

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就公司2018年一季报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3、审计委2018年半年报工作及七届三次会议

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就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审议了《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七届四次会议

2018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增资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计委2018年三季报工作及七届五次会议

2018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就公司2018年三季报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并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实施审计程序,按时、合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报告期内,审计委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未发现其审计存在显见问题。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 公司内审部门在审计委的指导下,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要求,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等,强化对重点业务板块、重点事项的审计和监督,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和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推动管理提升。报告期内,审计部完成了百货、汽车、食品三大事业部及下属业务板块的绩效审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审计,第三方版权事项、东方辰通汽车4S店、工程类供应商评价管理3个专项审计,东方二手车市场审计调查,13个经营单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离任离职审计等,并组织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显见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披露能遵循“充分、客观,真实”的要求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活动。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财政部、审计署、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文)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文)、《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等要求,根据公司制订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和相关方案,不断推进规范实施企业内部控制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管理制度及内控体系的升级及试运行,未发现内部控制的制度、程序与执行存在显见问题。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审、内控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开展之前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就2017年度审计计划、入场审计各时点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确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积极协调,确保在真实、准确、完备的审阅基础上开展工作;同时,审计委会同独立董事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等进行相互沟通工作。报告期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按计划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日常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日常业务来说是必要的,交易对公司、关联方是公平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200万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22%,自增资完成日起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按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未有其它公司未有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7、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履职,并对促进公司的内控等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在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全体成员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尽职尽力,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

审计委委员:张鸣、杨芳、朱晓明(签字)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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