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9-00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 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18年度 发生交易金额 | 2019年度 预计交易限额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转供水电蒸汽 | 市场价 | 9,214,743.66 | 11,512,000.00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接受劳务 | 物业管理 | 市场价 | 561,788.77 | 800,000.00 |
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 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接受劳务 | 物业管理 | 市场价 | 22,884.91 | 50,000.00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公司 | 提供劳务 | 物业管理 | 市场价 | 669,755.19 | 750,000.00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转供水电蒸汽 | 市场价 | 664,254.15 | 1,056,600.00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提供劳务 | 物业管理 | 市场价 | 1,707,019.71 | 2,000,000.00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租入资产 | 梅村物流土地使用权租赁 | 市场价 | 142,857.15 |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租入资产 | 物业租赁 | 市场价 | 266,666.68 | 464,800.00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租入资产 | 物业租赁9F | 市场价 | 794,335.21 | 1,684,052.00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 股东 | 租入资产 | 东方驾校土地使用权租赁 | 市场价 | 1,367,100.07 | |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租赁 (租出) | 市场价 | 830,952.40 | 1,085,000.00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租出资产 | 土地租赁(租出) | 市场价 | 2,814,628.52 | 3,834,600.00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租赁 (租出) | 市场价 | 3,994,194.25 | 5,000,000.00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价 | 2,378,650.42 | 3,500,000.00 |
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出售) | 转供水电蒸汽 | 市场价 | 1,042,190.40 | 1,225,000.00 |
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价 | 76,333.02 | 100,000.00 |
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出售) | 转供水电蒸汽 | 市场价 | 33,603.26 | 60,000.00 |
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租出资产 | 房屋租赁 (租出) | 市场价 | 63,092.85 | 73,200.00 |
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提供劳务 | 物业管理 | 市场价 | 6,379.24 | 7,400.00 |
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 | 关联 公司 | 租入资产 | 金扳手物业 租赁 | 市场价 | 1,111,129.50 | |
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关联 公司 | 租入资产 | 海门店物业 租赁 | 市场价 | 6,977,514.30 | 7,000,000.00 |
无锡民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 公司 | 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156,265.56 | 160,000.00 |
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采购资产 | 采购无形资产 | 市场价 | 4,184,905.54 | 5,000,000.00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15,431.03 | 500,000.00 |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000,000.00 | |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 公司 | 金融服务 | 金融服务 (存贷业务) | 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 | 日均存款3687.19万元 | 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 |
(注: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1322.53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金。该公司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商业及日用工业品的修理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的经批准后主可经营),经批准后的进出口贸易及进口业务代理;物流储存;场地出租;汽车(不含乘用车)的销售;停车场服务;电梯的维修保养。
②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1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振邺。该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涉及专项规定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服务;自有场地出租;经济贸易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停车场服务;黄金、珠宝的销售;验光、配镜服务;摄影服务;钟表修理;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音像制品、书报刊的零售;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16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为江苏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志强。该公司经营范围:电影放映的服务;音像制品、书报刊的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工艺品、日用品、玩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07月29日,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海门市三和镇工贸园区,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仲辉。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暂定贰级);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20日,注册资本179,701.347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金。该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配餐,飞机零配件的制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⑥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无锡市金城东路290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颋。该公司经营范围:保时捷品牌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自行车的销售;百货的零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汽车保养服务(不含维修);汽车展览展示服务;二手车经纪;机械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食品销售;票务服务(不含铁路客票);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汽车按揭代办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0日,注册资本 8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豪。该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国内贸易,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南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祺,经营范围:保时捷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农产品、化妆品、服装、箱包、玩具、工艺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通讯设备、文体用品、自行车、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票务代理;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二手车买卖的咨询中介;会展服务;代办银行贷款手续;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⑨无锡新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霄燕,经营范围: 面向“三农”发放贷
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它业务。
⑩无锡民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无锡,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霄燕,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自有房产出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7日,注册资本82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大为,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5日,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注册地宜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均豪,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类)生产;食品用塑料容器生产;预包装食品(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28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侯福宁,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94%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②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49%股权。
④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同时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朱仲辉等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30%股权(朱仲辉10%,杨彦青20%)。
⑤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⑥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公司,持有其30%股权。
⑦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是上海均瑶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均瑶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⑧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参股公司,持有其40%股权。
⑨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电器有限公司的的参股公司,分别持有其32.5%股权和1.9%股权。
⑩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无锡民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实际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预计2019年度本公司与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规模大致为5,386.27万元,具体每项最高限额详见前面“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销售)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其定价依据是根据水电分表等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与关联方进行结算;租赁资产、接受或提供关联方劳务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根据协议价确定,确定时参考了市场价,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向关联方销售或购进商品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完全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内容均为公司与该关联方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各关联方之间水电汽等公用事业费用结算依据水电等分表的实际使用数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协议》签订于2015年4月1日。
3、本公司与南通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用地的《合作协议》签订于2010年11月。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其营业用房及相关土地。
5、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契约,租用其位于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9层,期限2017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年租金83.40万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海门百货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向其出租南通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中路369号2220.9M
房屋,自2011年9月29日期限为12年。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末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向其出租无锡金城东路(东方汽车新城)17280平方米占地面积及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为20年。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签订“千积变项目三期Q4”项目开发合同,金额为103.60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