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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达娃次仁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公司募投项目“昌都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项目”、“林芝年产90万吨环保型水泥粉磨站项目”、“日喀则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环保改造项目”分别由公司的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及孙公司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商混”)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增资以实现募集资金的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层级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1昌都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项目昌都高争子公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857.00万元向昌都高争增资
2林芝年产90万吨环保型水泥粉磨站项目高争建材子公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205.01万元向高争建材增资
3日喀则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环保改造项目日喀则商混孙公司,具体为高争建材的子公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57.79万元、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1,435.21万元向高争建材增资,高争建材以全部增资资金5,093.00万元对日喀则商混增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昌都高争、高争建材增资以及高争建材对日喀则商混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78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实施主体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该专项账户中,且只能用于相应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公

司、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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