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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2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19-39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可转债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18年12月5日,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向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500万元借款。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故该笔借款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拟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将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12,198.81万元(含112,198.81)”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08,698.81万元(含108,698.81万元)”,同时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金额,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调整前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112,198.81万元(含112,198.81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108,698.81万元(含108,698.81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198.81万元(含112,198.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扣除发行费用)实施主体
1昌都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项目116,501.0037,857.00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林芝年产90万吨环保型水泥粉磨站项目26,130.3215,205.01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3日喀则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环保改造项目10,411.003,657.79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
4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及增资项目21,879.0121,879.0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5补充流动资金33,600.0033,600.00-
合计208,521.33112,198.81-

2、调整后的募投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8,698.81万元(含108,698.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扣除发行费用)实施主体
1昌都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项目116,501.0037,857.00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林芝年产90万吨环保型水泥粉磨站项目26,130.3215,205.01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3日喀则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环保改造项目10,411.003,657.79日喀则市高争商混有限责任公司
4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及增资项目21,879.0121,879.0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5补充流动资金30,100.0030,100.00-
合计205,021.33108,698.81-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方案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说明》。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和更新,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修订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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