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23号瀚蓝广
场10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94,593,0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3957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89,149,740 | 98.6205 | 5,443,305 | 1.3795 | 0 | 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88,356,567 | 98.4195 | 6,236,478 | 1.5805 | 0 | 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珠、丁世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