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0-034债券简称:16瀚蓝01 债券代码:13679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12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二〇二〇年四月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瀚蓝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6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99,232.00万元(992.32万张,992,320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99,232.00万元(992.32万张,992,320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5月7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6年4月6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瀚蓝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
,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992,32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9,232.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6号文同意,公司99,2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瀚蓝转债”,债券代码“110069”。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英文名称: | Grandblue Environment Co.,Ltd.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瀚蓝环境 |
股票代码: | 600323 |
法定代表人: | 金铎 |
注册资本: | 76,626.4018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12楼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 |
邮政编码: | 528200 |
电话号码: | 0757-86280996 |
传真号码: | 0757-86328565 |
公司网址: | www.grandblue.cn |
电子信箱: | 600323@grandblue.cn |
经营范围: | 自来水的生产及供应;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销售:供水设备及相关物资;路桥及信息网络设施的投资;污水及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污水及废物处理设备及相关物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的形成及变化过程
1、1992年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瀚蓝环境的前身为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2月,经广东省企业股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粤股审[1992]65号),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股本总额为10,071.2944万股,其中发展集团以属下的业务部、南海市贸易总公司、南海市工贸联合公司、南海市有色金属矿产公司、南海市物资开发公司五家主体按照净资产折法人股8,057.2944万股,占总股本的80%;向其他法人定向募集1,764万股,占总股本的17.52%;其余股份由公司内部职工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发展集团 | 8,057.2944 | 80.00 |
定向募集法人股 | 1,764.0000 | 17.52 |
内部职工股 | 250.0000 | 2.48 |
合计 | 10,071.2944 | 100.00 |
2、1993年公司调整股权结构
股份公司成立后,由于向其他法人定向募集的股本偏小,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为此,1993年5月,经南海市人民政府南府报[1993]19号文件和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办公室粤联审办[1993]42号文件同意,公司调整股权结构:总股本和内部职工股保持不变,在原五家发起人折股的净资产中,将经评估后的净资产2,736万元由公司转至发展集团,重新将经评估后的净资产5,321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5,32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2.84%;上述公司减少认购的股份由定向法人全部以现金认购,调整后定向法人股变为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44.68%。同时,由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推荐(粤体改函[1993]57号),经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批准(中证交上市[1993]9号),公司调整股权后定向募集的法人股于1993年6月10日起在NET系统(全国电子交易系统)上市流通。调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发展集团 | 5,321.2944 | 52.84 |
NET流通法人股 | 4,500.0000 | 44.68 |
内部职工股 | 250.0000 | 2.48 |
合计 | 10,071.2944 | 100.00 |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资产已经广东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粤资评字(93)第029号),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已对上述资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产评估结果出具通知予以确认。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
(93)205号),对本次股权调整进行确认。
3、1994-1997年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994年4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1993年度红利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1.55元,送红股1股,共派送1,007.1294万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发展集团 | 5,853.4238 | 52.84 |
NET流通法人股 | 4,950.0000 | 44.68 |
内部职工股 | 275.0000 | 2.48 |
合计 | 11,078.4238 | 100.00 |
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5)第45号),对本次股权变动进行确认。
1997年5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1996年度红利分配方案,每10股送1股红股,共派送1,107.8423万股;本次股东大会亦决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公司1996年末总股本11,078.423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上述配股事宜已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7]033号)文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997]025号)批准。具体实际配售情况为:发展集团以16,260平方米土地作为配股资金投入公司,经评估该地总价款为2,341.3696万元,折合1,170.6847万股;流通法人股配售990万股;内部职工配售4.466万股。经过上述股利分配、配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发展集团 | 7,609.4508 | 53.02 |
NET流通法人股 | 6,435.0000 | 44.84 |
内部职工股 | 306.9660 | 2.14 |
合计 | 14,351.4168 | 100.00 |
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8)第003号),对本次股权变动进行确认。
4、1999年南海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999年10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粤府函(1997)477号),原则同意公司资产重组后增发新股;1999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通过了有关资产重组(置换)的决议。公司此次资产重组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将其四家全资附属企业南海市发展集团公司业务部、南海市贸易公司、南海市工贸联合公司、南海市有色金属矿产公司及公司对广州海联大厦的投资权益出让给发展集团,供水集团则以承担发展集团对公司债务的方式取得其所持有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供水集团将其全资附属企业南海市自来水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等值置换。为实施上述资产重组方案,1999年11月24日,公司与发展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1999年11月30日,公司与供水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获得广东省国资局([1999]105号文)批准。经过本次资产重组,公司从以贸易为主转变为以经营自来水的生产、供应及路桥投资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为主的新型企业。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供水集团 | 7,609.4508 | 53.02 |
NET流通法人股 | 6,435.0000 | 44.84 |
内部职工股 | 306.9660 | 2.14 |
合计 | 14,351.4168 | 100.00 |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股本结构
200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159号)核准,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向原NET流通法人股东定向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500万股,并于200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股-供水集团 | 7,609.4508 | 36.50 |
NET流通法人股 | 6,435.0000 | 30.86 |
内部职工股 | 306.9660 | 1.47 |
社会公众股 | 6,500.0000 | 31.17 |
合计 | 20,851.4168 | 100.00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159号文)和《关于广东省挂牌企业流通法人股清理方案的批复》(证监发行字[1999]136号文),公司内部职工股和原NET流通法人股分别于2003年12月8日和2003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1、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0,851.42万股、流通股13,241.97万股为基数,由供水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送出1.3股股票,共送出1,721.4556万股股票。2006年5月19日方案实施后,公司国有法人股减至5,887.9952万股,流通股增至14,963.4216万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持股-供水集团 | 5,887.9952 | 28.24 |
社会公众股 | 14,963.4216 | 71.76 |
合计 | 20,851.4168 | 100.00 |
2、2008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51.41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份6,255.4251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7,106.8419万股。
3、2011年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于2011年5月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06.84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送出红股5,421.3684万股。股利分配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2,528.2103万股。
4、201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2年3月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2,528.210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股转增0.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送出红股16,264.1052万股。股利分配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8,792.3155万股。
5、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向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南海控股定向发行股份。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于2012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国有法人持股-供水集团 | 13,777.9089 | 23.79 |
国有法人持股-南海控股 | 9,131.9726 | 15.77 |
社会公众股 | 35,014.4066 | 60.45 |
合计 | 57,924.2881 | 100.00 |
6、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创冠香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创冠中国100%股权、向南海城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燃气发展30%股权。同时,瀚蓝环境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用于支付本次购买创冠中国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上述方案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2014年12月22日,正中珠江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4]G14000090458号),对公司向创冠香港、南海城投非公开发行13,755.4028万股新股的情况予以验证。2014年12月25日,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毕。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15年1月22日,瀚蓝环境完成向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自然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正中珠江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第G14041890013号)予以验证。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本为76,626.4018万股,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总额(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供水集团 | 13,777.9089 | 17.98 |
南海控股 | 9,131.9726 | 11.92 |
创冠香港 | 9,101.9417 | 11.88 |
南海城投 | 4,653.4611 | 6.07 |
其他 | 39,961.1175 | 52.15 |
合计 | 76,626.4018 | 100.00 |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6,626.4018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 数量(万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0 | 0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76,626.4018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76,626.4018 | 100 |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0 | 0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0 | 0 |
4、其他 | 0 | 0 |
股份总数 | 76,626.4018 | 100 |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瀚蓝环境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1 | 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777.9089 | 17.98 | 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2 |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781.4489 | 12.77 | 0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7,514.9820 | 9.81 | 0 |
4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601.4523 | 8.62 | 0 |
5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653.4611 | 6.07 | 0 |
6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9.9700 | 2.24 | 0 |
7 |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00.0000 | 1.96 | 0 |
8 |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1,201.9792 | 1.57 | 0 |
9 | 李贵山 | 境内自然人 | 1,000.0000 | 1.31 | 0 |
10 | 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 其他 | 890.7686 | 1.16 | 0 |
合计 | 48,641.9710 | 63.49 | 0 |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的生产及供应;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销售供水设备及相关物资;路桥及信息网络设施的投资;污水及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污水及废物处理设备及相关物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以及燃气供应业务。供水业务:拥有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取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污水处理业务:拥有污水处理服务全产业链,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水处理,拥有污水处理管网维护、泵站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河涌治理的污水处理服务全产业链。
固废处理业务:拥有固废处理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前端的垃圾分类、环卫清扫、垃圾收转运;中端的垃圾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干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以及末端的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在内的全产业链覆盖。燃气供应业务:主要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二)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1、水务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供水和污水处理属于水务行业的两个细分领域,具有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资金沉淀性强等特点,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主要是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通过前期的管网铺设已经在城镇大部分地区进行了覆盖,后期主要是管网方面的设备维护和更新,因此行业呈现出了以市、县为单位的区域布局。
2016年1月起,南海区进行了水价调整,增幅约为15%。报告期内,公司向西江公司增资并参与佛山市第二水源项目后续投资建设,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在南海区内的供水布局,降低公司水源和水厂扩建成本,提高供水业务长期盈利能力。此外公司通过增资瀚泓污水,将南海区污水收集管网的运营管理权纳入公司,进一步延伸了公司在污水处理业务的产业链,完善产品结构,打造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板块厂网一体化的创新运营模式。
从行业的竞争格局来看,因城市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都需铺设大量管网,同一地区内不可能进行管网的重复建设,该行业区域垄断特征明显。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行业集中度较低,未来有进一步向大型水务企业集团集中的趋势。目前,国内公用事业中实现跨区域覆盖的水务行业、复合型公用事业等相关行业的主要公司及区域覆盖范围主要如下表:
主体类 | 典型企业举 | 项目覆盖区域 | 市场情况 |
外资水务企业 | 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 | 北京、天津、上海、昆明、兰州等大中型城市 | 外资水务企业在项目的布局上倾向选择经济发达地区或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地区,但由于外资水务受到外资投 |
主体类 | 典型企业举 | 项目覆盖区域 | 市场情况 |
苏伊士环境集团 | 珠江三角洲的中山市,还有天津、上海、江苏省等沿海发达省市 | 资国内公用设施的限制,控股供水项目并不多 | |
投资型水务企业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湖南、安徽、山东、江苏、湖南、湖北等省市 | 投资型水务企业是伴随着水务市场化改革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水务企业。在投资拉动型的水务产业发展阶段依靠投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利用其对国内水务市场的把握和政府资源,成为水务市场上活跃的资本力量。其投资特点为融资力量强,投资手段多,通过收购兼并、BOT、合资等手段迅速占领市场 |
北控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广东、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四川、海南、贵州、广西等省市 |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浙江、江苏、上海、新疆等省市 | ||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依赖政府背景、水务资产规模和地利的优势,在管理体制上引进符合市场竞争的机制,改革重组,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水务行业的优势企业,并开始积极突破地域限制、对外购并扩张 |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江苏、河南、广东、安徽、浙江、山东等省市 | ||
民营企业 |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湖南、湖北、陕西、云南、海南等省市 | 民营企业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激励制度以及灵活的市场手段,因此在水务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的地位。但民营企业大多缺乏资金,或者无法在公司背景方面与国有企业抗衡,因而他们大多选择中小城镇的水务项目 |
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广东、山东等地省市 |
由于所属行业的区域垄断性特点明显,公司与同行业主要公司暂未形成明显的竞争关系,各自在其服务的区域内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集中在佛山市南海区,处于行业成熟期,2019年1-9月日均供水规模约118万吨,日均污水处理规模约51.05万吨,在佛山市南海区具有相对优势地位。
2、固废行业
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当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完全实现了市场化运作,由政府特许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当地政府部门会与承建及运营该项目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其他一揽子协议,协议通常会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25-30年),该企业拥有在约定范围内排他性地开展垃圾焚烧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发电业务的权利,其投资回收和回报较为稳定。公司投资的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是国内目前唯一一个已经建成落地的全产业链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被称之为破解垃圾围城问题的“瀚蓝模式,南海经验”,在全国拥有示范作用。2014年,公司完成对创冠中国的并购,固废处理业务扩张到全国多个省市;报告期内,公司固废处理产业园首次实现异地复制,公司参与投资(占34%股权)的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将投资建设包括日处理规模为3,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00吨的污泥处理项目以及3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内的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2016年,瀚蓝环境与瑞曼迪斯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共同出资成立瀚瑞公司(公司占51%股权)。合资公司于2017年新设成立。公司通过与作为德国及欧洲最大的知名专业固废处理公司瑞曼迪斯的合作公司,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布局危废处理领域,进一步完善固废处理业务链条并实现相关多元化扩张,推动资源及产业协同,提升公司固废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量分别为384.96万吨、396.97万吨、436.93万吨和366.32万吨,转运量分别为118.08万吨、122.13万吨、156.94万吨和124.79万吨,污泥处理量分别为12.07万吨、10.40万吨、11.12万吨和10.19万吨,飞灰处理量分别为4.40万吨、4.05万吨、4.04万吨和3.13万吨,垃圾填埋量分别为23.78万吨、26.83万吨和24.59万吨和25.05万吨。公司连续5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
3、城市燃气行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为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国内城市目前通常做法是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即由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一定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此,城市管道燃气运营在特许经营地域内具有垄断性。公司的燃气业务主要由燃气发展来实施,燃气发展的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目前已遍布南海区各个镇街及工业园区,目前公司是佛山市南海区唯一一家拥有管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道天然气供应经营权的企业,在区域管道燃气经营上具有垄断性。未来公司将计划继续保持城市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大幅拓展公司的用户覆盖网络,提升公司整体的燃气输配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江西瀚蓝70%股权,获得江西樟树市11个镇街的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和从事燃气经营的相关许可证照及气源协议。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完整的生态环境服务产业链
公司制定“十三五”发展战略,确立了“领先的生态环境服务商”的战略定位。近年来,瀚蓝环境聚焦于环境服务产业,已经形成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城市燃气供应等循环相扣的完整环境服务产业链,具备为城市提供环境服务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系统化环境服务的能力。
2、破解垃圾围城问题的“瀚蓝模式”
报告期内,“瀚蓝模式”入选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在全国具有示范性作用。产业园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能源核心,配置生活垃圾转运、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等完整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各处理环节实现资源共享、资源互换,以高效协同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循环利用。同时,产业园模式在节省土地资源、降低处理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便利监管等方面的特点十分突出,具有社会成本最小化的显著优势,被称为破解垃圾围城的“瀚蓝模式”,获得业内和官方的高度认可。公司连续5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
3、区位优势
公司所在的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南邻港澳,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城市。佛山市现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和高明五个行政区,全市常住人口约790.57万人。2018年,佛山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935.88 亿元,同比增长6.3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2.77万元,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十三五时期,佛山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将年均增长7.5%以上,2020年达到1.15万亿元;人均地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生产总值将年均增长7%。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使得佛山市能源需求较为旺盛。综上所述,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发达的工业基础以及不断提高的城市化水平,使得佛山市的能源消费量较高且能够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作为当地唯一一家集供排水、固废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经营效益将稳步提升。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信息化的现代管理手段,建立了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如自主研发的远程控制和实时运营管理系统等,已成功应用在供排水、固废处理项目中,并具有可复制性,是公司未来运营管理软实力的优势所在。经过十余年的稳定发展,公司具备一批骨干人才及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在供排水、固废处理领域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的项目经验,“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荣获“争优创新模式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荣获“争优创新项目奖”等一系列的荣誉,证明公司具备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及运营优势。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数量:99,232.00万元(992.32万张,992,320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766,470手,即766,4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24%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232.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类别 | 认购数量(手) | 认购金额(元) | 配售数量/总发行量(%) |
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 | - | - | - |
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 | 766,470 | 766,470,000.00 | 77.24%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223,512 | 223,512,000.00 | 22.52% |
主承销商包销 | 2,338 | 2,338,000.00 | 0.24% |
合计 | 992,320 | 992,320,000.00 | 100.00% |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量(元)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1 | 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178,424,000.00 | 17.98% |
2 |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126,670,000.00 | 12.77% |
3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5,488,000.00 | 8.61% |
4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0,262,000.00 | 6.07% |
5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325,000.00 | 1.85%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427,000.00 | 1.66% |
7 | 李贵山 | 12,950,000.00 | 1.31% |
8 |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1,683,000.00 | 1.18% |
9 | 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 7,694,000.00 | 0.78% |
10 | 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自有资金 | 5,925,000.00 | 0.60% |
合计 | 523,848,000.00 | 52.79% |
9、本次发行费用
项目 | 金额(万元)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696.16 |
律师费用 | 55 |
会计师费用 | 30 |
资信评级费用 | 25 |
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 | 14.82 |
合 计 | 820.98 |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99,232.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766,470手,即766,4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24%;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配售223,512手,即223,51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52%;主承销商包销2,338手,即2,338,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2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4月1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20]G18005660100)。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8月6日、2019年11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5月17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复函》(粤国资函[2018]550号),复函原则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于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1-4项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5月18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18日。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7号)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99,232.00万元
4、发行数量:992.32万张(992,320手)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9,232.00万元(含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411.02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9,2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 | 76,946.59 | 55,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2 |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 46,199.02 | 25,000.00 |
3 |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48,382.05 | 19,232.00 |
合计 | 171,527.66 | 99,232.00 |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232.00万元,发行数量为992,320手(992.32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
0.6%、第四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I=B
×iI:指年利息额;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3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13日至2026年4月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4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瀚蓝环境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瀚蓝环境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瀚蓝环境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瀚蓝环境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瀚蓝环境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 99,232.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9,232.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 | 76,946.59 | 55,000.00 |
2 |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 46,199.02 | 25,000.00 |
3 |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48,382.05 | 19,232.00 |
合计 | 171,527.66 | 99,232.00 |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7、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8、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8.34亿元,不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
19、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职权的行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2)根据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5)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8]第G250-1号《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瀚蓝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
同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公司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2016年10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8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同月,公司发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05%,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于2016年11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目前,该债券已回售1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不含利息)。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年9月末/2019年1-9月 | 2018年末/2018年度 | 2017年末/2017年度 | 2016年末/2016年度 |
流动比率 | 0.68 | 0.63 | 0.71 | 0.59 |
速动比率 | 0.54 | 0.58 | 0.65 | 0.52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63.61 | 61.05 | 56.79 | 58.2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 58.32 | 52.40 | 48.08 | 44.46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0.95 | 2.16 | 1.97 | 1.54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5 | -0.09 | 0.16 | -0.27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70 | 8.19 | 8.38 | 6.6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59、0.71、0.63和0.68,速动比率分别为0.52、0.65、0.58和0.54。公司所处行业为公用事业服务业,其行业特点为非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大,因此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对利息支付的覆盖能力不断提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61倍、8.38倍、8.19倍和6.70倍。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能够满足利息支付的要求。
综上,公司偿债能力较为稳定且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偿债风险较小。
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告均经正中珠江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广会审字[2017]G16040990028号、广会审字[2018]G17035960010号和广会审字[2019]G18031280010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9月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3,828.46 | 122,370.38 | 129,460.65 | 116,932.30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71,744.24 | 41,459.32 | 33,974.04 | 26,190.87 |
预付款项 | 46,780.39 | 27,617.19 | 6,656.09 | 2,235.24 |
其他应收款 | 10,755.69 | 12,513.74 | 9,577.36 | 5,726.6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存货 | 68,814.13 | 17,963.25 | 18,437.85 | 22,295.36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2,150.8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413.01 | 530.04 |
项目 | 2019年9月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其他流动资产 | 31,901.99 | 16,426.98 | 9,516.25 | 6,594.27 |
流动资产合计 | 343,824.91 | 238,350.86 | 210,186.11 | 180,504.7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2,507.61 | 1,927.26 | 1,927.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07.61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928.54 | 5,113.19 |
长期股权投资 | 43,734.43 | 39,016.88 | 37,568.73 | 16,144.83 |
投资性房地产 | 28,494.40 | 77.48 | 80.64 | 1,862.99 |
固定资产 | 362,957.70 | 335,227.50 | 343,421.11 | 342,452.77 |
在建工程 | 342,319.07 | 266,853.83 | 145,009.63 | 125,604.91 |
工程物资 | - | - | - | 443.87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736,789.75 | 706,634.99 | 620,947.77 | 602,747.92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32,712.52 | 32,712.52 | 32,712.52 | 32,712.52 |
长期待摊费用 | 6,154.08 | 5,566.64 | 5,731.07 | 5,61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001.65 | 5,597.28 | 5,537.59 | 4,886.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280.37 | 16,673.46 | 7,217.57 | 7,253.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4,951.57 | 1,410,868.18 | 1,201,082.42 | 1,146,762.45 |
资产总计 | 1,928,776.48 | 1,649,219.04 | 1,411,268.53 | 1,327,267.1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9,919.68 | 23,980.00 | 4,50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475.00 |
应付账款 | 139,512.85 | 135,352.26 | 99,138.49 | 102,708.67 |
预收款项 | 25,736.11 | 24,224.74 | 20,938.67 | 24,868.35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06.49 | 13,724.21 | 12,690.17 | 11,630.91 |
项目 | 2019年9月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应交税费 | 10,154.76 | 10,833.47 | 11,587.08 | 10,390.39 |
应付利息 | 4,531.67 | 1,392.65 | 1,281.92 | 1,069.88 |
应付股利 | - | - | - | 60.00 |
其他应付款 | 70,053.90 | 78,740.89 | 67,196.48 | 63,442.12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38.1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095.39 | 87,718.43 | 76,850.38 | 90,572.26 |
其他流动负债 | 5,070.83 | 3,075.84 | 2,205.47 | 1,172.71 |
流动负债合计 | 507,681.68 | 379,042.49 | 296,426.80 | 306,390.3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1,442.66 | 352,687.01 | 266,491.67 | 223,232.01 |
应付债券 | 99,701.71 | 99,596.71 | 99,456.19 | 99,324.10 |
长期应付款 | 9,622.53 | 13,212.51 | 16,806.45 | 22,703.6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950.68 | 1,950.68 | 2,062.83 | 1,770.07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137,696.44 | 142,413.25 | 102,405.82 | 104,290.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67.06 | 17,883.00 | 17,826.87 | 15,604.9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9,281.07 | 627,743.15 | 505,049.83 | 466,925.07 |
负债合计 | 1,226,962.76 | 1,006,785.64 | 801,476.63 | 773,315.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6,626.40 | 76,626.40 | 76,626.40 | 76,626.40 |
其它权益工具 | - | - | - | - |
资本公积金 | 151,517.92 | 152,117.92 | 173,814.36 | 173,814.36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它综合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 | 4,673.58 | 4,321.48 | 3,869.78 | 3,724.35 |
盈余公积 | 40,690.80 | 40,690.80 | 40,690.80 | 38,490.88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368,004.52 | 309,693.09 | 237,467.04 | 189,768.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1,513.22 | 583,449.69 | 532,468.39 | 482,424.60 |
少数股东权益 | 60,300.50 | 58,983.72 | 77,323.52 | 71,527.22 |
项目 | 2019年9月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1,813.73 | 642,433.40 | 609,791.91 | 553,951.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28,776.48 | 1,649,219.04 | 1,411,268.53 | 1,327,267.19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6,869.67 | 484,849.48 | 420,208.07 | 369,034.46 |
营业收入 | 426,869.67 | 484,849.48 | 420,208.07 | 369,034.46 |
二、营业总成本 | 353,065.68 | 407,575.45 | 349,501.72 | 308,224.37 |
营业成本 | 301,047.34 | 339,616.68 | 287,315.52 | 249,520.88 |
税金及附加 | 2,400.70 | 3,775.93 | 4,302.03 | 3,817.39 |
销售费用 | 5,592.74 | 6,910.27 | 6,973.10 | 7,138.03 |
管理费用 | 23,587.74 | 27,438.10 | 23,297.28 | 22,474.56 |
研发费用 | 3,868.92 | 5,507.61 | 6,058.02 | 4,031.83 |
财务费用 | 16,568.22 | 21,396.32 | 17,901.13 | 20,651.79 |
资产减值损失 | 240.00 | 2,930.54 | 3,654.64 | 589.8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52.55 | 17,708.18 | 926.32 | 134.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52.55 | 1,648.15 | 926.32 | 134.0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5 | -32.81 | -15.02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其他收益 | 10,793.57 | 15,355.58 | 14,564.74 | - |
三、营业利润 | 89,392.46 | 110,304.98 | 86,182.39 | 60,944.1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97.60 | 1,543.12 | 4,397.51 | 14,225.5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9.96 | 564.02 | 620.90 | 312.4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 - | - |
四、利润总额 | 91,020.11 | 111,284.08 | 89,959.00 | 74,857.27 |
减:所得税 | 18,057.41 | 23,408.61 | 20,226.10 | 19,245.69 |
五、净利润 | 72,962.69 | 87,875.47 | 69,732.90 | 55,611.5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72,962.69 | 87,875.47 | 69,732.90 | 55,611.5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少数股东损益 | -674.02 | 324.14 | 4,509.27 | 4,754.82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636.71 | 87,551.33 | 65,223.63 | 50,856.7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3,636.71 | 87,875.47 | 69,732.90 | 55,611.57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 72,962.69 | 87,551.33 | 65,223.63 | 50,856.7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4.02 | 324.14 | 4,509.27 | 4,754.8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3,298.16 | 479,518.28 | 452,329.85 | 384,344.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50.04 | 9,837.65 | 7,393.53 | 7,766.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97.81 | 52,994.03 | 13,912.82 | 6,484.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146.01 | 542,349.96 | 473,636.20 | 398,594.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0,322.20 | 261,113.25 | 219,320.15 | 187,124.3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763.06 | 52,883.32 | 45,864.12 | 39,437.3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534.25 | 45,299.19 | 43,207.28 | 38,863.2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13.58 | 17,868.65 | 14,352.59 | 15,316.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433.08 | 377,164.41 | 322,744.14 | 280,74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712.93 | 165,185.54 | 150,892.07 | 117,853.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87.50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5.00 | 200.00 | 682.6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7 | 429.66 | 457.86 | 22.6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17,710.94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1.39 | 6,794.19 | 9,483.90 | 45,047.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1.66 | 25,322.30 | 10,624.45 | 45,069.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0,934.78 | 189,980.16 | 103,095.97 | 81,785.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992.25 | 767.85 | 21,180.27 | 16,161.5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39,170.19 | 8,145.77 | 12,716.0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31.32 | 480.54 | 6,051.3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658.35 | 230,398.74 | 138,473.32 | 110,662.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46.68 | -205,076.44 | -127,848.87 | -65,593.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0.00 | 3,788.57 | 162.47 | 49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788.57 | 162.47 | 49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0,690.22 | 203,993.34 | 139,945.16 | 104,597.83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99,3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280.22 | 207,781.91 | 140,107.63 | 204,387.8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5,315.97 | 92,531.01 | 111,817.66 | 245,047.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549.12 | 38,519.96 | 38,751.88 | 31,964.1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60.00 | 3,24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4,113.39 | - | 534.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865.10 | 175,164.35 | 150,569.54 | 277,546.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415.12 | 32,617.56 | -10,461.90 | -73,158.52 |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16.4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618.63 | -7,273.33 | 12,581.30 | -20,882.0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256.83 | 128,530.16 | 115,948.86 | 136,830.9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638.20 | 121,256.83 | 128,530.16 | 115,948.8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9年9月末/2019年1-9月 | 2018年末/2018年度 | 2017年末/2017年度 | 2016年末/2016年度 |
流动比率 | 0.68 | 0.63 | 0.71 | 0.59 |
速动比率 | 0.54 | 0.58 | 0.65 | 0.52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63.61 | 61.05 | 56.79 | 58.2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 58.32 | 52.40 | 48.08 | 44.4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7.54 | 12.86 | 13.97 | 14.65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6.94 | 18.66 | 14.11 | 13.80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24 | 0.32 | 0.31 | 0.29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0.95 | 2.16 | 1.97 | 1.54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5 | -0.09 | 0.16 | -0.27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91 | 1.14 | 1.52 | 1.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73,636.71 | 87,551.33 | 65,223.63 | 50,856.7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70 | 8.19 | 8.38 | 6.61 |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流通普通股股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权平均流通普通股股数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费用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年度 | 项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2019年 1-9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7 | 0.96 | 0.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9 | 0.94 | 0.94 |
2018年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4 | 1.14 | 1.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5 | 0.94 | 0.94 | |
2017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5 | 0.85 | 0.8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1 | 0.78 | 0.78 | |
2016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4 | 0.66 | 0.6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9 | 0.64 | 0.64 |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注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四)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 1-9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5 | 16,027.23 | -15.02 | -23.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2.42 | 1,441.54 | 4,028.93 | 880.4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1.16 | 901.86 | 3,421.79 | 1,481.3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 2,465.93 | 18,370.63 | 7,435.70 | 2,338.5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9.47 | 2,588.73 | 1,471.99 | 572.9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0.07 | 470.53 | 191.17 | 187.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726.40 | 15,311.37 | 5,772.54 | 1,578.39 |
三、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20.42元/股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9.92元,总股本增加约4,859.55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发行人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保荐代表人 | 张锦胜、任松涛 |
项目协办人 | 王昌 |
经办人员 | 邱佳智、顾宇、费威、陈杰裕、宁娟、饶文斌、张伟鹏、杨钧皓、程铖 |
电话 | 010-60838888 |
传真 | 010-60836029 |
二、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瀚蓝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推荐瀚蓝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特此公告。
发行人: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30日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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