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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将于2023年2月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20,800,000股。2021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0,8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7.27元/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1年2月5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2年2月5日届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计10,4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2月5日届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计10,4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3%。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

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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