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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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