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8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洪都航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