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6 公司简称:洪都航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王卫华 | 因公出差 | 曹春 |
董事 | 周建华 | 因公出差 | 曹春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都航空 | 60031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邓峰 | 乔健 |
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城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城 |
电话 | 0791-87668162 | 0791-87668769 |
电子信箱 | hdhk600316@126.com | hdhk600316@126.com |
练机。公司不断探索、构建“技术训练、战术训练、战法训练”三位一体的训练效能体系,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由单一的飞机系统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2、防务产品。2019年,公司与洪都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公司置出航空产品(含大飞机)零部件制造业务,置入洪都公司相关防务产品研发及制造业务。公司主要业务由单一教练机拓展为教练级和防务产品。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拓展了防务产品业务,全方位提升了航空产品发展和体系保障能力。
(二)经营模式
基础材料采购:公司所需基础材料主要包括金属原材料、非金属原材料、电子元器件、成附件、外协加工等多个种类。由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进行招标、询价等方式实施采购。公司制定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合格供应商名录。
产品生产:航空产品主要采用研发式、合同订单和多方协议等方式组织产品生产。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科研生产指挥调度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下达生产计划指令,并协调质量检验人员、工艺人员、生产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质量、进度要求落实产品研制与生产,确保所承担科研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并按时交付。
(三)行业情况
1.飞行训练业务
(1)发展现状
教练装备体系是承载飞行训练的物质基础,是航空装备能力孵化的生产线,教练机装备体系是遵循飞行员的成长规律和素质要求,结合不同训练阶段以及各阶段之间良好衔接的需求,专门设置的、由不同级别的教练机、地面训练模拟器等各训练要素组合而成的“飞行教学装备体系”,科学、合理的教练机装备体系对提高飞行人员的训练质量、缩短训练周期、降低训练成本、改善训练效益、保证训练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练装备体系核心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以训练“人”为核心的训练科学理论、飞训增强系统及训练服务系统,旨在基于飞行员成长规律,提供合适的训练方法、训练理论支撑,及训练辅助及服务管理(评价)等。二是执行飞行训练活动的实际载体,包括空中教练机和地面模拟器等,旨在基于训练科学理论与方法,为飞行员提供训练承载工具。
我国教练机装备体系建设近年来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需加强和改进,主要是:首先对教练装备的特殊地位作用及其技术体系重要性仍存在认识偏差,其次,“集中筛选、基础通训、专业分轨”的教练机装备体系仍不完整,最后,运用新技术提升和变革现有教练装备体系的实践不足。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教练机研发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教练机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保障等。当前主要产品为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L15高级教练机,已累计生产数千架,是我国唯一能研制初级、中级、高级教练机和进行服务保障的企业,是我国教练机研制保障主要基地。
公司今后将不断探索、向世界一流企业看齐,构建“训练人、训练法、训练物”三位一体的训练效能体系,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由单一的飞机系统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2)发展形势预测与前景
从发展环境、机遇与挑战来看,在未来15年,我教练机装备体系的发展“外有需求牵引、内有动力促进”,处于“内外合力”发展成长期。发展基础与条件有保障,是我国教练机装备体系向“能力提升、架构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利用好技术/人才/资源,统筹规划发展与促进,奋起直追,将迎来跨越式发展与创新超越,实现全方位高效服务国内飞行训练领域,
促进占领更大的国际教练装备市场。我国未来飞行训练体系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环境相对稳定,投入有保障,发展可持续性强。国家持续稳定的发展状态,为发展完善教练机装备体系,提升研发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与环境。国内基础技术的提升、新科技的发展,为教练机装备体系超越发展带来了机遇。国际安全威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对训练能力与手段的重视,经费投入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国内航空领域产业能力基本完善,人才队伍稳定,创新发展意愿强,为教练机装备体系持续发展奠定了强劲基础。二是外部需求强劲,内部驱动紧迫,发展方向明确。航空装备更新换代与规模扩大是我教练机装备发展的强劲外因,在强军强国的使命任务下,航空人必定致力发展出“能用、适用、好用”的明星教练装备。解决现行教练机装备体系不完善以及面向“人、法、物”高度综合训练体系建设基础不足的问题是教练机发展的必然课题,满足外部需求、解决内部问题,是指导教练机装备体系发展的根本准绳。三是练好内功,有望进一步拓展国际教练装备市场。我国已形成一系列国际明星教练机装备,初教-6、K-8、L-15等飞机已出口十余个国家,特别是K-8飞机建立了海外生产线。随着我国国际地位与影响力的提升,在满足国内训效需求的优秀教练机装备体系的情况下,有望进一步将我教练装备推广到国际市场。
(3)竞争格局
公司初级教练机是我国飞行员摇篮,初教六已经取得TC/PC证,按照市场需求,正在对其进行改型改良,增强其适应民用市场能力和竞争力,传承航空文化巨擘、延续经典不老传奇;公司K8基础教练机曾经占有全球国际外贸市场70%的份额,目前正在开展新基教研制,以抢占筛选和基础教练机市场;L15高级教练机是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架配装数字控制涡扇发动机和采用电传飞行控制系统的高级教练机,该机为串列双座、大边条翼身融合体、两侧翼下进气,前三点式起落架布局,可用于训练第三、四代机飞行员,其优越的操纵性、灵活性和卓越性能得到了国际业界的高度评价;除具备高级教练功能培养飞行员外,还可满足用户一机多用要求;公司将积极拓展传统教练机市场,努力开拓新兴市场,力争把L15飞机打造成另一款国际名机。
公司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有:欧洲M-346FA、Hawk、俄罗斯雅克-130 、韩国T-50A 等,这些竞争对手主要面对西方欧美发达国家的飞行训练领域,我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国家,市场潜力较大。
(4)产业链上下游
教练机产业体系体量庞大,涉及面广,链路长,与现行工业体系均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和牵引性,其研发涉及到电子、材料、强度、物理等多学科科学技术,与科研院所、学校等关系紧密;其生产涉及的上游产业链主要是材料(含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标准件、制造(机械加工、钣金、焊接等)产业、表面/热处理产业、发动机/航电/机电/飞控等机载系统、风洞/强度/试飞等基础试验条件;涉及的下游产业链是航校、训练基地、飞机进出口公司、运输公司、维修保障体系和航空教育等。教练机研发生产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也是产业链的集成与牵引端。由于航空产业属于高科技产业,我国积极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原材料、机载系统的国产化工作,基本能够保障装备自主可控。公司研发教练机技术在国际上达到了先进水平,和世界一流企业并驾齐驱。
公司面向产业发展,以整机设计、制造、总装集成、试飞、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同时积极拓展飞机维修、保障业务,确保公司教练机产业实现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与兄弟单位合作,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利用“厂所合一”,做优做强做大产业链;并依托航空城建设和搬迁及江西航空发展策略,促进上下游产业在航空城落地、成长、壮大,实现产业链的集聚效应。
2.防务产品
2019年,公司与洪都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公司置出航空产品(含大飞机)零部件制造业务,置入洪都公司相关防务产品研发及制造业务。公司主要业务由单一教练机拓展为教练机+防务产
品。目前,全球(含国内)防务产品总量需求与采购费用总体呈明显增长趋势,为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双轮驱动、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9,672,325,992.10 | 8,436,431,737.75 | 14.65 | 10,900,688,469.11 | 9,762,298,253.42 |
营业收入 | 5,068,597,571.87 | 4,419,722,062.62 | 14.68 | 3,020,157,895.89 | 2,417,799,695.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610,972.65 | 82,868,170.70 | 60.03 | 143,035,752.68 | 148,368,67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868,435.35 | 7,208,129.47 | 342.12 | -94,854,958.38 | -94,055,02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12,759,580.15 | 4,964,263,609.19 | 2.99 | 6,095,626,182.86 | 4,871,011,477.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080,849.55 | 25,129,682.97 | -665.39 | 95,373,489.71 | 52,271,484.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49 | 0.1156 | 59.95 | 0.1995 | 0.20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49 | 0.1156 | 59.95 | 0.1995 | 0.20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4 | 1.35 | 增加1.29个百分点 | 2.44 | 2.98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212,617,903.62 | 2,005,062,306.84 | 798,532,451.68 | 2,052,384,90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74,063.12 | 21,414,830.47 | 2,939,362.31 | 119,930,84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421,119.49 | 21,222,105.13 | 1,964,786.65 | 21,102,663.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019,022.03 | -203,317,262.94 | -380,084,238.67 | 760,339,674.09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14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11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313,883,294 | 43.7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428,926 | 4.3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320,000 | 7,320,000 | 1.02 | 0 | 无 | 未知 | |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融慧私募基金 | 7,260,000 | 7,260,000 | 1.01 | 0 | 无 | 未知 | |
蒋凤银 | 7,215,843 | 7,215,843 | 1.0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11,622 | 6,711,622 | 0.94 | 0 | 无 | 未知 | |
方文艳 | 6,067,463 | 6,067,463 | 0.8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72,289 | 5,742,289 | 0.80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33,800 | 5,433,800 | 0.76 | 0 | 无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 0 | 5,044,900 | 0.70 | 0 | 无 | 未知 |
限责任公司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