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发种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提供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2018年度,公司为河南农化22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农发种业向独立董事提供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以往的信息披露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担保事项的发生及执行情况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以及相关子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机构规定,避免发生违规担保行为。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2018年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服务公司所属的枣花粮油公司存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枣花粮油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业绩数据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单独审议,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要求承诺方予以补偿。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一鸣:
景 旭:
周建如: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