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9,053,955.4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57,148,559.93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62,919,760.35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1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6,921,3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87,667,317.51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5.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