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8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3 | - | 2021/8/4 | 2021/8/4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3 | - | 2021/8/4 | 2021/8/4 |
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5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52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红利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8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375-3804064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