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4,323,248.33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整个造纸行业经营发展趋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刘俊彦、王莉、王泽风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