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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雪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雪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李雪芳女士获得聘任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1-85307798

传真:0511-84566603

邮箱:lexuefang@sina.com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李雪芳,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交易部职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自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李雪芳女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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