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二○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86,314.6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本年报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有关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可能会受到外界环境和实际经营变化的影响,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章节中所列的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恒顺醋业 | 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恒顺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 | 指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镇江国控 | 指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恒达包装 | 指 |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恒顺 | 指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欣鑫香港 | 指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恒润调味品 | 指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恒顺商场 | 指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生物工程 | 指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指 | 原名称:江苏恒顺醋业云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恒顺醋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Hengshun Vinegar-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engshun Vinega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杭祝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608834062C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魏陈云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电话 | 0511-85307708 |
传真 | 0511-84566603 |
电子信箱 | wcy08@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1月25日由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变更为“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实际地址没有发生变动。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2028 |
公司网址 | www.zjhengshun.com |
电子信箱 | wcy08@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顺醋业 | 600305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林、常怡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893,347,829.74 | 2,023,826,420.92 | 2,014,309,859.11 | -6.45 | 1,832,193,611.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917,448.51 | 315,253,524.89 | 314,772,058.71 | -62.28 | 324,555,12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8,233,327.49 | 284,893,981.76 | 284,973,021.83 | -62.01 | 253,979,655.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696,099.40 | 363,230,530.56 | 364,122,580.20 | -11.16 | 429,121,441.91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70,553,447.16 | 2,398,558,790.14 | 2,395,313,492.84 | -9.51 | 2,251,817,646.91 |
总资产 | 3,211,501,542.61 | 3,238,866,902.72 | 3,231,228,937.57 | -0.84 | 2,981,808,171.4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91 | 0.3143 | 0.3138 | -62.11 | 0.32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91 | 0.3143 | 0.3138 | -62.11 | 0.32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4 | 0.2841 | 0.2841 | -61.84 | 0.25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3 | 13.52 | 13.52 | 减少8.39个百分点 | 14.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7 | 12.22 | 12.24 | 减少7.55个百分点 | 11.6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2.28%、
62.01%、62.11%、62.11%、61.84%,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和新冠疫情等影响,主营调味品销售收入下降;报告期加大广告宣传和促销投入及研发投入,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
2、2021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完成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其中收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而对2020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17,293,919.97 | 517,950,781.91 | 324,145,605.52 | 533,957,52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874,187.65 | 48,568,858.43 | 7,206,855.50 | -15,732,453.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9,322,958.50 | 45,934,204.13 | -2,360,811.26 | -4,663,023.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34,895,824.96 | 133,189,595.84 | -60,639,964.21 | 215,250,642.81 |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35,420.57 | -1,124,081.58 | 49,436,871.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80,301.50 | 8,691,749.20 | 7,298,855.3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563,758.93 | 1,019,102.28 | 2,741,601.8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784,689.56 | 系理财产品持有及处置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4,177,586.01 | 20,473,255.53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9,599,400.00 | -898,361.24 | 62,113.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90,782.31 | 4,934,807.31 | 4,270,665.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933.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02,260.17 | 5,271,562.01 | 12,468,614.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910.80 | 1,262,630.64 | 1,239,283.16 | |
合计 | 10,684,121.02 | 30,359,543.13 | 70,575,466.3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2,704,049.31 | 542,682,503.01 | -210,021,546.30 | 18,368,965.1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200,000.00 | 14,871,100.00 | -1,328,9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1,778,300.00 | 392,178,900.00 | -19,599,400.00 | -19,599,400.00 |
合计 | 1,194,371,349.31 | 963,421,503.01 | -230,949,846.30 | -1,230,434.86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受疫情影响调味品行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特别单三季度的疫情发生直接影响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下滑。随着消费行为与消费模式的变化,调味品行业的渠道体系也在快速迭代更新,对调味品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市场营销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保持定力、站稳脚跟,在改革创新中挖掘潜能,在积极进取中开拓新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报表)18.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62.01%。其中,主营调味品实现收入18.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8%;综合毛利率36.96%,同比下降3.87个百分点。醋类(含白醋)实现收入12.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5%;食醋毛利率43.97%。料酒产品实现收入3.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料酒毛利率32.83%,较上年同期下降1.8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贯彻中央及省、市“国企改革”的精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带领全体员工在防疫抗疫的同时,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公司完成了:“外大于内”的董事会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优先构建了营销中心“市场化”引人、用人体系;完成了围绕“醋、酒、酱”调味品主业的产能扩建项目论证与申报工作;完成了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并用于建立企业发展的中长期激励体系;进一步整合和理顺了公司与大股东的资源整合,提升了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动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焦主业谋发展
一是产品战略突破升级。聚焦“醋、酒、酱”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成立产品战略委员会,对“恒顺味道”产品矩阵进行系统的梳理,大力度淘汰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醋的方面,继续保持食醋生产和销售稳居全国第一,健全“香陈白米果”醋类产品体系,推出大师手工醋、枸杞口服醋等中高端、功能型醋,同时加大气泡醋饮料的研发储备力度;酒的方面,持续加大传统料酒营销力度,同时在饮用黄酒领域发力,全面布局恒顺高端黄酒“百花”系列,形成花样年华、花开富贵、花开盛世等6款产品,自上市以来,广受消费者青睐;酱方面,对传统酱油进行工艺、品质和外包装升级,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出全新系列酱油新品,全面做好“蚝汁酱油、减盐酱油”的上市储备。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全面推行IPD产品开发流程,确保了产品开发的科学化、高效化、精准化和市场化。同时,紧随时代潮流,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美味、方便的需求,发力复合调味品领域,研发形成“恒顺国民菜”调料包系列,以更高的品质,更宽的产品线,更强的消费者满意度,谋求更高更快发展。
二是品牌战略登新台阶。恒顺品牌价值再度提升,在2021年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榜单上,恒顺品牌价值83.71亿元,荣获最有价值中国品牌之一。获选中国国家品牌网“点赞2021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百年传承品牌”称号。2021年恒顺冠名两列高铁列车,在全国近30个重点高铁站投放候车厅广告,提升恒顺品牌知名度。持续打造“吃好醋、选恒顺”的品牌主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偏好度,让恒顺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首选醋品牌。同时恒顺在四季度与江苏广电总台达成深度战略合作,让“香醋”携手“荔枝”讲好恒顺故事、传递“醋都”声音。在年轻人喜欢的油醋汁、复合调料包、火锅底料等品类,持续通过小红书、抖音、站内达人直播等各种方式与年轻消费者进行沟通互动,提升产品关注度和尝试率,成为他们的生活调味必选项。
在线下终端品牌打造方面,通过每年持续的一致化品牌落地活动,提升恒顺品牌产品在终端的可见度和品类完整度。全年各类渠道打造终端超过10000家。在新零售渠道方面,借助品牌传播资源置换、创新产品合作首发等各种方式,不断提升恒顺各类产品的曝光度和页面位置排名。
三是市场战略势头猛进。第一,在研发创新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储备新业态产品项目,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序推进项目绿色化转型升级。公司主持的“固态酿造食醋智能化装备技术及产业化”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传统固态酿造食醋关键技术与高香气食醋产品开发及产业化”获得江苏轻工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二,在渠道拓展方面,巩固商超、农贸、批发、餐饮、特通销售渠道,整合新零售业务板块资源优势,全面加大渠道拓展力度。第三,在产能扩建方面,持续推进产能类、技改类、信息化类等8个项目落实落地,全力推进产能扩建项目建设,已有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第四,在全国化布局方面,深化营销变革,加速网络下沉,持续拓展外围市场,净新增经销商客户381个,地级市场覆盖率达89.7%,县级市场覆盖率50.1%。及时优化调整战区负责人,强调业绩导向、结果导向及过程管理。
(二)瘦身强体快步走
瘦身方面
一是加速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上市公司已完成二级市场股票回购工作,拟用于建立企业发展中长期员工的利益绑定。
二是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全年完成5家“三非”企业清理,梳理整合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业务板块股权转让工作,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强体方面
一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经营高质量发展。全力组织系列活动隆重纪念建党100周年,梳理恒顺65年党组织发展史,打造“三融三心三力”党建馆,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组建“恒大哥、顺大嫂”团队,充分激发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改革发展凝聚起强大动能。去年,创建19个基层支部品牌,创成14个市国资委系统“四星”先进党支部,以及2个市级“五星”先进党支部。
二是以实质性举措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成体系。持续推动治理结构优化。遴选行业资深专家作为外部董事,实现“外大于内”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人岗匹配的原则,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市场化选聘,营销总监和营运总监均已市场化招聘并入职。
三是推进“全数字化重塑项目”。SAP系统2021年1月4日成功上线运行,完成了67个专题设计,梳理了178个业务流程,实现了9大系统对接和数据互通。完成163个关键用户集训和财务、供应链、OA及TMS之间的12次系统磨合,并获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支持。
四是切实完善人才管理机制。通过薪酬绩效改革“三步走”,进一步明确公司的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导向,让学历高,能力强,表现好的优秀员工在精神上、物质上得到奖励,激发员工斗志,打造人才梯队的良性竞争环境。
(三)文化建设出新意
聚焦主业的同时,恒顺不忘百年经典历史文化传承,顺应时代潮流将“醋都”文化传递出新。报告期内,恒顺溯源京口“百花酒”历史典故,推进研发“百花”黄酒产品系列。中国醋文化博物馆作为文化建设展示平台,以工业遗产保护、科普宣传教育、非遗旅游体验等为主题,打造“乔贵清制醋大师工作室”、“周良洪制酱大师工作室”和“赵和云制酒大师工作室”,完成三大核心展馆、室外景观和坛区观光通道的全面升级。此外,博物馆工作团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场馆荣获“水韵江苏·网红打卡地网红场馆”等称号,入选江苏省工业旅游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并顺利通过国家4A景区、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复核。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变革、加速创新,拓宽赛道、提升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做强做大。紧紧围绕“做深醋业、做高酒业、做宽酱业”三大核心主业发展,发力主业、提升能力、推动创新,着力从产业、技术、产品、体制机制、经营模式五个方面加快转型升级。全力以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贯彻执行产业强市“一号战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食醋行业发展目前处于品牌化的中前期,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在增强,但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和发达国家相比人均消费金额还有三倍以上提升空间。行业营销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可以进一步降低。 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百强企业)统计,参与2020年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统计的食醋企业有37家,食醋生产总量为160万吨,头部企业产量占比21%。据统计,我公司“镇江香醋”作为食醋行业的龙头,其市场占有率仅为10%左右。由此说明,食醋行业整合空间巨大。调味料酒方面,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2020年度入围企业数20家,生产总量30.1万吨,同比增长率为1.1%,我公司位列前三位。调味料酒生产总量在5万吨以上企业有3家,占总数20家的15%;生产总量1万吨以下的企业14家,占总数20家的70%。
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世界经济受到了重创。调味品产业,作为民生产业,尽管也受到了一些冲击,但是依然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调味品企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 也在积极顺应市场的变化,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各品牌企业在特殊市场环境下,快速适应新业态,细分产品不断迭代更新,经营模式逐渐多样化,销售渠道不断涌现新模式,做到了线上线下齐发展,在保证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了调味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2020 年 100 强企业(100 家)生产总量为 1832.8 万吨,同比增长率为 5.9%;销售收入为 1138.5 亿元,同比增长率为 7.2%。百强企业的品类扩张度表现均衡,拥有五个以上细分品类的企业为9家,拥有四个细分品类的企业为14家,拥有三个细分品类的企业为13家,拥有两个细分品类的企业为17家,其余38家企业拥有一类主打产品。百强企业的销售额与销售增长速度对比分析显示,调味品百强企业呈现一超、多强、众稳的格局。多数企业销售收入不到20亿元,75%的企业销售增速在-20%到20%区间,有32家企业表现为负增长。
调味品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随着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增强,将进一步推动品牌类调味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食醋类市场集中度将会有所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始于1840年清道光年间,是中国四大名醋之一——镇江香醋的代表,恒顺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经历180余年发展,恒顺已成为目前中国最大的制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为全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2002年上市),主导食醋产品连续20多年销量全国领先,食醋年产量已超30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广销66个国家及我国驻外200多个使(领)馆,多次蝉联国际金奖、国家质量金奖等,成为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
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恒顺借力资本,进一步聚焦主业,围绕“做深醋、做高酒、做宽酱”的产品战略,健全复合调味料全品类体系,在现有产品基础上丰富产品矩阵。
同时注重销售渠道建设和研发科技创新,利用营销中心下设战区面向全国化布局,大力拓展线上业务。恒顺目前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研究实验场所和中试基地,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其“固态分层发酵技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恒顺曾先后获得“亚洲名优品牌奖”、“中国调味品行业领军企业”、“全国食品工业质量竞争力卓越企业”、“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改革开放40年·江苏高质量发展榜样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被推选为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单位以及中国食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公司主持的“固态酿造食醋智能化装备技术及产业化”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传统固态酿造食醋关键技术与高香气食醋产品开发及产业化”获得江苏轻工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公司第四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外观设计专利4件;2021年公司累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6件。2个“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个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1个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等4个重大科研专项顺利通过验收。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一改传统的销售模式,全力构建“货找人”的销售平台,以精准定位消费场景,看准市场发展机会、找准产品销售渠道,切准客户需求。为实现创新式销售模式的改变,从组织结构、组织的效能等方面作了全新的调整与布局。
加强总部对市场的规划、统筹、管理职能的发挥,并以战区、片区、作战队的销售架构前沿形式,加强作战计划的准确性、作战方案的可行性、作战实施的标准化。
改变KA事业部、电商事业部和特通事业部的职能,采取对战区、片区和系统赋能的形式,为市场提供更高效的服务与支撑。
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了“营销核心人才培养计划”和“管培生梯队培养计划”,对部门及一线重要的管理岗位,以数据、能力、表现等指标综合考评,真正发挥“人尽其才”。
加强市场督查,通过抓好过程管理,真正把费用的产出比、收益率做好可考核、可量化。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及供应链体系,围绕“以销定产,产销协同”的模式组织生产,推进提升销售计划的准确性逐步实现产销同步,内控半成品与产成品合理库存,降低库存成本。公司通过工艺装备升级,快速推进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进程。通过向生产基地全面推进SAP系统运用和数据分析,快速实现生产系统的标准化和成本管控的精细化。在生产组织中,以项目化开展精益生产管理,不断总结和提升经验技能,推进改善创新活动深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2021年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智能化及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效率,全面推进公司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公司利用镇江独特的地理种植优势在镇江市周边建立了4500亩香陈醋专用糯米种植基地,并在江苏省建成了万余亩的食醋专用粮种植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种植和定向采购模式,通过对GAP体系的认证推广,重点放在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管理上,从源头上消灭了原材料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起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强化制造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恒顺产品品质的稳定。
3、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根据自身的业务的特点,重新制定了严谨的采购制度和科学规范化的流程,并将流程在SAP系统中固定。同时,公司还组建了采招委员会并设立了日常工
作机构——采购(招标)办公室以监督和指导日常采购行为。通用的大宗原物料以公开招标为主,使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其它采购方式为辅,最大程度上降低采购风险以及采购成本控制。根据不同物料属性制定相应的合理且规范的采购策略,在控制风险和成本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规范了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科学量化供应商评估体系,保证了供应资源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同时还建立了专业的供应商培养机制,承担起公司的应有的社会责任。科学合理化利用采购资金,以降低应付账款的风险以及采购综合成本。
4、生产工艺流程
(1)食醋(香醋、陈醋)
公司主营产品香醋、陈醋采用传统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精选江南优质糯米为主要原料,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大小40多道工序,约180天以上时间的贮存,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目前,该工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公司坚持全产业链质量标准化管控,在每个生产环节都需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后才可进入下一生产流程中,确保产品安全,质量稳定。食醋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制酒发酵→制醅发酵→封醅→淋醋→煎醋→储存→产品包装→入库
(2)料酒
恒顺料酒以传统黄酒为基础加入萃取的香辛料调配而成。公司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双边酿造工艺,精选江南优质大米为原料,无浸泡,直接蒸煮。麦曲生产采用全自动圆盘制曲工艺,糖化率高。制酒的前、后酵全部采用大罐发酵法,成品酒也采用大罐储存。公司最为核心的技术是采取鲜姜鲜葱为原料,通过先进淬取设备获得原汁原味的复合型调味液,定量添加,确保料酒的风味稳定。
料酒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验收→蒸饭→加曲拌料→大罐发酵→压榨→澄清→煎酒→储存→调配→产品包装→入库
5、品牌策略
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百年恒顺,酿造专家”的品牌定位,通过对不同市场消费者消费习惯和生活态度的深入研究,通过产品创新、新品类拓展、既有品类产品优化升级等,满足消费者不同生活场景的产品使用需求。在品牌传播方面,“吃好醋、选恒顺”的传播理念通过各种传播途径以及各个重要节庆节点进行整合传播,巩固恒顺在醋品类的领导地位。而在追求健康、美味、便捷的复合调味料方面,与年轻消费者通过生活圈场景化营销进行互动,产生共鸣。让年轻化的恒顺品牌成为年轻人选择调味品的心目中最爱。
在媒体传播方面,公司是江苏广电江苏卫视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节目冠名、内容植入、原生广告等多种形式,提升恒顺品牌在全国市场尤其是外围市场的品牌知名度,让消费者对恒顺品牌产生熟悉感,成为购买选择之一。同时在小红书、抖音、B站等年轻人活跃的平台,通过
不同类型达人的原创内容、达人直播介绍、品牌官方号的持续互动沟通,增加与年轻消费者的粘性,成为他们的朋友。当下消费分级和消费者生活圈层多样化,公司通过系统的市场研究,结合恒顺的研发和生产制造优势,在新产品研发方面不断创新。包括季节限定的樱花口味油醋汁、美味一包到位的复合调料包、差异化的新品酱油,受到了广大年轻消费者的喜欢。为恒顺成为消费者全生命周期消费品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奋斗目标,全力加速跑起来。在疫情的影响下,公司重点拓展多渠道、多维度、多层次等网络布局,结合公司实际在“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文化力和组织力”五力并举,奋力争取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始创于1840年清道光年间,作为“四大名醋”之首镇江香醋的代表,是唯一的食醋上市企业,形成了以行业地位明显、品牌知名度高、渠道广泛、非物质传统工艺与现代化创新结合的技术优势、质量优等诸多竞争优势。公司食醋产品的产销量长期位居全国第一,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食醋生产企业;
(一)品牌价值巨大,消费升级潜力高。公司的品牌具有很高的消费者心智夺取程度,是消费品行业最大的持续性竞争优势。另外食醋类特别是恒顺香醋及相关产品(醋饮,醋胶囊等)作为健康食品,未来消费空间巨大,按照日本的人均可比研究,国内的醋及其产品的人均消费量至少还有3倍以上的提升空间。
(二)独特酿造的技艺,造就独具的产品特性。国务院 2006 年将镇江恒顺香醋酿制技艺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江苏省食品制造业中唯一入选的传统手工技艺。恒顺香醋选用优质糯米为原料,采用固态分层发酵的传统技艺,历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工艺过程40多道工序精制而成,独具“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特色。独特的酿造技艺,使得醋类产品拥有极强的盈利能力,高端产品毛利率在50%以上,使得其具备了大部分调味品没有的投资价值。
(三)产品质量安全始终引领行业,质量管控体系优于同类企业。通过食品链可追溯管理,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体系。严格的管控使公司质量安全处于行业领导地位,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食醋本身具有较高酸度,不易变质,恒顺醋的酸度更是高于整体醋类产品,具有非常强的食品安全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报表)18.9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62.01%。其中,主营调味品实现
收入18.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8%;综合毛利率36.96%,同比下降3.87个百分点。醋类(含白醋)实现收入12.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5%;食醋毛利率43.97%。料酒产品实现收入3.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料酒毛利率32.83%,较上年同期下降1.81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93,347,829.74 | 2,023,826,420.92 | -6.45 |
营业成本 | 1,181,902,596.64 | 1,195,780,253.09 | -1.16 |
销售费用 | 343,642,212.70 | 272,871,737.11 | 25.94 |
管理费用 | 125,188,299.90 | 118,631,050.11 | 5.53 |
财务费用 | 5,667,757.16 | 5,868,055.57 | -3.41 |
研发费用 | 78,542,778.59 | 57,769,206.91 | 3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696,099.40 | 363,230,530.56 | -1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53,285.04 | -375,835,766.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802,590.80 | -54,774,210.6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45%,主要受市场环境及疫情影响,主营调味品销售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16%,主要系市场销售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5.93%,主要系增加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投入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53%,主要系员工薪酬及折旧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41%,主要系利息支出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5.96%,主要系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16%,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额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赎回到期理财产品及债券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借款、回购股份及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1年恒顺品牌传播围绕“吃好醋 选恒顺”为主题,从卫视大IP合作、大户外传播、餐饮院校合作、新媒体创新传播等方面结合,融合传播度、创新度、互动度、影响度多角度的品牌传播,扩大品牌声量。
恒顺品牌于2021年蝉联由中国国家品牌网颁发的“2021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由中国匠心品牌网颁发的“匠心品牌”入选证书殊荣,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颁布的品牌价值恒顺再创新高,位列老字号品牌第三位,品牌价值83.71亿元。聚焦高铁主流大流量交通场景,在全国高铁站点结合品牌传播进行大曝光,通过站点客旅信息LED动态屏幕、静态灯箱、品牌专列列车冠名等全方位的广告场景,多频次的覆盖商旅人群、覆盖节假日流量节点、配合新品上市传播,达到恒顺品牌高度树立,有效触达消费者心智。创新性校企合作新模式,开创烹饪院校合作先河。从共建教室打造、产品使用植入、技能大赛冠名等方面深度合作,深耕厨师群体,布局餐饮渠道长远发展。为实现“恒顺”品牌的年轻化,在新媒体的品牌传播上,定位年轻的目标人群,精准地种草、传播,找准潜在流量的KOL,量身合作,实现产品与KOL的高速涨粉。在产品发展上,坚持“醋、酒、酱”主导品类深度发展。在醋品类上,做好香醋品类市场深耕的基础上,加强山西陈醋和白醋的的市场布局。在酒的品类上,以打造过亿单品销售为目标,实现单品在品类中的明星作用。在酱的品类上,首次将复合调味料作为产品新趋势的战略发展高度,并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消费场景,找准目标人群,并将费用高度聚焦到复合调味料上,全国各市场的营销人员联合经销商的业务团队,在终端全力开展复合调味料的试吃活动,同时,通过挂条、盒装的特殊的陈列形式,加强复合调味料的生动化陈列,实现新品类的高速增长。
在渠道建设上,找准消费者新的消费场景,特别是针对年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场景,打造电商平台,并以总部渠道赋能、片区平台落地的互动模式,推进电商平台渠道的发展。
在终端网点的建议上,加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织网行动”,以终端门店的多点化、产品陈列的生动化,提升产品的市占率。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2020年影响公司销售的主要品类有:醋类销售12.11亿元,约占调味品年销售额的65.59%,其中,黑醋类产品销售10.43亿元,约占调味品年销售额的56.50%;料酒类产品销售3.21亿元,约占调味品年销售额的17.37%。
(3)订单分析
2021年母公司销售订单21.6亿元,2020年母公司销售订单20.75亿元,同比增长4.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调味品 | 1,846,145,958.72 | 1,163,758,845.24 | 36.96 | -5.28 | 0.92 | 减少3.8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醋 | 1,210,902,079.44 | 678,463,065.94 | 43.97 | -10.25 | -7.63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
料酒 | 320,698,032.27 | 215,404,216.67 | 32.83 | 1.20 | 4.00 | 减少1.8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东大区 | 965,266,349.49 | 567,869,517.10 | 41.17 | -4.00 | 0.44 | 减少2.61个百分点 | |||||||
华南大区 | 293,875,345.15 | 198,518,779.44 | 32.45 | -9.65 | -1.20 | 减少5.78个百分点 | |||||||
华中大区 | 311,349,534.10 | 206,058,109.15 | 33.82 | -5.62 | -1.05 | 减少3.06个百分点 | |||||||
西部大区 | 156,759,098.60 | 108,321,363.03 | 30.90 | -8.64 | 2.12 | 减少7.28个百分点 | |||||||
华北大区 | 118,895,631.38 | 82,991,076.51 | 30.20 | 1.90 | 14.43 | 减少7.6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分销模式 | 1,706,023,383.22 | 1,068,964,900.13 | 37.34 | -3.07 | 0.89 | 减少2.46个百分点 | |||||||
直销模式 | 140,122,575.50 | 94,793,945.11 | 32.35 | -25.84 | 1.33 | 减少18.14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醋 | 吨 | 182,497.58 | 175,515.20 | 12,608.98 | 4.59 | -1.26 | 124.10 |
料酒 | 吨 | 78,016.06 | 74,404.60 | 6,188.21 | 1.25 | -1.68 | 140.16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调味品 | 直接材料 | 806,291,922.57 | 69.28 | 797,171,051.42 | 69.13 | 1.14 | |
直接人工 | 95,272,416.37 | 8.19 | 103,348,912.56 | 8.96 | -7.81 | ||
制造费用 | 178,234,107.58 | 15.32 | 172,677,466.58 | 14.97 | 3.22 | ||
运输费用 | 83,960,398.72 | 7.21 | 79,919,660.35 | 6.93 | 5.06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醋 | 直接材料 | 474,413,689.25 | 69.92 | 515,701,437.05 | 70.21 | -8.01 | |
直接人工 | 52,886,258.27 | 7.80 | 58,653,468.63 | 7.99 | -9.83 | ||
制造费用 | 97,092,813.23 | 14.31 | 106,079,765.19 | 14.44 | -8.47 | ||
运输费用 | 54,070,305.21 | 7.97 | 54,086,928.47 | 7.36 | -0.03 | ||
料酒 | 直接材料 | 162,625,347.95 | 75.50 | 157,363,524.03 | 75.98 | 3.34 | |
直接人工 | 9,264,899.40 | 4.30 | 8,603,020.45 | 4.15 | 7.69 | ||
制造费用 | 28,929,025.73 | 13.43 | 26,918,723.69 | 13.00 | 7.47 | ||
运输费用 | 14,584,943.59 | 6.77 | 14,226,598.04 | 6.87 | 2.52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减少2户。
①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55.00% | 合并前后 均受同一方控制 | 2021年8月23日 | 控制权已转移 |
(续上表)
被合并方名称 |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21,100,496.41 | -1,563,758.93 | 61,332,624.49 | 1,019,102.28 |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100%股权,其中收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55%股权(交易价格为
631.16万元),收购其他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45%股权(交易价格为516.41万元)。截至2021年8月23日止,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已与恒润调味品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恒润调味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8,352,200.00 | 45.95% | 转让 | 2021年8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 | 4,235,302.72 |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完成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35.22万元。
③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1年3月,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由指定管理人接管相关规定职责,公司丧失对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7月,全民所有制企业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原名“镇江市恒大酱醋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原出资人为镇江东方商业(集团)总公司,现出资人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公司与南京迪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亮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期末纳入合并范围,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349.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2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747.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5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第一名 | 69,281,212.41 | 3.66 | 否 |
第二名 | 46,443,197.90 | 2.45 | 否 |
第三名 | 27,596,676.34 | 1.46 | 否 |
第四名 | 27,472,658.91 | 1.45 | 是 |
第五名 | 22,697,737.07 | 1.20 | 否 |
合计 | 193,491,482.63 | 10.22 | --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535.8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1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578.5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1%。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重(%)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第一名 | 107,473,268.96 | 8.47 | 否 |
第二名 | 45,785,881.55 | 3.61 | 是 |
第三名 | 41,004,549.38 | 3.23 | 否 |
第四名 | 36,711,093.49 | 2.89 | 否 |
第五名 | 24,383,636.12 | 1.92 | 否 |
合计 | 255,358,429.50 | 20.12 | --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期间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343,642,212.70 | 272,871,737.11 | 25.94 |
管理费用 | 125,188,299.90 | 118,631,050.11 | 5.53 |
研发费用 | 78,542,778.59 | 57,769,206.91 | 35.96 |
财务费用 | 5,667,757.16 | 5,868,055.57 | -3.41 |
销售费用率% | 18.15 | 13.48 | 增加4.67个百分点 |
管理费用率% | 6.61 | 5.86 | 增加0.75个百分点 |
财务费用率% | 0.30 | 0.29 | 增加0.01个百分点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8,542,778.5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78,542,778.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8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25 |
本科 | 59 |
专科 | 63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453.20 | 1,486,703.67 | -97.7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859,295.96 | 59,885,089.99 | 40.03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3,200,000.00 | 770,300,000.00 | 39.3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050,995.35 | 28,497,891.97 | 30.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97,298.78 | 641,480.72 | 554.3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48,550.55 | 827,058.70 | 1840.4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1,000,000.00 | 303,000,000.00 | 48.8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3,408,000.00 | 176,490,000.00 | 134.24 |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065,709.00 | -1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245,143.39 | 30,012,810.00 | 603.8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97.75%,主要系上期恒达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0.03%,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保证金及租金收入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9.32%,主要系赎回到期理财产品及债券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0.01%,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554.31%,主要系处置不动产所致;
(6)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840.44%,主要系转让恒达公司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8.84%,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34.24%,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分红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03.85%,主要系回购股份及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11,164,367.47 | 9.69 | 197,484,224.19 | 6.10 | 57.56 | |
其他应收款 | 6,262,990.56 | 0.20 | 16,606,755.40 | 0.51 | -62.29 | |
存货 | 379,010,720.25 | 11.80 | 291,489,541.58 | 9.00 | 30.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739,049.65 | 4.88 | 7,768,990.14 | 0.24 | 1,917.50 | |
债权投资 | 132,820,821.90 | 4.10 | -100.00 | |||
在建工程 | 67,980,786.21 | 2.12 | 43,508,654.76 | 1.34 | 56.25 | |
使用权资产 | 9,069,971.72 | 0.28 | ||||
无形资产 | 126,970,219.13 | 3.95 | 92,475,148.44 | 2.86 | 37.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25,731.81 | 0.51 | 58,906,047.31 | 1.82 | -72.12 | |
短期借款 | 90,098,325.91 | 2.81 | 54,079,297.87 | 1.67 | 66.60 | |
合同负债 | 172,980,645.58 | 5.39 | 37,121,824.11 | 1.15 | 365.98 | |
应交税费 | 14,526,374.10 | 0.45 | 36,221,062.23 | 1.12 | -59.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9,852,752.18 | 2.80 | 59,579,969.49 | 1.84 | 50.81 | |
租赁负债 | 5,162,278.00 | 0.16 | ||||
长期应付款 | 741,424.00 | 0.02 | 6,854,313.20 | 0.21 | -89.18 | |
递延收益 | 29,327,290.84 | 0.91 | 21,226,802.18 | 0.66 | 38.1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同比增加57.56%,主要系期末预收产品销售款,致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62.29%,主要系期末经营性往来款减少所致;
(3)存货同比增加30.03%,主要系期末成品及原材料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917.50%,主要系期末新增保本固定收益的券商收益凭证所致;
(5)债权投资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收回债券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同比增加56.25%,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同比增加100%,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8)无形资产同比增加37.30%,主要系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72.12%,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结转所致;
(10)短期借款同比增加66.60%,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1)合同负债同比增加365.98%,主要系期末预收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同比减少59.90%,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50.81%,主要系期末计提促销费及预收商品款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14)租赁负债同比增加100%,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同比减少89.18%,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重分类所致;
(16)递延收益同比增加38.1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货币资金 | 4,102,977.49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639,324.09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711,294.79 | 借款抵押物 |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疫情背景下,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全球化进程受阻,全球经济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国之间供应链体系、要素流动、产业链合作和贸易体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国际多级化格局更加明显。国内经济在复苏中反弹,又在平稳中有所回落,未来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人们的生活方式、购买行为、消费渠道、信息来源、投资理念、价值追求和精神诉求都或多或少的发生了变化,与此相对应的,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模式、资本流动及产业合作和竞争也在重塑和调整。调味品行业在经过多年快速增长后,逐步进入成熟期,另外一方面,调味品行业的重要下游客户——餐饮行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营收出现负增长,间接影响调味品市场。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年餐饮收入39527亿元,下降16.6%。其中,限额以上餐饮单位收入8232亿元,同比下降14%。我国调味品行业经过近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已经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由幕后逐渐走到了台前,行业形象和品牌渗透力逐渐增强。复合方便菜调料乃至预制菜的创新发展,使得调味品在一定程度上,从间接消费开始向直接消费转变,与消费者的消费距离在拉近,也成为了消费者生活方式体现的载体之一。
一是调味品产业进入者众多,包括了现有竞争者、上下游之间的转移、产业并购、资本投资和国际合作等,竞争激烈且竞争实力和能力良莠不齐;二是消费群体的变化和多层次,使得产品的功能、定位和品牌建设都需要相应的适应和调整;三是销售渠道体系的多元立体,冲击了传统销售的简单模式,给调味品企业的渠道变革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四是自媒体、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品牌跨界与联名的新方式等,给调味品企业的品牌传播和内容营销提出了新的课题。
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发布了《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酱油是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小麦粉和/或麦麸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醋是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要求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真实准确标注各种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公司认为以上政策的出台会更进一步促进我国酱油、食醋行业的规范运作、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提高效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强创新发展、寻求差异化方向、资本合作和产业链协同成为企业应对成本上涨的主要方式和手段。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分 | ||||||||||||
产品分项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醋 | 1,210,902,079.44 | 678,463,065.94 | 43.97 | -10.25 | -7.63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
料酒 | 320,698,032.27 | 215,404,216.67 | 32.83 | 1.20 | 4.00 | 减少1.81个百分点 | ||||||
小计 | 1,531,600,111.71 | 893,867,282.61 | 41.64 | -8.07 | -5.07 | 减少1.84个百分点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分销模式 | 1,706,023,383.22 | 1,068,964,900.13 | 37.34 | -3.07 | 0.89 | 减少2.46个百分点 | ||||||
直销模式 | 140,122,575.50 | 94,793,945.11 | 32.35 | -25.84 | 1.33 | 减少18.14个百分点 | ||||||
小计 | 1,846,145,958.72 | 1,163,758,845.24 | 36.96 | -5.28 | 0.92 | 减少3.87个百分点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 | ||||||||||||
地区分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东大区 | 965,266,349.49 | 567,869,517.10 | 41.17 | -4.00 | 0.44 | 减少2.61个百分点 | ||||||
华南大区 | 293,875,345.15 | 198,518,779.44 | 32.45 | -9.65 | -1.20 | 减少5.78个百分点 | ||||||
华中大区 | 311,349,534.10 | 206,058,109.15 | 33.82 | -5.62 | -1.05 | 减少3.06个百分点 | ||||||
西部大区 | 156,759,098.60 | 108,321,363.03 | 30.90 | -8.64 | 2.12 | 减少7.28个百分点 | ||||||
华北大区 | 118,895,631.38 | 82,991,076.51 | 30.20 | 1.90 | 14.43 | 减少7.64个百分点 | ||||||
合计 | 1,846,145,958.72 | 1,163,758,845.24 | 36.96 | -5.28 | 0.92 | 减少3.87个百分点 |
2 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线上销售 | 185,024,765.49 | 10.02 | 58.59 | 137,461,849.56 | 7.05 | 59.05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聚焦调味品主业,围绕“做深醋业、做高酒业、做宽酱业”三大核心主业发展的战略,为实现对现有产业布局实施战略性调整,加快公司非主营业务的整合和剥离,公司已经以1,835.22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拟以1,136.88万元向关联方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整合营销资源,统一规范销售渠道,有效发挥区域渠道优势,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为了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主业资产集聚,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以1,916.98万元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35%少数股东股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25%股权交易价格为1,369.27万元,收购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10%股权交易价格为547.71万元。
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用镇国有(2002)字第1123918号、镇房权证润字第11555号的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358.4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1,153.5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900万元增加至5,412.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97.44%下降至
76.84%,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56%上升至23.16%。
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与南京迪云咨询有限公司、南京亮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成立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约定恒顺醋业在新设立公司享有60%的表决权,其他两方各享有20%的表决权。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云海;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恒顺醋业出资80万元、占比4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计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6,371,503.01 | 556,371,503.01 |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6,371,503.01 | 556,371,503.0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42,682,503.01 | 542,682,503.01 | ||
(2)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14,871,100.00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63,421,503.01 | 963,421,503.01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为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正在筹划将公司持有的恒顺商城100%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8,408.12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恒顺商城51%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恒顺集团以现金支付价款,上述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业务性质 | 主营业务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 | 82.52 | 制造业 | 酒类生产、销售 | 3000 | 21,220.78 | 12,708.74 | 1,462.39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67.9 | 制造业 | 鸡精食用植物油调味料等生产销售 | 1928 | 6,551.78 | 5,379.88 | 597.32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79 | 制造业 | 调味品生产、销售 | 2500 | 4,789.05 | 3,863.93 | 148.57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调味品生产、销售 | 2000 | 8,247.87 | 5,392.56 | -47.55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生产销售老陈醋等调味品 | 2000 | 3,977.76 | 2,443.35 | 31.7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发展现状
1、全国食醋行业产品——高度同质、创新差异
近年来,我国食醋业发展迅速,多数省都有几个区域强势品牌;各强势品牌基本上都是以所在城市为核心,并逐步向周边市场渗透。从产品层面上来看,各区域食醋品牌产品主要表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食醋企业大多沿袭传统酿造工艺和手工作坊式生产发展起来的,且低成本、低门槛、消费周期长、生产厂商片面对产量过度追求,使得整个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即使一些老字号与新品牌之间也无太大的差异。
二是部分食醋品牌开始追求产品的创新。这部分企业致力于发现消费者需求和满足各层次消费者的核心需求,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市场定位,研发出具有明显创新特征的产品。
2、“四大名醋”产品——各有特色、各霸一方
“四大名醋”——镇江香醋、山西老陈醋、永春老醋和四川保宁醋,均为区域性强势品牌,由于各地的酿造工艺不同,“四大名醋”产品均具地方特色,且产品质量上乘。目前在销售网络上均已突破了单一的地区限制。
食醋是使用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造或食用醋酸调制而成的酸味调味品或食品。食醋也可以分为酿造食醋和配置食醋。其中,酿造食醋又分为固态发酵食醋和液态发酵食醋。
1、食醋产业升级空间巨大
(1)食醋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现阶段的食醋企业,正在进行产业的整合和转型升级。众多公司正与全国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企业自身技术的创新升级。
随着国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现有食醋企业对智能制造更加重视。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更为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食醋企业未来会将更加注重数据的价值,
不断进行自我创新,自我变革和自我进化。如我公司的智能制造项目入围了全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该项目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和智能装备间的互联互通和态势感知,提升食品安全全程保障和精益化生产能力。
(2)新的企业纷纷进入食醋产业,带动整个行业创新
食醋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使得众多企业跨品类甚至跨行业进入到食醋行业。他们结合自身优势,顺应消费渠道、消费市场和消费群体的变化趋势,为行业带来了新的产品和营销理念,为行业的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
2、食醋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经营理念
食醋除了调味功能外,本身也是一种保健食品,有一定的保健功能。历代文献古籍里面都对食醋的保健功能作用进行记载。保健醋就是未来食醋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向。食醋多元化发展还可以向饮料和休闲食品拓展。
3、食醋产品向高端、高品质方向发展
食醋产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在不断升级,向高端发展。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的高端醋产品。除了产品本身更加强调健康外,在包装上也做了重大改变。提升了食醋的档次和价格,被广泛应用于高端消费和礼品市场。
目前国内食醋类为主的复合调味料仅占复合调味料产品总数的5%左右,但随着餐饮市场的变化,食醋行业应该更加重视开发复合调味料,在口味、使用方式和营养功能等方面适应消费变化的新趋势。
4、食醋品牌宣传渠道和手段更趋多样
品牌宣传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传播的渠道更加立体化、多元化,网络大V、网红以及短视频等渠道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在传播内容上,未来会更加注重文化的传播和精神文明的宣传,通过文化的导入传播企业的品牌,建立消费者的认知。
5、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全渠道发展
未来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在不断融合,界限越来越模糊。新零售模式会成为未来增长最快的渠道模式。新零售不但有线上渠道的流量入口,又有线下渠道的快速配送。同时利用积累的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对客户的购买价值进行分析,并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同时,场景消费、体验式消费也会成为趋势。
食醋行业从竞争格局来看食醋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食醋行业目前仍然高度分散,小作坊大量存在,根据2020年中国调味品协会《中国调味品著名品牌企业100强》2020 年度食醋企业(37家)生产总量为 160万吨,同比增长率为5.2%。我公司产量为 33.84 万吨(中国调味品协会口径)。产量10万吨以上的食醋企业仅有4家,食醋企业稳健增长,头部集中度较低。百强入围企业数37家,收入合计65亿元,前五大收入占比58%;产量合计171万吨,前五大产量占比
55%,国内集中度提升空间较大。扩张中的老牌醋企,具有品牌沉淀和粘性客户群,先发优势较强,但随着有着健全销售网络的其他企业加入 ,潜在品牌竞争或加大,龙头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消费升级趋势确立,当消费者逐渐选择更健康、口味更丰富的高端产品时,也倾向选择知名度高、有品质保障的大厂商的产品,消费升级从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小企业退出行业,淘汰部分低端和小作坊产能。基于此,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来源: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业,聚力打造符合消费升级特征的新产品。围绕“做深醋、做高酒、做宽酱”的产品战略,健全醋(香醋、陈醋、白醋、米醋、果醋)、酒(百花牌系列饮用黄酒、多场景应用料酒)、酱(多功能型酱油、酱菜)、油(健康食用油)、礼(礼盒产品)以及复合调味料全品类体系,在现有产品基础上丰富产品矩阵。同时,注重营销体系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整合,以数字化赋能管理运行,不断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全力以赴实现五年再造一个新恒顺的目标。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全体员工坚决扛起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围绕主业、聚焦主业、争雄主业,从营销中心变革、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内部管理改革等方面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以实际行动深化国企改革,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 坚定信心。针对今年疫情的现状,公司将主动破圈,快速调整经营策略,对外创新思路积极突围,对内坚决改革降本增效。面对压力,坚决咬定目标,确保指标达成。
2. 高位协同。持续加快产销协同步伐,加紧完善方案,对物流调配、经销承运、仓储保供等进行资源统筹和系统规划。
3. 优化策略。坚持“聚焦大单品”原则,保证刚需产品基本供应,通过外围市场弥补主力市场损失、线上渠道弥补线下渠道损失、新兴产品弥补传统产品损失。
4. 争取政策。强化国企担当,随时保持民生保障类物资供应速度和强度,针对疫情影响下订单积压、发货困难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提高争取层级。
2022年公司力争实现:主营调味品业务销售超10%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实现5%增长以上的年度经营总目标。(该经营目标受未来经营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调味品行业的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关系到食品安全。国家已经颁布了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调味品行业渠道快速整合,格局调整,以及消费者行为模式改
变等,为调味品生产企业带来诸多挑战。产品、技术、资本、人力等多方面升级已经成为企业必须直面的课题,公司面临着各种的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风险: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严峻,若疫情不断反复出现,公司将面临出货量被动放缓的风险。
2、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主要酿造原料是糯米,若受全球宏观形势影响,其价格有所波动,势必影响毛利率,是公司面临盈利水平的重要风险。
3、品牌被侵害的风险:公司的恒顺品牌在调味品行业内拥有超强的信誉和广泛的知名度,是镇江香醋的代表,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但是近年来还是有部分小公司试图对恒顺的商标、商号进行仿制。公司品牌若被侵害,可能导致消费者信赖度降低,使公司面临订单减少、市场销售计划受阻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4、食品安全控制风险: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中之重。国家及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用以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历次的国家级市场抽检中,产品质量均符合要求。尽管如此,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因此,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以上潜在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已认真研究落实应对预案,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还
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2、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1/2 的标准。报告期内,他们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全体监事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并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微信、邮箱等多个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信、来访,以即时解答、信件复函、邮件回复等方式进行答复。公司还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专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部都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能保证独立性、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3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2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镇江九华锦江国际酒店召开。参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5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1,152,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8.970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3,930,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6.2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221,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714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7、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1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3、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召开。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8,17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0.172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7,517,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5.0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658,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1019%。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12、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1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杭祝鸿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殷军 | 副董事长 | 男 | 47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王召祥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6.08 | 否 |
董茂云 | 董事 | 男 | 58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3 | 否 |
尹正国 | 董事 | 男 | 49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3 | 否 |
徐经长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3 | 否 |
毛健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3 | 否 |
史丽萍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陈月娥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顾其荣 | 监事 | 男 | 70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6.35 | 否 |
赵和云 | 监事 | 男 | 59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4.17 | 否 |
杨永忠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2.42 | 否 |
董事(离任) | 2017-12-8 | 2021-5-11 | 否 | ||||||||
高云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25.55 | 否 |
季嵘鹏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13.70 | 是 |
束锋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1-11-2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4.28 | 是 |
魏陈云 | 董秘 | 男 | 43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2.41 | 否 |
刘欣 | 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21-5-12 | 2024-5-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2.72 | 否 |
聂旭东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49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杨晓康 | 董事(离任) | 男 | 62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卫祥云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4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任永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2.67 | 否 |
李忠明 | 监事(离任) | 男 | 62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周良洪 | 监事(离任) | 男 | 57 | 2017-12-8 | 2021-5-11 | 0 | 0 | 0 | 不适用 | 26.29 | 否 |
李国权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男 | 45 | 2021-5-12 | 2021-11-22 | 0 | 0 | 0 | 不适用 | 34.9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300.9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杭祝鸿 | 男,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扬中县委办秘书、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扬中市委研究室副主任,镇江市委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镇江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镇江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党组书记。 |
殷军 | 男,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丹阳团市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陵口镇镇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丹阳市新桥镇党委书记,丹阳市丹北镇党委副书记,镇江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在江苏证监局挂职一年)。 |
王召祥 | 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采供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公司品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董茂云 | 男, 1963年生, 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其间曾挂职上海市杨浦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
尹正国 | 男, 1972年生, 硕士,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正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曾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力士品牌经理;卡夫食品有限公司纳贝斯克高级品牌经理;柯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大中华区市场总监和北亚区市场总监;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威达服饰事业部中国大陆和香港市场业务总监及全球市场委员会成员;汉堡王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营销官。 |
徐经长 | 男,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名家、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紫光股份、海航控股、三六零安全科技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
毛健 | 男,1970年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以第一发明人荣获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现任古越龙山独立董事。 |
史丽萍 | 女,1960年生,教授博导,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危机科学与技术研究会理 |
事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届、12届、13届),哈尔滨工程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察员,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副教授、教授博导。 | |
陈月娥 | 女,1970年生,本科。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89年3月入伍,南京军区福州军医学校毕业,曾任职于南昌陆军指挥学院、南京军区联勤部及镇江359医院等部队,先后担任过排长、勤务连长、党办秘书和正营职政治协理员等职务。2002年12月转业至镇江市纪委工作,历任镇江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
顾其荣 | 男,1951年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扬中县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检察员、副科长、副检察长、检察长、党组书记;扬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扬中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调研员;曾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江苏唯悦律师事务所、江苏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宏达新材、新泉股份、泛沃股份的独立董事。 |
赵和云 | 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高级技师、省首席技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85年参加工作,毕业于江苏淮阴食品专科学校,历任江苏省丹阳酒厂副厂长工会主席、丹阳市里庄镇科技副镇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黄酒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
魏陈云 | 男,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科员,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企管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 |
刘欣 | 女,1971年生,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光明乳业郑州公司财务经理,阿雷蒙紧固件(镇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
杨永忠 | 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林业部镇江林机厂团委副书记、副科长,镇江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市团校常务副校长,镇江市外贸集团组织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镇江南泰对外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高云海 | 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豆制品厂厂长,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援建新疆兵团四师,任兵团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 |
季嵘鹏 | 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镇江恒顺商场副总经理,公司罐装车间主任、新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总助兼任山西恒顺老陈醋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恒欣科技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总指挥。 |
束锋 | 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保障部经理、采供部经理、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
聂旭东 | 男,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杨晓康 | 男,1959年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厂长助理,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卫祥云 | 男,1957年生,经济学家。任北京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长、会长、常务副会长 |
和理事会总干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任永平 | 男 ,1963年生,注册会计师,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班首届学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教学名师,隆盛科技、日久光电和光大证券的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副院长、党委书记, 腾达建设和科华控股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资格。 |
李忠明 | 男,1959年生,大专。历任蒋乔供销社(挂职)、金山旅游商场副总经理,恒丰集团党总支副书记,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周良洪 | 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81年进入镇江恒顺酱醋厂学习酿造工艺。1984年被选送到重庆市酿造职业大学学习。历任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制醋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部长,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 |
李国权 | 男,1976年生,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镇江市调味品研究所副所长,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江苏恒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工艺设备部经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杭祝鸿、殷军、李国权、王召祥 、董茂云、尹正国 、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其中徐经长、毛健、史丽萍等三人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任永平先生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继续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提名、监事会认真审查,陈月娥、顾其荣和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赵和云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月娥为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永忠、王召祥、高云海、季嵘鹏、束锋为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李国权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11月22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营销总监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杭祝鸿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9年12月 | |
殷军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21年3月 | |
王召祥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
聂旭东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4年6月 | 2021年3月 |
李国权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7月 | 2021年11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董茂云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12年12月 | |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18年3月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03年8月 |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尹正国 | 上海正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创始人,品牌营销商业战略 | 2014年 | |
徐经长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副教授、教授、主任 | 1997年7月 |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1月 | ||
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 | ||
毛健 | 江南大学 | 教授 | 1993年7月 |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7月 | ||
史丽萍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地的工资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镇江市当地同类企业薪资水平。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披露的收入情况为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实际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00.93万元。 |
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殷军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召祥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董茂云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尹正国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徐经长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毛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顾其荣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赵和云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高云海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任 |
季嵘鹏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任 |
束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任 |
聂旭东 | 副董事长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杨晓康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杨永忠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卫祥云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任永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忠明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周良洪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国权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7、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11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5、关于拟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 | 2021年4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二十三次会议 | 月26日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1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5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4、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7、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9、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1月1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12、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1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杭祝鸿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殷军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王召祥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董茂云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1 |
尹正国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1 |
徐经长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0 |
毛健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1 |
史丽萍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1 |
聂旭东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杨晓康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杨永忠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2 |
高云海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卫祥云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任永平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李国权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徐经长(主任)、毛健、史丽萍、殷军、王召祥 |
提名委员会 | 史丽萍(主任)、徐经长、毛健、杭祝鸿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毛健(主任)、徐经长、史丽萍、董茂云、尹正国 |
战略委员会 | 杭祝鸿(主任)、殷军、王召祥、徐经长、毛健、史丽萍 |
(2).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召开1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1-06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相关事项;2、事务所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
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 |||
2021-03-10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见面会 | 审计委员会再一次认真审阅了经审计出具初步意见后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并认真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金炜先生关于初步审计意见的说明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阅意见如下:1、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出的初步意见,与公司送审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基本一致。该年报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反映的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3、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2021-03-22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事宜及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阅意见:1、《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2、《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主要方面的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03-25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 1.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并发表意见: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上证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20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审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面谈等。(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3)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将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2.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及评价,建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3. 审议通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2021-03-26 |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执行及披露情况;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 |
2021-04-19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杭祝鸿、殷军、李国权、王召祥、董茂云、尹正国、徐经长、毛健、史丽萍等九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经长、毛健、史丽萍等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021-05-12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1、提名委员会同意董事长提名李国权为公司总经理;2、提名委员会同意总经理提名杨永忠为公司副总经理;3、提名委员会同意董事长提名魏陈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4、提名委员会同意董事长提名刘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财务总监。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05-13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提名委员会同意总经理提名王召祥为公司副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08-19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同意制度的修改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08-1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
一次会议 |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11-05 |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且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定了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也作出了承诺。我们同意将上述一至七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11-22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高云海先生、季嵘鹏先生、束锋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条件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88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08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596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32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231 | |
销售人员 | 791 | |
技术人员 | 252 | |
财务人员 | 31 | |
行政人员 | 291 | |
合计 | 2,596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以上 | 50 | |
本科 | 328 | |
大专 | 718 | |
大专以下 | 1,500 | |
合计 | 2,59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了宽带薪酬模式的晋升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和绩效导向(收入向一线员工、销售、研发、高技能人才和有特殊贡献人员倾斜)。
2.工资、奖金
员工工资、福利、补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因素确定。实行车间计件工资、生产保障人员工资与生产挂钩、科室人员岗位绩效奖金与销售、综合效益挂钩以及销售人员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等岗效工资、契约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3.薪酬的代扣
个人薪酬所得税、五险一金的个人应负担部分、其他代扣(工会费),从薪酬中直接代扣代缴。
4.薪酬支付
公司账务部是发放工资收入的部门,财务人员根据主管领导审批的工资表发放。薪酬支付采用月薪制,发放日为每月12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前发放。所有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培养懂经营、会管理、具备现代科学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坚持针对性、系统性、多样性、实用性、前瞻性五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知识、专业经验、行为驱动力、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对体系审核要求、新员工能力素质、储备管理人才、中高层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技能提升五大方面组织开展了内训、外训以及外部考察学习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证监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考核。 2.公司分批举办各类管理人员专场培训班,通过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专项培训,初步打造出一支适应公司发展的内训师队伍。3.公司“精益生产”专项培训稳步推进,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现场管理水平。4.公司制定“管培生”培养计划。通过对专项招聘人才的系统化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后备新鲜血液。5.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文明礼仪,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职业素养。6.开发多样化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碎片时间,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在线学习计划,全面提高各层次员工素质,从而助力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7.根据市场需求,强化生产、销售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并对新产品技术研发加强专业性培训。同时,由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部门工作安排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分红标准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现金分红的方案依法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利润分配方案出具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决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报告期内,于2021年7月2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464,097.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1年7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据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参与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002,956,032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有2,462,380股,公司参与2020年度权益分配的应分配股数变动为1,000,493,652股。本次拟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57,464,097.02元(含税),以此计算每股可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1574元(含税,经四舍五入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份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考核与激励,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行不断的梳理和完善,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和流程,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同时加强考核,以考核促提高,以提高促发展,从制度、会计、审计、安全等多方面,形成相互融通相互制约机制,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设置企业管理部,加强对企业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主任的内部考核和监督,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设置企业管理部和投资发展部,通过规范子公司的“三会”运作、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和考核监督,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控审计部配合公司纪检部门开展了对下属主要子公司巡视工作,通过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整合营销资源,统一规范销售渠道,有效发挥区域渠道优势,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主业资产集聚,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以1,916.98万元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35%少数股东股权。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公司组织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整、合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发展,内部、外部环境不断的发生变化,公司在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或加强的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多项举措,包括:组织多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工作的规范性和自律意识;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及业务开展需要,梳理制定配套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委员在人才选拔、财务审计、薪酬考核、战略发展上的专业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三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
(2)特征污染物的名称:COD、氨氮、总磷、悬浮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2021年度全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公司废水经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自建1个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东北角,排放方式为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徐州核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 | 污染物 种类 | 主要污染 因子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 | 允许排放 总量(t) | 有无 超标 | 排放执行 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500 | 83.37 | 29.65 | 209.69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氨氮 | ≤45 | 1.174 | 0.243 | 0.39 | 无 | ||||
总磷 | ≤8 | 3.39 | 1.75 | 1.9 | 无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300 | 147 | 5.54 | 26.2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氨氮 | ≤24 | 3.18 | 0.12 | 0.5 | 无 | ||||
悬浮物 | ≤250 | 8.2 | 0.31 | 13.1 | 无 |
2)废气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供热采用天然气锅炉,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废气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新增一台沼气锅炉,沼气经脱硫塔进锅炉燃烧,废气直接排放。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采取集中供热,使用徐州金山桥热电厂热蒸汽。
单位 | 污染物 种类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 (t) | 允许排放总量(t) | 有无 超标 | 排放执行 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1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7.4 | 0.208474 | 0.93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氮氧 化物 | ≤150 | 39.5 | 1.232965 | 2.831 | 无 | ||||
二氧 化硫 | ≤50 | 0 | 0.068146 | 0.776 | 无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3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11.2 | 0.043226 | 0.496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
氮氧 化物 | ≤150 | 115.625 | 0.802544 | 1.51 | 无 | ||||
二氧 化硫 | ≤50 | 0 | 0.013458 | 0.414 | 无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6.6 | 0.062269 | 0.743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
氮氧 化物 | ≤150 | 124.5 | 1.65405 | 2.264 | 无 |
DA004 | 二氧 化硫 | ≤50 | 0 | 0.025278 | 0.62 | 无 | ||
天然气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5 | 氮氧化物 | 直排 | ≤150 | 135.57 | 0.503484 | 1.51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二氧化硫 | ≤50 | 0.0 | 0.008145 | 0.414 | 无 | |||
颗粒物 | ≤20 | 12.9 | 0.012987 | 0.496 | 无 | |||
沼气 锅炉 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2 | 颗粒物 | 直排 | ≤20 | 16.5 | 0.122857 | 0.39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 |
氮氧 化物 | ≤150 | 98.08 | 1.065937 | 3.28 | 无 | |||
二氧 化硫 | ≤50 | 0.0 | 0.030285 | 1.11 | 无 |
3)危险废弃物处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废弃物为试剂废液、试剂包装瓶、废柴油机油、废包装桶,网上申报后交付有资质单位处理。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的危险废弃物为废药剂、检测废液,网上申报后交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单位 | 污染物 种类 | 名称 | 处置利用单位 | 2021年度结余量(t) | 2020年度结余量(t) | 处置利用转移(t) | 贮存量 (t) | 年度计划处置利用量(t) | 有无 超标 | 排放执行标准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危废 | 试剂废液,900-047-49 | 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56 | 1.042 | 3.86 | 0 | 5 | 无 | 固体废物无害化委托处置合同 |
废机油、柴油,900-249-08 | 0.182 | 0.017 | 0.205 | 0 | 1 | 无 | ||||
油墨清洗废液,900-402-06 | 0.023 | 0 | 0 | 0.023 | 0.2 | 无 | ||||
废硒鼓、废墨盒、废油墨桶、试剂包装瓶,900-041-49 | 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镇江新明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0.136 | 0.335 | 5.088 | 0 | 6 | 无 | |||
废试剂,900-47-49 | 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 | 0 | 0.117 | 0 | 0 | 无 | |||
徐州恒顺万通 | 危废 | HW49,900-47-49 | 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 | 0.13 | 0.24 | 0.37 | 0 | 1 | 无 | 固体废物无害 |
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心有限公司 | 化委托处置合同 |
4)固废处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废主要为醋糟、污泥和生活垃圾,醋糟交由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污泥交由国家能源谏壁发电厂和银顺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酱油和食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酱渣、醋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酱渣、醋渣作为饲料出售给莱阳市团旺镇东盛饼粕购销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达2000m
,采取厌氧-好氧-化学混凝处理工艺,日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总排口加装COD在线监测、氨氮在线监测、PH在线监测,与国家监控考核平台、江苏省太湖流域监控平台、江苏省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许可证)、镇江市污染源监控平台均已联网,数据自动上传。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200m?,采取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公司自2017年纳入徐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以来,按照要求,于2017年6月在废水总排污口监控室加装COD在线自动分析仪,2019年元月份加装了氨氮在线分析仪,2020年10月加装PH值及温度自动测温仪,完成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与数据联通。2021年11月在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站房、总棑口、接触氧化池治理设施三处安装监控摄像头,并联入江苏省污染物视频监控系统。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处理出废水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香醋醇酿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已委托开展环保验收工作。《炒色油烟废气收集处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2111200000239,建设完成,并于2021年4月1日完成了环保验收工作。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2021年取得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环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已取得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1112-2021-031-M。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已取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20371-2022-006-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制定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审核。公司委托镇江华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规定标准。污水处理站24小时连续运行,COD、氨氮、PH在线检测数据和流量数据与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即时联网。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文件要求,为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确保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在废水总排污口监控室加装COD在线自动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流量计、PH值、温度自动测温仪,完成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与数据联通。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委托了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的污染物进行了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的2021年度一、二、三、四季度执行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全年未发生任何突发的污染事件,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的2021年度四个季度及2021年度执行报告,2021年度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要求,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良好,向环境排放的废水的各项指标都能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处置要求,未发生任何突发的污染事件,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推进环保工作,2021年5月完成煎醋工段酸汽水回收处理技改,有效减少了酸汽大气排放。2021年6月完成了污水处理好氧工序曝气管更换,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可靠运行。开展了2号应急池建设,完善了公司遭遇环境突发事件的硬件设施,确保对外环境安全。开展了污水处理站污泥输送改造,保证了外运污泥质量。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持续推进环保工作,2021年9月完成了污水处理接触氧化池曝气管更换,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可靠运行。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推行了疏水器节能试验更换新型疏水阀,每锅醋耗用蒸汽下降可达7.36%。自行设计开展移动CIP设备技改,对热灌装板式换热器加热改造,加热效率提升40%,提高了蒸汽能效并推广使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食品企业,在用心筑造食品安全防线的同时,在环保、公益事业、职工保护等方面承担社会责任。
1、积极响应号召支持外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建设
公司及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支持外省老少边穷地区,运用先进的恒顺管理经验,带动当地工业和农业发展。先后在新疆、三峡库区、大别山老区六安投资建厂,在重庆、山西地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投资,投资援建了三峡库区云阳调味品项目,支持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恒顺企业形象。
2、支持教育和文化旅游发展
公司热心资助本地教育事业,大力支持镇江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发展,先后捐建了恒美“三之三”幼儿园、恒顺实验小学、江科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并每年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总投入金额1.1亿元。
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陆续建成全球最大的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博物馆以其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功能,获得国家4A级工业旅游景区称号、长三角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示范点、江苏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和镇江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始终秉承“恒顺众生”的经营理念,公司积极践行“源于社会、感恩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内关心关怀职工,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对外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每年支助上百万资金支持镇江慈善总会建设。由此,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 “江苏省文明单位”“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1)热心公益事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恒顺众生爱心团”党员志愿服务带动效应,积极参加“万企联万村文明帮扶”“益起青春”“慈善一日捐”“百善酱油百善醋认捐”“百岁老人庆生”等社会帮扶行动和“献爱心”活动,全年支持各类公益事业捐助近300万元。
(2)传播“醋都”文化。2021年,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对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进行改造升级,全新打造了“厂史馆”“醋坊”“酱园”“酒海”“三酉堂”等场馆,增设了“酿制醋大师”“酿酒大师”“制酱大师”三大工作室,突显其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功能,成为展示“中国醋都”文化的重要窗口。
(3)举办恒顺酱醋文化节。面对疫情防控压力,公司一方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一方面运营现代互联网平台办展会,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动员基层党员先锋克难奋进,延续镇江人民热切期待的特有年俗。七天的文化节活动,党员志愿者共计出工360多人次,为3万多市民现场发放12多万斤酱油。同时把酱醋文化节拓展到全江苏13个地级市,设置了12个外地分会场,为全江苏人民过一个健康祥和年提供坚强保障,赢得了广大江苏人的点赞。
4、以人为本,厚植“三融三心三力”党建品牌化彰显国企担当
扎实推进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公司厚植“三融三心三力”党建品牌,强化党建与红色基因、生产经营、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弘扬恒顺众生核心价值,为“恒顺味道,全球共享”目标愿景提供坚强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凝聚基层党支部合理,初步构建品牌新体系。一是拓展内涵,形成了与“红色基因、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相融合的品牌内涵,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引领公司积极社会责任担当。二是打造阵地,以“党旗镇红”“国资骄傲”主题引领,打造“三融三心三力”党建馆,为社会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实境教育。三是丰富实践路径,组建81人“恒大哥、顺大嫂”团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切实为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开展“暖人心”谈心谈话行动、“解人难”大走访、“如人愿”微心愿三大行动,为集团汇聚强大凝聚力。
5、关心企业、关爱员工
积极响应“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号召,全面开展 “两在两同”见新功行动,形成“三提三争”特色。一是提升履职本领,争做担当有为好班子。围绕“一人一重点,领办解难题”工作要求,公司领导班子分别确立并全部完成“5家成员企业20名个人股东清退”等7个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的实事难事。同时,从群众眼前的急事、身边的小事抓起,先后办结了“落实新进人才相关待遇”“改善职工食堂就餐环境”等11件与职工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二是提升实干本领,争做高质量发展强堡垒。领导基层党支部持续推进 “三亮”承诺做表率。亮入脑入心承诺、做理论学习表率,亮有位有为承诺、做改革发展
表率,亮见行见效承诺、做实事落地表率,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花酒新品推广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作为,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提升服务本领,争做“恒顺众生”好先锋。组织党员干部争做“助推发展”先锋,立足本职,做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螺丝钉”。推进精益生产管理,通过合理技改,为企业降本增效约500万元;着眼技术创新,新获国家专利授权5件、申请国家专利16件、输出技术服务10余项。争做“兴企有为”先锋,在降本增效、现场管理、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等10个方面,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6、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环保管理,抓好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公司的发展倾注了社会各届的关心厚爱,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恒顺只有实现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才能做到永续发展,实现基业长青,从而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今后,公司将进进一步弘扬“恒顺众生”的企业文化,努力回报恒顺投资者、恒顺消费者、恒顺企业员工、恒顺供应商、恒顺经销商、恒顺社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在诚信对待消费者、合作方,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进一步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对员工社会责任的培训教育,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积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集团党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履行国企责任担当,以精准对接为切入点,以互联共赢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通过搭建村企共建联建平台,支持需求村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真正把“万企联万村”项目转化为村企共进的实体项目、民心项目。
围绕“党建引领产业协作,助力乡村经济振兴”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一是立足镇江周边,确定镇江市范围内指南村、东皇等15个村企联建项目,签订了党建、产业联建协议,共建糯稻种植基地1.8万亩,预计年产稻米1.1万吨,收购价值3000余万元。二是强化跨区联姻,选定灌南县三口镇潘老庄村等周边共11个村为糯稻种植基地,签订党建联建以及糯稻粳稻种植收购协议,签订2000余亩糯稻、1500余亩粳稻的合作种植协议。三是助推戴庄模式发展,与句容市天王镇、戴庄、丁庄、解塘等村镇签订协议进行深度合作,开展种植基地、醋糟有机肥、新零售渠道等全方位联建共建,先后“葡萄遇到醋”等共建活动11次,优惠提供醋糟有机肥近4000吨,折让金额达35万余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中收购恒顺集团持有的恒润调味品55%的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为公司收购恒润调品股权前,因恒顺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而形成的对恒顺调味品的非经营性占用。截至恒顺调味品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日前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合并日前占用 | 资金归集[注] | 578.88 | 1,142.32 | 1,721.21 | 0 | 0 | ||||
合计 | / | / | / | 578.88 | 1,142.32 | 1,721.21 | 0 | 0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系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并日前与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往来及资金归集账户发生额,截至合并日往来无余额,资金归集账户已解除协议。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决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影响数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8,990.14 | 7,600,073.08 | -168,917.06 |
固定资产 | 948,764,098.91 | 941,054,194.49 | -7,709,904.42 |
使用权资产 | - | 9,012,697.37 | 9,012,697.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00,284.92 | 5,731,040.66 | 430,755.74 |
租赁负债 | - | 6,816,009.35 | 6,816,009.35 |
长期应付款 | 6,854,313.20 | 741,424.00 | -6,112,889.20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影响数 |
固定资产 | 635,695,087.66 | 627,985,183.24 | -7,709,904.42 |
使用权资产 | 7,709,904.42 | 7,709,904.42 | |
租赁负债 | 6,112,889.20 | 6,112,889.20 | |
长期应付款 | 6,112,889.20 | -6,112,889.20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买商品 | 市价 | 4,578.59 | 转账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购买商品 | 市价 | 1,700.92 | 转账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买商品 | 市价 | 1,702.49 | 转账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市价 | 173.90 | 转账 |
合计 | / | 8,155.90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价 | 2,747.27 | 转账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价 | 154.14 | 转账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委托销售商品 | 委托销售商品 | 市价 | 447.20 | 转账 |
合计 | / | 3,348.61 | / |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见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发生金额约为16,500万元,2021年1-12月份实际发生额为8,272.10万元;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发生额约为 9,000万元,2021年1-12月份实际发生额为3,408.37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1,835.22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镇江国投是本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即系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镇江国投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和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拟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完成。
2、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以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和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完成。
3、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以1,916.98万元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山西恒顺35%股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25%股权交易价格为1,369.27万元,收购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10%股权交易价格为547.71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100%股权。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山西恒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筹划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披露:公司筹划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恒顺集团进一步协商论证并就恒顺商城股权出售事宜达成一致,公司拟向恒顺集团出售所持有的恒顺商城51%股权,出售价格为8,408.12万元。恒顺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价款。本次股权出售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评估的恒顺商城股东权益价值为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49%,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
生变动,公司对恒顺商城股权投资财务核算将转为权益法核算。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的审批。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5、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价格为1,136.88万元。详见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2022年1月,公司已收到股权收购款,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 转让价格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转让资产获得的收益 |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销售除商品以外的资产 | 转让房产 | 评估价值 | 299.46 | 299.46 | 现金 | 不适用 |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值约299.46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36号的房产(权证号为“镇房权证京字第25650927”)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完成。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共同投资方 | 关联 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保健食品生产 | 5,412.02 | 3,165.03 | 2,999.16 | -139.02 |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用镇国有(2002)字第1123918号、镇房权证润字第11555号的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358.4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1,153.5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900万元增加至5,412.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97.44%下降至76.84%,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56%上升至23.16%。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已完成。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本公司 | 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2019年4月1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考核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经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置业”)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委托经营管理报酬、投资收益及担保:为保证对于本公司投入的资产及现金安全,恒顺置业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提供担保;公司授权管理层与恒顺置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每年进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经营收益的确定及激励报酬标准。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020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是 | 控股股东 |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2020年8月1日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本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2019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8.23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57,000 | 25,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2,000 | 43,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20年2月28日 | 2021年2月26日 | 自有资金 | 4.05% | 201.95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10,000 | 2020年3月5日 | 2021年3月5日 | 自有资金 | 4.05% | 405.0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7,000 | 2020年8月28日 | 2021年9月27日 | 自有资金 | 3.50%至3.80% | 645.53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 | 2020年8月28日 | 2021年8月30日 | 自有资金 | 3.45% | 173.92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3月29日 | 自有资金 | 1.50%至7.50% | 140.0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9月27日 | 自有资金 | 3.5% | 141.15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3,000 | 2020年11月2日 | 2021年11月1日 | 自有资金 | 3.7% | 481.00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6,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5日 | 自有资金 | 3.70%至4.00% | 221.39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1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2021年6月18日 | 自有资金 | 1.55%至3.30% | 164.55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6,000 | 2021年2月4日 | 2022年3月8日 | 自有资金 | 3.6% | 是 | 否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8,000 | 2021年3月16日 | 2022年3月11日 | 自有资金 | 1.8%至3.8% | 是 | 否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7,000 | 2021年3月26日 | 2021年6月24日 | 自有资金 | 1.0%至3.6% | 62.14 | 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4月19日 | 自有资金 | 3.6%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3月17日 | 自有资金 | 1.0%至8.92%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12,000 | 2021年9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自有资金 | 2.0%至10.0% | 是 | 否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6,000 | 2021年9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自有资金 | 1.4%至3.76% | 是 | 否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6,000 | 2021年11月5日 | 2022年5月10日 | 自有资金 | 1.9%至3.77%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7,000 | 2021年11月5日 | 2022年5月5日 | 自有资金 | 2.0%至10.0% | 是 | 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16日 | 自有资金 | 2.0%至5.1% | 是 | 否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自有资金 | 2.0%至10.0% | 是 | 否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 券商理财 | 3,000 | 2021年12月17 | 2022年12月21 | 自有 | 3.4% | 是 | 否 |
公司 | 产品 | 日 | 日 | 资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21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6日 | 自有资金 | 2.0%至3.8% | 是 | 否 |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4,041.3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8,082.77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02.2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3%,回购最高价格20.3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4.79元/股,回购均价约17.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17,324.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登记的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户累计已回购的股份2,462,380股后的股份数量1,000,493,65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157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7,464,097.02元(含税)。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9日。
3.关于收回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的情况2019年8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3亿元认购了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第二年末2021年8月6日行使回售选择权,提前兑付了公司持有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收回本次债券投资本金13,000万元,支付手续费2.6万元,收到2021年债券利息715万元,债券投资实际年化平均收益率为5.7%(年平均债券利息/债券投资本金)。本次兑付后,公司不再持有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4.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130,000,000股(含130,000,000股)股份,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54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54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26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2,77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7,613,893 | 44.63 | 0 | 质押 | 85,760,00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182,201 | 47,612,222 | 4.75 | 0 | 未知 | 未知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05,550 | 20,000,000 | 1.99 | 0 | 未知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24,506 | 11,111,417 | 1.11 | 0 | 未知 | 未知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179,791 | 5,680,025 | 0.57 | 0 | 未知 | 未知 | ||||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 5,099,934 | 5,099,934 | 0.5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4,601,508 | 4,601,592 | 0.46 | 0 | 未知 | 未知 |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源乐晟新恒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58,733 | 4,358,733 | 0.43 | 0 | 未知 | 未知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 -74,000 | 2,930,334 | 0.29 | 0 | 未知 | 未知 | ||||
张藤 | 2,053,325 | 2,870,725 | 0.29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447,613,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613,89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612,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12,222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11,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11,417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5,68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0,025 | |||||||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 5,099,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099,934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4,601,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1,592 | |||||||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源乐晟新恒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58,73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8,733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 2,930,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0,334 | |||||||
张藤 | 2,870,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0,72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0,022,224股,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10,022,224股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杭祝鸿 |
成立日期 | 1988-08-27 |
主要经营业务 | 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1年5月2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拟回购金额 | 28,082.77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已回购数量(股) | 10,022,22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2)01148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顺醋业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顺醋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恒顺醋业主要从事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及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2021年度,恒顺醋
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86,444.98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31所述,恒顺醋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恒顺醋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恒顺醋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恒顺醋业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恒顺醋业销售收入的影响,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2)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恒顺醋业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 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恒顺醋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4)采用抽样方式对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A、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B、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及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对报告期记录的客户选取样本进行函证,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恒顺醋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恒顺醋业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恒顺醋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恒顺醋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顺醋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顺醋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顺醋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恒顺醋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2)01148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林 |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南京 | ||
2021年4月22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常怡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11,164,367.47 | 197,484,224.1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42,682,503.01 | 752,704,049.3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3 | 78,595,879.44 | 92,252,349.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4 | 7,478,928.16 | 9,052,821.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5 | 6,262,990.56 | 16,606,755.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6 | 379,010,720.25 | 291,489,541.5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7 | 156,739,049.65 | 7,768,990.1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1,934,438.54 | 1,367,358,731.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8 | 132,820,821.9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9 | 121,746,157.31 | 132,516,552.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0 | 14,871,100.00 | 16,2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1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2 | 392,178,900.00 | 411,778,300.00 |
固定资产 | 七、13 | 941,478,363.31 | 948,764,098.91 |
在建工程 | 七、14 | 67,980,786.21 | 43,508,654.7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15 | 9,069,971.72 | |
无形资产 | 七、16 | 126,970,219.13 | 92,475,148.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1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18 | 820,494.19 | 1,108,456.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9 | 24,336,380.39 | 19,741,091.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0 | 16,425,731.81 | 58,906,047.3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29,567,104.07 | 1,871,508,171.32 | |
资产总计 | 3,211,501,542.61 | 3,238,866,902.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1 | 90,098,325.91 | 54,079,297.8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22 | 243,356,898.12 | 224,944,599.23 |
预收款项 | 七、23 | 559,911.13 | 560,281.53 |
合同负债 | 七、24 | 172,980,645.58 | 37,121,824.1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5 | 21,643,281.56 | 19,089,999.28 |
应交税费 | 七、26 | 14,526,374.10 | 36,221,062.23 |
其他应付款 | 七、27 | 138,449,319.77 | 114,261,034.4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93,693.53 | 793,693.5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28 | 4,498,141.38 | 5,300,284.9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29 | 89,852,752.18 | 59,579,969.49 |
流动负债合计 | 775,965,649.73 | 551,158,353.1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30 | 105,160,466.81 | 116,072,932.8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31 | 5,162,278.00 | |
长期应付款 | 七、32 | 741,424.00 | 6,854,313.2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33 | 29,327,290.84 | 21,226,802.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19 | 46,295,418.52 | 48,667,253.7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6,686,878.17 | 192,821,302.01 | |
负债合计 | 962,652,527.90 | 743,979,655.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34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35 | 38,034,354.29 | 52,873,222.75 |
减:库存股 | 七、36 | 173,490,261.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37 | -1,129,56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38 | 203,662,548.66 | 191,086,524.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39 | 1,100,520,338.22 | 1,151,643,010.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0,553,447.16 | 2,398,558,790.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295,567.55 | 96,328,457.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48,849,014.71 | 2,494,887,247.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11,501,542.61 | 3,238,866,902.72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1,553,255.78 | 131,295,746.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2,682,503.01 | 749,504,049.3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5,378,817.56 | 75,418,504.4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699,978.92 | 25,436,501.5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4,635,186.57 | 21,569,774.39 |
其中:应收利息 | 4,486,697.11 | 4,087,552.09 | |
应收股利 | 3,500,000.00 | ||
存货 | 163,880,210.97 | 118,567,172.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5,000,000.00 | 56,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860,762.94 | 5,883,539.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6,690,715.75 | 1,184,175,288.7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32,820,821.9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78,877,239.24 | 476,124,950.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871,100.00 | 16,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47,147,158.85 | 635,695,087.66 | |
在建工程 | 36,684,807.04 | 24,934,682.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270,251.81 | ||
无形资产 | 65,919,662.52 | 47,206,082.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23,240.08 | 8,199,754.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948,971.20 | 268,547,515.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2,531,430.74 | 1,623,417,894.72 | |
资产总计 | 2,799,222,146.49 | 2,807,593,183.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5,347.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8,904,043.02 | 256,922,653.7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9,799,324.96 | 31,557,303.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556,883.23 | 12,725,992.95 | |
应交税费 | 6,246,979.05 | 22,872,891.12 | |
其他应付款 | 111,259,676.25 | 82,032,414.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7,504.20 | 781,44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972,588.06 | 53,493,496.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3,132,345.99 | 460,386,192.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83,333.33 | 100,083,3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018,650.69 | ||
长期应付款 | 6,112,889.2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440,805.00 | 17,140,071.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8,542,789.02 | 123,336,293.63 | |
负债合计 | 781,675,135.01 | 583,722,485.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173,490,261.0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159,323.78 | 190,583,300.08 | |
未分配利润 | 986,051,481.71 | 1,030,331,365.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17,547,011.48 | 2,223,870,697.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99,222,146.49 | 2,807,593,183.44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93,347,829.74 | 2,023,826,420.9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40 | 1,893,347,829.74 | 2,023,826,420.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59,215,128.79 | 1,675,723,890.0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40 | 1,181,902,596.64 | 1,195,780,253.0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41 | 24,271,483.80 | 24,803,587.21 |
销售费用 | 七、42 | 343,642,212.70 | 272,871,737.11 |
管理费用 | 七、43 | 125,188,299.90 | 118,631,050.11 |
研发费用 | 七、44 | 78,542,778.59 | 57,769,206.91 |
财务费用 | 七、45 | 5,667,757.16 | 5,868,055.57 |
其中:利息费用 | 6,798,930.12 | 7,203,557.93 | |
利息收入 | 1,739,948.05 | 2,027,645.14 | |
加:其他收益 | 七、46 | 11,828,099.39 | 10,863,952.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7 | -2,810,299.71 | 1,422,099.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72,484.80 | -6,416,703.8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8 | -1,230,434.86 | 23,279,224.7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49 | 219,718.46 | 267,018.2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50 | 1,817,833.41 | 2,440,276.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1 | 2,266,273.62 | -864,038.8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6,223,891.26 | 385,511,064.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52 | 2,182,240.51 | 11,187,017.9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53 | 5,247,298.65 | 7,088,257.7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158,833.12 | 389,609,82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54 | 24,826,776.62 | 68,591,309.1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332,056.50 | 321,018,515.6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332,056.50 | 321,018,515.6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917,448.51 | 315,253,524.8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5,392.01 | 5,764,990.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9,565.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7,202,491.50 | 321,018,515.6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7,787,883.51 | 315,253,524.8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5,392.01 | 5,764,990.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91 | 0.31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91 | 0.314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563,758.93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019,102.28 元。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775,391,605.02 | 1,853,799,618.6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190,515,714.28 | 1,184,722,623.50 |
税金及附加 | 14,810,182.93 | 14,988,271.22 | |
销售费用 | 318,226,038.17 | 240,461,591.06 | |
管理费用 | 75,656,467.14 | 72,769,937.74 | |
研发费用 | 62,484,050.61 | 58,256,466.24 | |
财务费用 | 1,618,830.10 | 2,158,871.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13,893.98 | 3,114,836.80 | |
利息收入 | 1,488,282.04 | 1,332,560.70 | |
加:其他收益 | 7,604,564.36 | 6,031,888.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4,535,711.98 | 17,354,983.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72,484.80 | -6,416,703.8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368,965.14 | 24,177,586.0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98,351.48 | -915,913.8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5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59,907.50 | -517,541.2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9,751,119.29 | 326,572,860.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30,179.43 | 5,571,261.07 |
减:营业外支出 | 2,716,201.57 | 5,954,796.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065,097.15 | 326,189,325.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304,860.19 | 47,836,847.0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760,236.96 | 278,352,478.2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760,236.96 | 278,352,478.2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9,565.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9,56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9,565.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4,630,671.96 | 278,352,478.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8,553,558.88 | 2,233,026,614.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453.20 | 1,486,703.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5(1) | 83,859,295.96 | 59,885,089.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2,446,308.04 | 2,294,398,407.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67,367,193.14 | 1,048,225,779.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1,673,099.05 | 284,755,622.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2,992,544.30 | 207,873,442.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5(2) | 387,717,372.15 | 390,313,032.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9,750,208.64 | 1,931,167,877.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696,099.40 | 363,230,530.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3,200,000.00 | 770,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050,995.35 | 28,497,891.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97,298.78 | 641,480.7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48,550.55 | 827,058.7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0,496,844.68 | 800,266,431.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2,039,425.37 | 151,078,197.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1,602,090.00 | 1,025,024,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5(3) | 2,044.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3,643,559.64 | 1,176,102,197.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53,285.04 | -375,835,766.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1,000,000.00 | 30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5(4) | 18,708,062.84 | 22,305,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708,062.84 | 325,720,1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3,408,000.00 | 176,4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4,857,510.25 | 173,991,500.6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4,065,709.00 |
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5(5) | 211,245,143.39 | 30,012,8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9,510,653.64 | 380,494,310.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802,590.80 | -54,774,210.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563.80 | -642.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721,229.84 | -67,380,088.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7,340,160.14 | 264,720,248.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59,046,083.77 | 2,069,908,720.6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75,238.67 | 22,502,879.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0,621,322.44 | 2,092,411,600.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36,484,798.19 | 1,075,557,389.0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8,097,237.15 | 199,143,669.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2,119,086.14 | 157,911,274.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385,209.19 | 319,818,389.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9,086,330.67 | 1,752,430,722.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534,991.77 | 339,980,878.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9,308,200.00 | 763,925,301.6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547,973.58 | 44,307,436.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02,192.90 | 471,346.4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1,058,366.48 | 854,704,084.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514,500.77 | 122,799,675.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9,971,750.00 | 1,039,075,74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0,000.00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6,786,250.77 | 1,162,875,415.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272,115.71 | -308,171,331.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5,000,000.00 | 2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000,000.00 | 24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14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018,867.85 | 165,238,196.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505,166.81 | 1,92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524,034.66 | 314,658,196.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524,034.66 | -74,658,196.7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563.8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257,509.02 | -42,848,649.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295,746.76 | 174,144,396.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553,255.78 | 131,295,746.76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51,223,222.75 | 191,086,524.96 | 1,150,047,713.13 | 2,395,313,492.84 | 93,855,023.58 | 2,489,168,516.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650,000.00 | 1,595,297.30 | 3,245,297.30 | 2,473,433.86 | 5,718,731.1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52,873,222.75 | 191,086,524.96 | 1,151,643,010.43 | 2,398,558,790.14 | 96,328,457.44 | 2,494,887,247.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12,576,023.70 | -51,122,672.21 | -228,005,342.98 | -18,032,889.89 | -246,038,232.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9,565.00 | 118,917,448.51 | 117,787,883.51 | -585,392.01 | 117,202,491.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88,329,129.47 | -17,447,497.88 | -205,776,627.3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535,620.88 | 11,535,620.8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838,868.46 | 173,490,261.01 | -188,329,129.47 | -28,983,118.76 | -217,312,248.23 | ||||||||||
(三)利润分配 | 12,576,023.70 | -170,040,120.72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6,023.70 | -12,576,023.7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38,034,354.29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662,548.66 | 1,100,520,338.22 | 2,170,553,447.16 | 78,295,567.55 | 2,248,849,014.7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83,559,400.00 | 279,699,270.13 | 163,251,277.13 | 1,025,307,699.65 | 2,251,817,646.91 | 96,437,822.44 | 2,348,255,469.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 | 1,650,000.00 | 1,113,831.12 | 2,763,831.12 | 2,014,837.83 | 4,778,668.95 |
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3,559,400.00 | 281,349,270.13 | 163,251,277.13 | 1,026,421,530.77 | 2,254,581,478.03 | 98,452,660.27 | 2,353,034,138.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9,396,632.00 | -228,476,047.38 | 27,835,247.83 | 125,221,479.66 | 143,977,312.11 | -2,124,202.83 | 141,853,109.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5,253,524.89 | 315,253,524.89 | 5,764,990.79 | 321,018,515.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79,415.38 | -9,079,415.38 | -3,823,484.62 | -12,902,9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50,000.00 | 8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079,415.38 | -9,079,415.38 | -4,673,484.62 | -13,752,9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7,835,247.83 | -190,032,045.23 | -162,196,797.40 | -4,065,709.00 | -166,262,506.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835,247.83 | -27,835,247.8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2,196,797.40 | -162,196,797.40 | -4,065,709.00 | -166,262,506.4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9,396,632.00 | -219,396,63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9,396,632.00 | -219,396,63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52,873,222.75 | 191,086,524.96 | 1,151,643,010.43 | 2,398,558,790.14 | 96,328,457.44 | 2,494,887,247.58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90,583,300.08 | 1,030,331,365.47 | 2,223,870,697.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2,956,032.00 | 190,583,300.08 | 1,030,331,365.47 | 2,223,870,697.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12,576,023.70 | -44,279,883.76 | -206,323,686.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9,565.00 | 125,760,236.96 | 124,630,671.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三)利润分配 | 12,576,023.70 | -170,040,120.72 | -157,464,097.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76,023.70 | -12,576,023.7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7,464,097.02 | -157,464,097.0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73,490,261.01 | -1,129,565.00 | 203,159,323.78 | 986,051,481.71 | 2,017,547,011.48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83,559,400.00 | 209,108,218.92 | 162,748,052.25 | 952,299,345.53 | 2,107,715,016.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3,559,400.00 | 209,108,218.92 | 162,748,052.25 | 952,299,345.53 | 2,107,715,016.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9,396,632.00 | -209,108,218.92 | 27,835,247.83 | 78,032,019.94 | 116,155,680.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8,352,478.25 | 278,352,478.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835,247.83 | -190,032,045.23 | -162,196,797.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835,247.83 | -27,835,247.8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2,196,797.40 | -162,196,797.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9,396,632.00 | -219,396,63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9,396,632.00 | -219,396,63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288,413.08 | -10,288,413.0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2,956,032.00 | 190,583,300.08 | 1,030,331,365.47 | 2,223,870,697.55 |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3年2月5日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根据1999年7月10日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81号文批准,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8月17日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万元。
2001年1月5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8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0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股票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715万元,并于2001年1月15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10月30日,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2,715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3年11月13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430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2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4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7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募集人民币普通股4,706.90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0,136.9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22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20日,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30,136.90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 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273.8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8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年5月18日,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8,082.14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8,355.9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3月19日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5月15日,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21,939.6632万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20年6月3日,本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295.6032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9日在镇江市行政审批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00608834062C,注册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网上贸易代理;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房地产销售及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减少2户,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附注“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金融工具”/“应收款项”等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等。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商业承兑汇票等。 |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5 | 25 |
3-4年 | 40 | 40 |
4-5年 | 65 | 65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2 应收款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开发产品、其他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五、12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总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30-35 | 5% | 2.71%-3.17%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8 | 5% | 11.88%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1.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22.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3.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
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商标 | 10年 |
软件 | 5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5.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7.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0.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1.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2)具体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①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公司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出租物业收入: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3)其他业务收入: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3.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5.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 、23及附注五、28。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参见首次施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
其他说明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决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
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以下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4)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5)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经营租赁的上述简化处理未对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按照新租赁准则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影响数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8,990.14 | 7,600,073.08 | -168,917.06 |
固定资产 | 948,764,098.91 | 941,054,194.49 | -7,709,904.42 |
使用权资产 | - | 9,012,697.37 | 9,012,697.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00,284.92 | 5,731,040.66 | 430,755.74 |
租赁负债 | - | 6,816,009.35 | 6,816,009.35 |
长期应付款 | 6,854,313.20 | 741,424.00 | -6,112,889.20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影响数 |
固定资产 | 635,695,087.66 | 627,985,183.24 | -7,709,904.42 |
使用权资产 | 7,709,904.42 | 7,709,904.42 | |
租赁负债 | 6,112,889.20 | 6,112,889.20 | |
长期应付款 | 6,112,889.20 | -6,112,889.2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7,484,224.19 | 197,484,224.1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2,704,049.31 | 752,704,049.3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2,252,349.55 | 92,252,349.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052,821.23 | 9,052,821.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16,606,755.40 | 16,606,755.4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1,489,541.58 | 291,489,541.5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8,990.14 | 7,600,073.08 | -168,917.06 |
流动资产合计 | 1,367,358,731.40 | 1,367,189,814.34 | -168,917.0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132,820,821.90 | 132,820,821.9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516,552.11 | 132,516,552.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200,000.00 | 16,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1,778,300.00 | 411,778,300.00 | |
固定资产 | 948,764,098.91 | 941,054,194.49 | -7,709,904.42 |
在建工程 | 43,508,654.76 | 43,508,654.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12,697.37 | 9,012,697.37 | |
无形资产 | 92,475,148.44 | 92,475,148.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8,456.78 | 1,108,456.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41,091.11 | 19,741,091.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906,047.31 | 58,906,047.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71,508,171.32 | 1,872,810,964.27 | 1,302,792.95 |
资产总计 | 3,238,866,902.72 | 3,240,000,778.61 | 1,133,875.8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079,297.87 | 54,079,297.8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4,944,599.23 | 224,944,599.23 | |
预收款项 | 560,281.53 | 560,281.53 | |
合同负债 | 37,121,824.11 | 37,121,824.1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89,999.28 | 19,089,999.28 | |
应交税费 | 36,221,062.23 | 36,221,062.23 | |
其他应付款 | 114,261,034.47 | 114,261,034.4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93,693.53 | 793,693.5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00,284.92 | 5,731,040.66 | 430,755.74 |
其他流动负债 | 59,579,969.49 | 59,579,969.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1,158,353.13 | 551,589,108.87 | 430,755.7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6,072,932.85 | 116,072,932.8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816,009.35 | 6,816,009.35 | |
长期应付款 | 6,854,313.20 | 741,424.00 | -6,112,889.2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226,802.18 | 21,226,802.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667,253.78 | 48,667,253.7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821,302.01 | 193,524,422.16 | 703,120.15 |
负债合计 | 743,979,655.14 | 745,113,531.03 | 1,133,875.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873,222.75 | 52,873,222.7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1,086,524.96 | 191,086,524.9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51,643,010.43 | 1,151,643,010.4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98,558,790.14 | 2,398,558,790.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96,328,457.44 | 96,328,457.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94,887,247.58 | 2,494,887,247.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38,866,902.72 | 3,240,000,778.61 | 1,133,875.8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295,746.76 | 131,295,746.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9,504,049.31 | 749,504,049.3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5,418,504.49 | 75,418,504.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436,501.51 | 25,436,501.51 | |
其他应收款 | 21,569,774.39 | 21,569,774.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4,087,552.09 | 4,087,552.09 | |
应收股利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存货 | 118,567,172.38 | 118,567,172.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500,000.00 | 56,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83,539.88 | 5,883,539.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84,175,288.72 | 1,184,175,288.7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32,820,821.90 | 132,820,821.9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76,124,950.35 | 476,124,950.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200,000.00 | 16,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5,695,087.66 | 627,985,183.24 | -7,709,904.42 |
在建工程 | 24,934,682.18 | 24,934,682.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709,904.42 | 7,709,904.42 | |
无形资产 | 47,206,082.73 | 47,206,082.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99,754.43 | 8,199,754.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547,515.47 | 268,547,515.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3,417,894.72 | 1,623,417,894.72 | |
资产总计 | 2,807,593,183.44 | 2,807,593,183.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6,922,653.74 | 256,922,653.7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557,303.62 | 31,557,303.62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25,992.95 | 12,725,992.95 | |
应交税费 | 22,872,891.12 | 22,872,891.12 | |
其他应付款 | 82,032,414.61 | 82,032,414.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1,440.00 | 781,44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493,496.22 | 53,493,496.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0,386,192.26 | 460,386,192.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83,333.33 | 100,083,3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112,889.20 | 6,112,889.20 | |
长期应付款 | 6,112,889.20 | -6,112,889.2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140,071.10 | 17,140,071.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336,293.63 | 123,336,293.63 | |
负债合计 | 583,722,485.89 | 583,722,485.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0,583,300.08 | 190,583,300.08 | |
未分配利润 | 1,030,331,365.47 | 1,030,331,365.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23,870,697.55 | 2,223,870,697.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07,593,183.44 | 2,807,593,183.4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 13%、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母公司适用15%;子公司适用0%、15%、25%或小微企业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税额 | 5% |
土地增值税[注] | 增值额 | 2% |
房产税 | 租金收入或房产原值扣除30% | A、从价计征:1.2%;B、从租计征:12% |
[注]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0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00%的部分,税率为60%。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开发产品,按预收售房款的2%计缴土地增值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15%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江苏恒睿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免税,农产品外购外销业务适用小微企业税率 |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 0% |
其他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税〔2019〕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
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母公司本期适用该税收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母公司:2021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码为GR202132000421,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度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公司子公司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系2013年在霍尔果斯成立的新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2号《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2017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免税期为2017年至2021年。
③公司子公司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为设在西部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江苏恒睿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均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
⑤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外购外销业务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1,675.07 | 106,943.37 |
银行存款 | 306,979,714.91 | 197,233,216.77 |
其他货币资金 | 4,102,977.49 | 144,064.05 |
合计 | 311,164,367.47 | 197,484,224.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102,977.49 | 144,064.05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410.30万元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2,682,503.01 | 752,704,049.31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42,682,503.01 | 752,704,049.31 |
合计 | 542,682,503.01 | 752,704,049.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9,123,627.87 |
1至2年 | 3,660,693.66 |
2至3年 | 114,820.73 |
3至4年 | 14,094.90 |
4至5年 | 2,250,745.71 |
5年以上 | 9,919,799.51 |
合计 | 95,083,782.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84,016.23 | 8.08 | 7,684,016.2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399,766.15 | 91.92 | 8,803,886.71 | 10.07 | 78,595,879.44 | 108,435,138.48 | 100.00 | 16,182,788.93 | 14.92 | 92,252,349.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7,399,766.15 | 91.92 | 8,803,886.71 | 10.07 | 78,595,879.44 | 108,435,138.48 | 100.00 | 16,182,788.93 | 14.92 | 92,252,349.55 |
合计 | 95,083,782.38 | / | 16,487,902.94 | / | 78,595,879.44 | 108,435,138.48 | / | 16,182,788.93 | / | 92,252,349.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7,399,766.15 | 8,803,886.71 | 10.07 |
合计 | 87,399,766.15 | 8,803,886.71 | 10.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182,788.93 | 1,254,604.63 | -949,490.62 | 16,487,902.94 | ||
合计 | 16,182,788.93 | 1,254,604.63 | -949,490.62 | 16,487,902.94 |
注:其他变动系原子公司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坏账准备转出。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542.4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79.3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448.93万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901,049.00 | 92.27 | 7,407,599.82 | 81.83 |
1至2年 | 369,362.68 | 4.94 | 159,155.60 | 1.76 |
2至3年 | 49,104.28 | 0.66 | 35,765.70 | 0.40 |
3年以上 | 159,412.20 | 2.13 | 1,450,300.11 | 16.02 |
合计 | 7,478,928.16 | 100.00 | 9,052,821.23 | 100.00 |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402.64万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3.84%。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62,990.56 | 16,606,755.40 |
合计 | 6,262,990.56 | 16,606,755.40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023,378.95 |
1至2年 | 902,604.16 |
2至3年 | 333,655.21 |
3至4年 | 577,529.93 |
4至5年 | 233,364.20 |
5年以上 | 3,189,498.26 |
合计 | 10,260,030.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5,605,936.36 | 7,215,866.36 |
备用金 | 418,100.68 | 1,161,035.32 |
往来款及其他 | 4,235,993.67 | 14,189,840.57 |
合计 | 10,260,030.71 | 22,566,742.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959,986.85 | 5,959,986.8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9,773.00 | 109,773.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74,323.09 | -1,474,323.0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9,773.00 | 109,773.00 | ||
其他变动 | -378,850.61 | -378,850.61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997,040.15 | 3,997,040.15 |
注:其他变动系原子公司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坏账准备转出。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59,986.85 | -1,474,323.09 | 109,773.00 | -378,850.61 | 3,997,040.15 | |
合计 | 5,959,986.85 | -1,474,323.09 | 109,773.00 | -378,850.61 | 3,997,040.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9,773.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27.00 | 1,630,000.00 |
1,570,000.00 | 5年以上 | ||||
无锡市苏南学校食材配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7.80 | 40,000.00 |
江苏培蕾基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00,000.00 | 5年以上 | 6.82 | 700,000.00 |
镇江市醋业协会 | 往来款 | 640,000.00 | 1-2年 | 6.24 | 64,000.00 |
江苏盛世天诚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 | 1年以内 | 5.85 | 30,000.00 |
合计 | / | 5,510,000.00 | / | 53.71 | 2,464,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余额中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7,773,306.62 | 87,773,306.62 | 57,551,399.71 | 57,551,399.71 | ||
包装物 | 31,698,809.81 | 31,698,809.81 | 24,491,886.95 | 24,491,886.95 | ||
周转材料 | 1,340,595.31 | 1,340,595.31 | 601,344.90 | 601,344.90 | ||
在产品 | 96,654,025.66 | 96,654,025.66 | 97,670,351.06 | 97,670,351.06 | ||
产成品 | 122,046,023.16 | 122,046,023.16 | 70,186,631.31 | 70,186,631.31 | ||
开发产品 | 62,692,502.74 | 23,194,543.05 | 39,497,959.69 | 67,408,828.98 | 26,446,059.63 | 40,962,769.35 |
其他 | 25,158.30 | 25,158.30 | ||||
合计 | 402,205,263.30 | 23,194,543.05 | 379,010,720.25 | 317,935,601.21 | 26,446,059.63 | 291,489,541.58 |
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数 |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数 |
恒美嘉园一期 | 2007.12.30 | 42,924,467.65 | 58,404.60 | 42,866,063.05 | |
恒美山庄C地块 | 2009.12.31 | 4,082,244.62 | 4,082,244.62 | ||
恒美山庄E地块 | 2012.03.31 | 8,077,041.11 | 26,886.42 | 8,050,154.69 | |
恒顺尚都 | 2010.12.31 | 1,092,722.42 | 1,092,722.42 | ||
恒美嘉园二期 | 2007.03.31 | 3,423,442.88 | 49,042.52 | 3,374,400.36 | |
恒美嘉园三期 | 2011.04.30 | 7,808,910.30 | 499,748.08 | 7,309,162.22 | |
合计 | 67,408,828.98 | 4,716,326.24 | 62,692,502.7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产品 | 26,446,059.63 | -1,817,833.41 | 1,433,683.17 | 23,194,543.05 | ||
合计 | 26,446,059.63 | -1,817,833.41 | 1,433,683.17 | 23,194,543.0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614,751.89 | 157,778.45 |
银行定期存款 | 142,576,729.85 | 200,000.00 |
待抵扣税金 | 13,547,567.91 | 7,242,294.63 |
其他 | ||
合计 | 156,739,049.65 | 7,600,073.08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镇江城市产业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32,820,821.90 | 132,820,821.90 | ||||
合计 | 132,820,821.90 | 132,820,821.90 |
注:2019年,公司认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1.3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8月9日。公司于2021年8月6日行使回售选择权,提前兑付本次债券投资。
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42,129,804.57 | -1,821,780.40 | 40,308,024.17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88,281,393.76 | -12,162,492.62 | 76,118,901.14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05,353.78 | 1,602,090.00 | 1,611,788.22 | 5,319,232.00 | |||||||||
小计 | 132,516,552.11 | 1,602,090.00 | -12,372,484.80 | 121,746,157.31 | |||||||||
合计 | 132,516,552.11 | 1,602,090.00 | -12,372,484.80 | 121,746,157.31 |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4,871,100.00 | 16,200,000.00 |
合计 | 14,871,100.00 | 16,2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328,900.00 | 基于权益投资目的 |
1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合计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1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11,778,300.00 | 411,778,300.00 |
二、本期变动 | -19,599,400.00 | -19,599,400.00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公允价值变动 | -19,599,400.00 | -19,599,400.00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三、期末余额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1,478,363.31 | 941,054,194.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41,478,363.31 | 941,054,194.49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3,884,495.18 | 662,811,144.46 | 17,468,313.62 | 81,995,960.88 | 1,576,159,914.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93,723.97 | 74,782,096.30 | 1,771,521.53 | 1,995,226.94 | 115,142,568.74 |
(1)购置 | 4,525,605.95 | 18,880,419.02 | 1,771,521.53 | 1,995,226.94 | 27,172,773.44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109,798.59 | 55,884,907.28 | 86,994,705.87 |
(3)企业合并增加 | 958,319.43 | 16,770.00 | 975,089.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97,035.59 | 42,956,225.51 | 3,273,024.96 | 2,091,555.76 | 61,317,841.82 |
(1)处置或报废 | 2,200,000.00 | 1,846,495.46 | 1,694,148.74 | 183,049.33 | 5,923,693.53 |
(2)转入在建工程 | 1,219,035.67 | 1,219,035.67 | |||
(3)企业合并减少 | 10,797,035.59 | 39,890,694.38 | 1,578,876.22 | 1,908,506.43 | 54,175,112.62 |
4.期末余额 | 837,481,183.56 | 694,637,015.25 | 15,966,810.19 | 81,899,632.06 | 1,629,984,641.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8,116,007.13 | 364,149,305.34 | 12,665,905.69 | 50,174,501.49 | 635,105,719.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07,926.78 | 48,835,704.30 | 1,608,086.81 | 3,575,716.49 | 78,427,434.38 |
(1)计提 | 24,239,120.26 | 48,835,704.30 | 1,608,086.81 | 3,575,716.49 | 78,258,627.86 |
(2)企业合并增加 | 168,806.52 | 168,806.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95,534.64 | 14,345,575.00 | 2,800,487.01 | 1,385,279.63 | 25,026,876.28 |
(1)处置或报废 | 1,256,819.63 | 1,049,893.11 | 1,404,827.80 | 177,198.87 | 3,888,739.41 |
(2)转入在建工程 | 832,467.60 | 832,467.60 | |||
(3)企业合并减少 | 5,238,715.01 | 12,463,214.29 | 1,395,659.21 | 1,208,080.76 | 20,305,669.27 |
4.期末余额 | 226,028,399.27 | 398,639,434.64 | 11,473,505.49 | 52,364,938.35 | 688,506,277.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1,452,784.29 | 295,997,580.61 | 4,493,304.70 | 29,534,693.71 | 941,478,363.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5,768,488.05 | 298,661,839.12 | 4,802,407.93 | 31,821,459.39 | 941,054,194.49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14、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7,980,786.21 | 43,508,654.76 |
合计 | 67,980,786.21 | 43,508,654.76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67,980,786.21 | 67,980,786.21 | 43,508,654.76 | 43,508,654.76 | ||
合计 | 67,980,786.21 | 67,980,786.21 | 43,508,654.76 | 43,508,654.7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二期项目 | 171,880,000 | 22,175,133.91 | 22,175,133.91 | 14.00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黑龙江恒顺二期工程 | 17,211,800 | 15,160,538.66 | 14,672,159.36 | 488,379.30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恒顺沙林一期工程 | 50,032,000 | 1,006,359.81 | 1,006,359.81 | 100 | 基本投运 | 自筹资金 | ||||||
徐州万通改造工程 | 28,500,000 | 517,310.71 | 695,418.06 | 1,212,728.77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徐州万通续建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302,963,200 | 13,840,564.02 | 13,840,564.02 | 5.08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醇醋楼 | 43,500,000 | 876,106.18 | 4,291,869.91 | 5,167,976.09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新品车间580mL线和臻品线整合改造项目 | 9,730,000 | 587,610.62 | 587,610.62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新上壶产品建设项目 | 23,000,000 | 4,111,533.04 | 466,564.22 | 4,578,097.26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炒色车间技改项目 | 5,800,000 | 3,658,803.61 | 837,424.92 | 4,496,228.53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3.6万bph灌装生产线 | 41,150,000 | 10,267,143.89 | 22,144,753.09 | 32,411,896.98 | 100 | 已投运 | 自筹资金 |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73,420,000 | 5,699,592.51 | 5,699,592.51 | 3.51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465,310,800 | 579,198.43 | 579,198.43 | 0.1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云阳生产厂房 | 9,660,000 | 9,475,999.98 | 9,475,999.98 | 100 | 改造中 | 自筹资金 |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145,160,000 | 303,296.70 | 303,296.70 | 0.23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62,037,000 | 1,799,167.31 | 1,799,167.31 | 3.18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其他零星工程 | 7,323,248.24 | 29,759,293.90 | 23,868,008.26 | 113,060.34 | 13,101,473.54 | |||||||
合计 | 1,549,354,800 | 43,508,654.76 | 112,068,276.96 | 86,994,705.87 | 601,439.64 | 67,980,786.21 | / | / | / | / |
报告期内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情况。
1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2,792.95 | 7,709,904.42 | 9,012,697.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3,862.07 | 31,147.20 | 2,215,009.27 |
(1)租入 | 2,183,862.07 | 31,147.20 | 2,215,009.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86,655.02 | 7,741,051.62 | 11,227,706.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6,935.11 | 1,470,799.81 | 2,157,734.92 |
(1)计提 | 686,935.11 | 1,470,799.81 | 2,157,734.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6,935.11 | 1,470,799.81 | 2,157,734.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99,719.91 | 6,270,251.81 | 9,069,971.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02,792.95 | 7,709,904.42 | 9,012,697.37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1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903,670.55 | 22,908,148.29 | 120,811,818.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41,845.51 | 2,969,557.51 | 41,611,403.02 | |
(1)购置 | 38,641,845.51 | 2,969,557.51 | 41,611,403.02 | |
(2)内部研发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24,749.00 | 594,896.03 | 2,519,645.03 | |
(1)处置 | 1,924,749.00 | 594,896.03 | 2,519,645.03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34,620,767.06 | 25,282,809.77 | 159,903,576.8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594,298.71 | 8,742,371.69 | 28,336,670.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8,203.63 | 3,382,465.88 | 5,570,669.51 | |
(1)计提 | 2,188,203.63 | 3,382,465.88 | 5,570,669.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8,930.56 | 435,051.65 | 973,982.21 | |
(1)处置 | 538,930.56 | 435,051.65 | 973,982.21 | |
(2) 企业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1,243,571.78 | 11,689,785.92 | 32,933,357.7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377,195.28 | 13,593,023.85 | 126,970,219.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309,371.84 | 14,165,776.60 | 92,475,148.4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1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424,387.22 | 424,387.22 | ||||
合计 | 424,387.22 | 424,387.2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424,387.22 | 424,387.22 | ||||
合计 | 424,387.22 | 424,387.22 |
本期末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原确认商誉转出。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14,851.59 | 747,768.08 | 550,760.80 | 515,593.09 | 696,265.78 |
其他 | 93,605.19 | 163,841.83 | 133,218.61 | 124,228.41 | |
合计 | 1,108,456.78 | 911,609.91 | 683,979.41 | 515,593.09 | 820,494.19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513,546.93 | 2,459,880.05 | 9,008,107.72 | 1,804,065.80 |
可抵扣亏损 | 9,318,842.62 | 1,462,569.64 | 4,404,418.13 | 1,101,104.53 |
坏帐准备 | 19,327,439.58 | 3,713,793.06 | 20,967,102.82 | 3,859,980.75 |
存货跌价准备 | 23,194,543.05 | 5,798,635.76 | 26,446,059.63 | 6,611,514.91 |
递延收益 | 27,529,481.43 | 4,230,168.02 | 19,550,071.10 | 3,173,510.67 |
业绩激励基金 | 32,900,000.00 | 4,935,000.00 | 32,900,000.00 | 4,935,000.00 |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9,500,000.00 | 1,425,000.00 | ||
租赁资产纳税差异 | 58,447.54 | 5,844.75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5,472,077.69 | 820,811.6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28,900.00 | 199,335.00 | ||
合计 | 141,143,278.84 | 25,051,037.93 | 113,275,759.40 | 21,485,176.6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5,181,674.09 | 46,295,418.52 | 194,669,015.11 | 48,667,253.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764,383.59 | 714,657.54 | 8,966,084.25 | 1,344,912.64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 | 2,661,152.74 | 399,172.91 |
合计 | 189,946,057.68 | 47,010,076.06 | 206,296,252.10 | 50,411,339.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4,657.54 | 24,336,380.39 | -1,744,085.55 | 19,741,091.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4,657.54 | 46,295,418.52 | -1,744,085.55 | 48,667,253.7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958,130.94 | 1,175,672.96 |
可抵扣亏损 | 44,728,977.45 | 38,203,518.99 |
合计 | 47,687,108.39 | 39,379,191.9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6,425,731.81 | 16,425,731.81 | 58,906,047.31 | 58,906,047.31 | ||
合计 | 16,425,731.81 | 16,425,731.81 | 58,906,047.31 | 58,906,047.31 |
2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9,057,270.68 | |
信用借款 | 90,098,325.91 | 15,022,027.19 |
合计 | 90,098,325.91 | 54,079,297.87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的情况。
22、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43,356,898.12 | 224,944,599.23 |
合计 | 243,356,898.12 | 224,944,599.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3、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559,911.13 | 560,281.53 |
合计 | 559,911.13 | 560,281.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24、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销售预收款 | 172,980,645.58 | 37,121,824.11 |
合计 | 172,980,645.58 | 37,121,824.1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941,183.44 | 293,227,341.40 | 290,587,777.17 | 21,580,747.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8,815.84 | 19,898,891.37 | 19,985,173.32 | 62,533.89 |
三、辞退福利 | 1,046,741.00 | 1,046,741.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089,999.28 | 314,172,973.77 | 311,619,691.49 | 21,643,281.5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577,014.75 | 252,105,522.54 | 250,609,283.38 | 20,073,253.91 |
二、职工福利费 | 56,927.13 | 16,896,709.01 | 16,856,426.32 | 97,209.82 |
三、社会保险费 | 5,951.95 | 12,053,439.22 | 12,048,657.40 | 10,733.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90.40 | 10,794,172.04 | 10,787,828.67 | 10,733.77 |
工伤保险费 | 756,198.24 | 756,198.24 | ||
生育保险费 | 1,561.55 | 503,068.94 | 504,630.49 | |
四、住房公积金 | 27,707.00 | 10,225,075.36 | 10,220,083.96 | 32,698.4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3,582.61 | 1,946,595.27 | 853,326.11 | 1,366,851.7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中方职工住房基金 | ||||
合计 | 18,941,183.44 | 293,227,341.40 | 290,587,777.17 | 21,580,747.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7,676.18 | 19,330,622.91 | 19,418,694.65 | 59,604.44 |
2、失业保险费 | 1,139.66 | 568,268.46 | 566,478.67 | 2,929.4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48,815.84 | 19,898,891.37 | 19,985,173.32 | 62,533.89 |
26、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03,594.84 | 6,667,084.27 |
企业所得税 | 9,495,438.18 | 25,006,339.43 |
个人所得税 | 33,876.15 | 95,257.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8,642.10 | 313,411.45 |
教育费附加 | 101,415.78 | 216,380.70 |
其他税费 | 3,733,407.05 | 3,922,589.37 |
合计 | 14,526,374.10 | 36,221,062.23 |
27、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93,693.53 | 793,693.53 |
其他应付款 | 137,655,626.24 | 113,467,340.94 |
合计 | 138,449,319.77 | 114,261,034.47 |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793,693.53 | 793,693.53 |
合计 | 793,693.53 | 793,693.53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7,703,818.44 | 25,955,811.86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7,702,940.03 | 30,245,108.93 |
往来款及其他 | 72,248,867.77 | 57,266,420.15 |
合计 | 137,655,626.24 | 113,467,340.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主要为经营性资金往来和保证金。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22,044.49 | 4,518,844.9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76,096.89 | 1,212,195.74 |
合计 | 4,498,141.38 | 5,731,040.66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29、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促销费 | 26,619,606.72 | 13,819,446.10 |
运输费 | 5,707,210.65 | 6,319,272.64 |
审计咨询费 | 1,605,727.35 | 1,575,699.07 |
业绩激励基金 | 32,900,000.00 | 32,900,000.00 |
预收商品款税金 | 22,443,133.12 | 4,331,557.19 |
其他 | 577,074.34 | 633,994.49 |
合计 | 89,852,752.18 | 59,579,969.49 |
30、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83,333.33 | 100,083,333.33 |
抵押借款 | 7,099,177.97 | 20,508,444.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22,044.49 | -4,518,844.92 |
合计 | 105,160,466.81 | 116,072,932.85 |
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长期借款的情况。
31、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7,638,374.89 | 8,028,205.0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76,096.89 | -1,212,195.74 |
合计 | 5,162,278.00 | 6,816,009.35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32、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741,424.00 | 741,424.00 |
合计 | 741,424.00 | 741,424.00 |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6。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职工安置备付金 | 741,424.00 | 741,424.00 | [注] | ||
合计 | 741,424.00 | 741,424.00 | / |
[注]子公司徐州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因位于徐州市大马路的原厂区土地被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其中尚未支付的职工安置备付金挂专项应付款。
33、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226,802.18 | 12,973,500.00 | 4,873,011.34 | 29,327,290.84 | 政府项目拨款 |
合计 | 21,226,802.18 | 12,973,500.00 | 4,873,011.34 | 29,327,290.8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营养靶向设计的香醋功能性食品制造技术开发 | 200,000.00 | 4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镇江香醋益生菌功能产品开发 | 210,000.00 | 2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协同益生菌发酵研发高活性成分醋粉功能食品 | 250,000.00 | 132,772.00 | 117,228.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金山英才第二批配套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浓缩醋粉类黑金项目 | 700,000.00 | 358,823.00 | 341,177.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复合益生菌的动植物双蛋白肽发酵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 150,000.00 | 10,800.00 | 139,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调味酱项目研发补贴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镇江市对口援疆产业合作专项引导资金 | 477,093.40 | 64,327.20 | 412,766.2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物联网的年产10万吨高端醋生产自动化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提升项目 | 2,932,790.58 | 488,798.46 | 2,443,992.12 | 与资产相关 | |||
丹徒恒顺醋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000吨冷组装式冷库建设 | 5,894,193.10 | 842,027.59 | 5,052,165.51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物联网的镇江香醋固态分层发酵智能化装备研发 | 704,347.83 | 600,000.00 | 150,516.84 | 1,153,830.99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菌群功能调控的富含川芎嗪镇江香醋研发及产业化 | 2,460,000.00 | 410,000.00 | 2,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精品食醋绿色工艺生产线的翻新升级 | 1,048,739.59 | 131,092.44 | 917,647.15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微生物代谢调控技术开发富含苯乳酸的镇江香醋及其产业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29,217.89 | 1,870,782.11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化发展专项资金.研发 | 1,500,000.00 | 150,000.00 | 1,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研发 | 1,600,000.00 | 162,711.84 | 1,437,288.16 | 与资产相关 | |||
2020第二批市级工信专项资 | 850,000.00 | 72,649.60 | 777,350.40 | 与资产相关 |
金(年产30000吨灌装生产线设备升级改造) | |||||||
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研发(新品车间580mL生产线技改项目) | 1,000,000.00 | 55,530.78 | 944,469.22 | 与资产相关 | |||
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镇江市发酵调味品重点实验室 | 500,000.00 | 42,735.00 | 457,265.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环保引导项目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恒顺炒色油烟废气收集处理\丹徒区高新园-恒顺15蒸吨小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1,297,500.00 | 111,853.40 | 1,185,646.60 | 与资产相关 | |||
醋文化旅游区恒顺味道旅游提升 | 800,000.00 | 12,132.26 | 787,867.7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 1,500,000.00 | 487,500.00 | 1,01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智慧供应链的酿造产业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项目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五万吨稻米加工升级改造 | 245,833.33 | 50,000.00 | 19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391,304.35 | 52,173.91 | 339,130.44 | 与资产相关 | |||
稻米精加工设备改造 | 562,500.00 | 75,000.00 | 4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 366,000.00 | 3,420.56 | 362,579.4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500,000.00 | 8,928.57 | 491,071.43 | 与资产相关 | |||
21,226,802.18 | 12,973,500.00 | 4,873,011.34 | 29,327,290.84 |
3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2,956,032.00 | 1,002,956,032.00 |
3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880,565.88 | 14,838,868.46 | 3,041,697.42 | |
其他资本公积 | 34,992,656.87 | 34,992,656.87 | ||
合计 | 52,873,222.75 | 14,838,868.46 | 38,034,354.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系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变更调整年初数。注2:2021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恒润调味品100%股权,其中收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55%股权,冲减资本公积6,311,636.00元。
注3:本期公司收购子公司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45%少数股东的股权和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35%少数股东的股权,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其他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45%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不动产对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上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合计冲减资本公积8,527,232.46元。
3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
合计 | 173,490,261.01 | 173,490,261.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回购股份数量为10,022,224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3,490,261.01 元(含交易费用)。
3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8,900.00 | -199,33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28,900.00 | -199,33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28,900.00 | -199,335.00 | -1,129,565.00 | -1,129,565.00 |
3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1,086,524.96 | 12,576,023.70 | 203,662,548.66 | |
合计 | 191,086,524.96 | 12,576,023.70 | 203,662,548.66 |
3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0,047,713.13 | 1,025,307,699.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95,297.30 | 1,113,831.1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51,643,010.43 | 1,026,421,530.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8,917,448.51 | 315,253,524.8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76,023.70 | 27,835,247.8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7,464,097.02 | 162,196,797.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00,520,338.22 | 1,151,643,010.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595,297.3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4,449,805.42 | 1,176,767,721.20 | 1,984,910,799.33 | 1,181,377,859.37 |
其他业务 | 28,898,024.32 | 5,134,875.44 | 38,915,621.59 | 14,402,393.72 |
合计 | 1,893,347,829.74 | 1,181,902,596.64 | 2,023,826,420.92 | 1,195,780,253.0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893,347,829.74 |
调味品业务 | 1,846,145,958.72 |
其他商品及服务业务 | 47,201,871.02 |
合计 | 1,893,347,829.7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
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①公司将商品发出给客户,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公司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2)出租物业收入: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3)其他业务收入: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4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021,859.38 | 1,180,238.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68,550.16 | 7,077,892.23 |
教育费附加 | 4,573,122.00 | 5,092,300.60 |
房产税 | 7,981,457.04 | 7,493,015.38 |
土地使用税 | 3,314,641.53 | 2,975,444.91 |
车船使用税 | 3,773.44 | 6,688.88 |
印花税 | 637,353.81 | 650,850.90 |
土地增值税 | 73,335.66 | 161,904.76 |
其他 | 297,390.78 | 165,251.15 |
合计 | 24,271,483.80 | 24,803,587.21 |
4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4,234,056.85 | 6,413,115.50 |
广告费 | 65,199,337.65 | 37,436,290.40 |
人员费用 | 102,357,098.45 | 93,326,357.90 |
折旧费 | 2,195,774.29 | 1,757,189.29 |
促销费 | 153,161,610.55 | 110,219,652.67 |
差旅费 | 13,855,614.06 | 16,012,041.08 |
招待费 | 760,485.58 | 907,927.05 |
其他费用 | 1,878,235.27 | 6,799,163.22 |
合计 | 343,642,212.70 | 272,871,737.11 |
4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费用 | 61,441,938.61 | 54,481,251.48 |
折旧费 | 13,304,238.28 | 10,695,852.86 |
办公费用等 | 10,843,216.75 | 12,141,129.11 |
技术服务费 | 12,251,286.59 | 11,221,949.78 |
修理费 | 4,319,805.54 | 5,293,728.00 |
审计、咨询费 | 5,759,117.85 | 4,476,211.62 |
汽车费用 | 3,528,181.42 | 3,874,799.17 |
长期资产摊销 | 5,409,799.82 | 4,113,439.49 |
业务招待费 | 1,150,769.75 | 1,699,484.90 |
其他费用 | 7,179,945.29 | 10,633,203.70 |
合计 | 125,188,299.90 | 118,631,050.11 |
4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及燃料投入 | 49,286,951.04 | 38,540,063.81 |
职工薪酬 | 17,361,415.43 | 11,117,868.70 |
折旧摊销 | 4,769,821.17 | 4,486,098.94 |
其他投入 | 7,124,590.95 | 3,625,175.46 |
合计 | 78,542,778.59 | 57,769,206.91 |
4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798,930.12 | 7,203,557.93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85,136.13 | |
利息收入 | -1,739,948.05 | -2,027,645.14 |
汇兑损失 | 25,563.80 | 642.24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583,211.29 | 691,500.54 |
合计 | 5,667,757.16 | 5,868,055.57 |
4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4,873,011.34 | 2,397,332.63 |
增值税退税 | 547,797.89 | 1,486,703.67 |
增值税减免 | 815,516.95 | 685,500.00 |
稳岗补贴 | 359,308.11 | 757,209.25 |
商务发展资金 | 274,873.99 | 190,000.00 |
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 850,000.00 | |
科技项目奖励经费 | 168,000.00 | 300,000.00 |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奖励经费 | 900,000.00 | |
粮食收购补贴 | 210,800.00 | 459,900.00 |
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补贴 | 505,000.00 | 140,000.00 |
2019 年度四季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422,200.00 | |
镇江香醋功能菌群定向分选和应用技术的联合开发 | 350,000.00 | |
食醋发酵生物量的智能 NIR 检测关键技术及物联网设备开发 | 200,000.00 | |
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博物馆发展资金 | 70,000.00 | 400,000.00 |
企业上云补贴 | 200,000.00 | |
两化融合贯标资金 | 180,000.00 | |
专利奖配套奖励 | 150,000.00 | |
一市一展补助 | 1,000,0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培育资金 | 100,000.00 |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奖补经费 | 300,000.00 | |
2020 年度四季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527,000.00 | |
2021 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680,000.00 | |
纳税贡献奖 | 450,000.00 | |
丹徒区 2019 年补贴类创新劵-研发 | 500,000.00 |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奖 | 100,000.00 | |
2021 年金山英才第二批配套资金 | ||
其他政府补助 | 346,791.11 | 795,107.32 |
合计 | 11,828,099.39 | 10,863,952.87 |
4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72,484.80 | -6,416,703.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17,776.99 | -106,155.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084,130.30 | 7,089,933.86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4,553.38 | 762,091.5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415,724.42 | 92,933.80 |
合计 | -2,810,299.71 | 1,422,099.74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转让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收益
423.53万元和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损失161.75万元。
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368,965.14 | 24,177,586.0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9,599,400.00 | -898,361.24 |
合计 | -1,230,434.86 | 23,279,224.77 |
4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54,604.63 | -147,426.3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74,323.09 | 414,444.5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19,718.46 | 267,018.24 |
5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17,833.41 | 2,440,276.92 |
合计 | 1,817,833.41 | 2,440,276.92 |
5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266,273.62 | -879,774.36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5,735.55 | |
合计 | 2,266,273.62 | -864,038.81 |
5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专项应付款转入 | 2,950,876.02 | ||
其他 | 2,182,240.51 | 8,236,141.95 | 2,182,240.51 |
合计 | 2,182,240.51 | 11,187,017.97 | 2,182,240.51 |
5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07,275.83 | 153,887.20 | 207,275.8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7,275.83 | 153,887.20 | 207,275.83 |
捐赠支出 | 1,660,000.00 | 2,699,565.75 | 1,660,000.00 |
各项罚款违约支出 | 2,509,505.18 | 993,933.26 | 2,509,505.18 |
其他 | 870,517.64 | 3,240,871.56 | 870,517.64 |
合计 | 5,247,298.65 | 7,088,257.77 | 5,247,298.65 |
5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760,915.51 | 65,889,248.3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34,138.89 | 2,702,060.87 |
合计 | 24,826,776.62 | 68,591,309.1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3,158,833.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473,824.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82,901.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32,536.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52,240.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78,794.2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17,820.8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989,372.32 |
所得税费用 | 24,826,776.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39,948.05 | 2,027,645.14 |
房租及物业管理费 | 24,211,126.78 | 19,210,903.81 |
政府补助 | 21,316,668.10 | 9,454,416.57 |
收到的往来款项及其他 | 36,591,553.03 | 29,192,124.47 |
合计 | 83,859,295.96 | 59,885,089.9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各项费用 | 367,221,928.46 | 357,282,312.09 |
保证金、押金 | 1,885,375.00 | 935,293.43 |
支付的往来款项及其他 | 18,610,068.69 | 32,095,427.47 |
合计 | 387,717,372.15 | 390,313,032.99 |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44.27 | |
合计 | 2,044.27 |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性质资金往来 | 13,708,062.84 | 22,305,100.00 |
收融资租赁设备款 | 5,000,000.00 | |
合计 | 18,708,062.84 | 22,305,100.00 |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融资性质资金往来 | 15,620,100.00 | 19,841,070.00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12,577,724.00 | 8,251,740.00 |
支付的租赁租金 | 3,230,516.58 | 1,920,000.00 |
股份回购款 | 173,505,166.81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股权收购款 | 6,311,636.00 | - |
合计 | 211,245,143.39 | 30,012,810.00 |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8,332,056.50 | 321,018,515.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17,833.41 | -5,756,860.09 |
信用减值损失 | 5,252,359.23 | -774,376.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258,627.86 | 71,069,196.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57,734.92 | |
无形资产摊销 | 5,570,669.51 | 3,575,017.8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83,979.41 | 1,008,059.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66,273.62 | 864,038.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275.83 | 153,887.2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0,434.86 | -23,279,224.7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824,493.92 | 7,204,200.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61,777.98 | -1,422,099.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24,150.65 | 1,320,920.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71,835.26 | 1,381,139.9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863,343.83 | 7,198,180.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30,025.41 | 2,742,126.9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4,253,656.70 | -23,072,192.7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696,099.40 | 363,230,530.5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7,340,160.14 | 264,720,248.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721,229.84 | -67,380,088.83 |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044.27 |
其中: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2,044.27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44.27 |
注:列报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金额 |
本年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8,352,200.00 |
其中: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8,352,2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303,649.45 |
项 目 | 金额 |
其中: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2,303,649.4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48,550.55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其中:库存现金 | 81,675.07 | 106,943.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6,979,714.91 | 197,233,216.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061,389.98 | 197,340,160.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102,977.49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639,324.09 | 借款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711,294.79 | 借款抵押物 |
合计 | 6,453,596.37 | / |
58、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913,5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883,898.4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403,168.10 | 其他收益/财务费用 | 10,332,280.9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没有退回的政府补助。
59、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5.88 | 6.3757 | 165.0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55.00% | 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控制 | 2021年8月23日 | 控制权已转移 | 21,100,496.41 | -1,563,758.93 | 61,332,624.49 | 1,019,102.28 |
其他说明:
注: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100%股权,其中收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55%股权(交易价格为631.16万元),收购其他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45%股权(交易价格为516.41万元)。截至2021年8月23日止,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已与恒润调味品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恒润调味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6,311,636.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9,269,621.00 | 12,573,160.67 |
货币资金 | 5,781,511.85 | 949,547.62 |
应收款项 | 1,532,370.04 | 3,414,762.17 |
预付款项 | 147,669.41 | 135,685.51 |
其他应收款 | 122,589.05 | 5,544,532.45 |
存货 | 1,416,064.71 | 2,218,862.32 |
其他流动资产 | 82,617.46 | |
固定资产 | 166,108.67 | 233,369.23 |
无形资产 | 20,689.81 | 26,207.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194.36 | |
负债: | 5,336,860.25 | 7,076,640.99 |
应付款项 | 4,546,288.25 | 5,547,759.06 |
合同负债 | 135,101.15 | 394,437.93 |
应付职工薪酬 | 75,392.00 | 295,927.00 |
应交税费 | 68,266.38 | 110,921.59 |
其他应付款 | 494,249.32 | 676,318.48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63.15 | 51,276.93 |
净资产 | 3,932,760.75 | 5,496,519.6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769,742.34 | 2,473,433.86 |
取得的净资产 | 2,163,018.41 | 3,023,085.82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3、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8,352,200.00 | 45.95% | 转让 | 2021年8月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股份过户手续完成 | 4,235,302.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35.22万元。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由指定管理人接管相关规定职责,公司丧失对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7月,全民所有制企业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原名“镇江市恒大酱醋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原出资人为镇江东方商业(集团)总公司,现出资人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公司与南京迪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亮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期末纳入合并范围,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76.84 | 设立 |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79 | 设立 | |
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流通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流通业 | 100 | 设立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83.18 | 设立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82.52 | 设立 |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67.9 | 设立 |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72 | 设立 |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60 | 设立 | |
镇江恒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恒睿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制造业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制造业 | 6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业 | 100 | 设立 |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零售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食品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批发业 | 4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对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股权比例(%) | 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本公司享有表决权比例为60%,实际控制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49.00% | -3,864,593.69 | 11,897,633.84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 | 17.48% | 2,556,262.30 | 22,140,125.9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740.37 | 8,447.39 | 9,187.76 | 5,959.67 | 800.00 | 6,759.67 | 627.06 | 8,940.56 | 9,567.62 | 4,050.84 | 2,300.00 | 6,350.84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 | 9,547.07 | 11,673.71 | 21,220.78 | 8,512.04 | 8,512.04 | 10,178.78 | 11,745.27 | 21,924.05 | 10,677.71 | 10,677.7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1,173.00 | -788.69 | -788.69 | 188.17 | 1,213.61 | -673.27 | -673.27 | -16.51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 | 24,893.79 | 1,462.39 | 1,462.39 | 2,633.10 | 26,261.26 | 2,289.81 | 2,289.81 | 843.7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公司以191.25万元的价格向子公司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王宝山、夏小兵收购其合计持有的45%股权,收购后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万元收购恒润调味品100%股权,其中收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55%股权(交易价格为631.16万元),收购其他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润调味品45%股权(交易价格为516.41万元),收购后恒润调味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10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不动产对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相关决议及不动产增资协议等,公司与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不动产358.46万元、1,153.56万元对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76.84%。
2021年12月,公司以1,916.98万元的价格向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欣鑫(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其合计持有的35%股权,收购后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912,500.00 | 5,164,064.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912,500.00 | 5,164,064.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433,997.73 | 1,769,742.34 |
差额 | 478,502.27 | 3,394,321.6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78,502.27 | -3,394,321.66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镇江恒顺生物工 | 山西恒顺老陈醋 |
程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9,169,8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3,584,590.11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3,584,590.11 | 19,169,8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8,592,242.14 | 8,551,739.44 |
差额 | -5,007,652.03 | 10,618,060.5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007,652.03 | -10,618,060.56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28.63 | 权益法核算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制造业 | 45.37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3,761,869.37 | 62,496,551.43 | 200,230,049.76 | 53,817,526.59 |
非流动资产 | 82,701,348.92 | 432,585,831.65 | 84,744,927.81 | 354,725,093.93 |
资产合计 | 306,463,218.29 | 495,082,383.08 | 284,974,977.57 | 408,542,620.52 |
流动负债 | 165,545,592.10 | 174,290,006.75 | 137,822,324.51 | 105,942,898.76 |
非流动负债 | 128,160.00 | 153,000,000.00 | 108,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65,673,752.10 | 327,290,006.75 | 137,822,324.51 | 213,942,898.7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0,789,466.19 | 167,792,376.33 | 147,152,653.06 | 194,599,721.7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0,308,024.17 | 76,118,901.14 | 42,129,804.57 | 88,281,393.7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308,024.17 | 76,118,901.14 | 42,129,804.57 | 88,281,393.7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90,675,407.08 | 100,182,332.19 | 84,689,989.02 | 89,000,924.18 |
净利润 | -6,363,186.87 | -26,807,345.43 | -7,546,425.14 | -10,001,137.5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363,186.87 | -26,807,345.43 | -7,546,425.14 | -10,001,137.5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319,232.00 | 2,105,353.7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11,788.22 | 281,353.7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11,788.22 | 281,353.78 |
(4).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6).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权益投资,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
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由于固定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允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该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增加/降低50个基点的情况下,本公司本期净利润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2.03万元。该影响主要源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以浮动利率计息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率变化。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暂无该类风险情况。
2、信用风险
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款项、银行理财产品等。
本公司对银行存款、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是将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或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
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主要有:1、本公司主要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资信状况优秀的客户进行交易;2、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3、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4、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5、持续关注客户财务及运营状况,对资信状况出现恶化迹象的客户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信用风险是有限的。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0,098,325.91 | 90,098,325.91 | |
应付账款 | 243,356,898.12 | 243,356,898.12 | |
其他应付款 | 137,655,626.24 | 137,655,626.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35,689.53 | 4,835,689.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509,619.06 | 34,509,619.06 | |
长期借款 | 105,160,466.81 | 105,160,466.81 | |
租赁负债 | 5,488,191.09 | 5,488,191.09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6,371,503.01 | 556,371,503.0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6,371,503.01 | 556,371,503.0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42,682,503.01 | 542,682,503.01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3,689,000.00 | 13,689,000.0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14,871,100.00 | 14,871,100.00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92,178,900.00 | 392,178,9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63,421,503.01 | 963,421,503.0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作为公允价值,预期收益率为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等。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其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系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收入来源是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已基本全部出租,且主要为长期租赁合同。为合理反映租约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公司选择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方法如下:收益法预计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合理价值;市场法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他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合理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 | 制造业 | 55,500.00 | 44.63 | 44.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母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 | 其他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其他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注]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公司原董事卫祥云任其执行董事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关联公司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镇江国控董事田习高曾任其董事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 |
注: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成为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关联交易为转让后发生。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578.59 | 5,457.75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1.66 | 29.22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700.92 | 1,973.74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02.49 |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17 | 44.78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4 | 39.02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24 | |
北京中味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15 | |
无锡至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6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47.27 | 3,065.21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14 | 1.46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88 | 2.08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3.74 | 23.77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2.05 | 9.82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0 |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3 | |
镇江市京口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0.45 | |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75 |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1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委托销售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镇江恒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代销房产事宜》的议案,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与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委托销售意向书,规定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销售存量房。本期委托销售金额为447.20万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9年4月1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考核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经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置业”)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合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5年。委托经营管理报酬、投资收益及担保:为保证对于本公司投入的资产及现金安全,恒顺置业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提供担保;公司授权管理层与恒顺置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每年进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经营收益的确定及激励报酬标准。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8.23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2.9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9.72 | 9.72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17.38 | 20.0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1,753.62 | 2021年1月1日 | 2021年8月5日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1,184.86 | 2021年1月1日 | 2021年8月5日 |
注:系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并日前与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往来及资金归集账户发生额,截至合并日往来无余额,资金归集账户已解除协议。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注1] | 1,835.22 |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注2] | 631.16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镇江市润兴路36号房产[注3] | 299.46 |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5%股权[注4] | 1,369.27 |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10%股权[注4] | 547.71 |
注1:根据董事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835.22万元。注2:本期公司出资1,147.57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的55%股权(交易价格为631.16万元)并同时收购其少数股东45%股权(交易价格为516.41万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详见附注六、2。
注3:公司以评估价值299.46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36号的房产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注4:本期公司出资1,369.27万元收购欣鑫(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5%股权,出资547.71万元收购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10%股权。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0.93 | 291.9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不动产对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相关决议及不动产增资协议等,公司与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不动产
358.46万元、1,153.56万元对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76.84%。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569,782.38 | 282,764.41 | 5,949,894.78 | 303,710.74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49,148.40 | 49,148.40 | ||
应收账款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 | 2,600.00 | 130.00 |
发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500.00 | 8,750.00 | 437.50 |
应收账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64,000.00 | 3,200.00 | 40,720.00 | 2,036.00 |
预付账款 | 镇江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预付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4,102.54 | 4,102.54 | ||
其他应收款 | 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 | 20,000.00 | 1,000.00 |
其他应收款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23,574.96 | 1,178.75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注] | 5,788,837.84 | 289,441.89 |
[注]:系本期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期初与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归集账户余额,截至合并日资金归集账户已解除协议。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1,708,371.07 | 5,206,409.71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374,239.43 | 124,731.22 |
应付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628,313.85 | 5,488,196.55 |
应付账款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2,884,856.32 | |
应付股利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793,693.53 | 793,693.53 |
预收账款 | 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94.00 | |
预收账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281.80 | 281.80 |
预收账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716.4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 496,367.98 |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顺和物业有限公司 | 99,850.04 |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6,825.00 | 1,1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39,491.43 |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397.83 | 2,397.83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101,192.56 | |
其他应付款 |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 13,692,7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 4,521,100.00 |
十三、 股份支付
无。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0,286,314.6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286,314.6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72%股权,转让价格为1,136.88万元。2022年1月,公司已收到股权收购款,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公司未设置业务分部。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6,506,198.91 |
1至2年 | 2,918,966.70 |
2至3年 | 3,816.00 |
3至4年 | 12,934.00 |
4至5年 | 2,310,745.63 |
5年以上 | 5,707,983.58 |
合计 | 87,460,644.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84,016.23 | 8.79 | 7,684,016.2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776,628.59 | 91.21 | 4,397,811.03 | 5.51 | 75,378,817.56 | 86,047,358.20 | 100.00 | 10,628,853.71 | 12.35 | 75,418,504.4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9,776,628.59 | 91.21 | 4,397,811.03 | 5.51 | 75,378,817.56 | 86,047,358.20 | 100.00 | 10,628,853.71 | 12.35 | 75,418,504.49 |
合计 | 87,460,644.82 | / | 12,081,827.26 | / | 75,378,817.56 | 86,047,358.20 | / | 10,628,853.71 | / | 75,418,504.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84,016.23 | 7,684,016.2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9,776,628.59 | 4,397,811.03 | 5.51 |
合计 | 79,776,628.59 | 4,397,811.03 | 5.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628,853.71 | 1,452,973.55 | 12,081,827.26 | |||
合计 | 10,628,853.71 | 1,452,973.55 | 12,081,827.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616.26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87.0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110.79万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486,697.11 | 4,087,552.09 |
应收股利 | 3,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0,148,489.46 | 13,982,222.30 |
合计 | 14,635,186.57 | 21,569,774.39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4,486,697.11 | 4,087,552.09 |
合计 | 4,486,697.11 | 4,087,552.09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
合计 | 3,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247,809.59 |
1至2年 | 1,428,511.97 |
2至3年 | 7,935.71 |
3至4年 | 8,035,000.00 |
4至5年 | 1,308.00 |
5年以上 | 2,956,965.08 |
合计 | 16,677,530.3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097,000.00 | 5,870,000.00 |
备用金 | 7,308.00 | 733,426.55 |
往来款及其他 | 13,573,222.35 | 13,002,137.40 |
合计 | 16,677,530.35 | 19,605,563.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 |
期信用损失 | 信用减值) | 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623,341.65 | 5,623,341.6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67,601.00 | 67,601.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73,300.24 | 973,300.2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7,601.00 | 67,601.00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529,040.89 | 6,529,040.8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623,341.65 | 973,300.24 | 67,601.00 | 6,529,040.89 | ||
合计 | 5,623,341.65 | 973,300.24 | 67,601.00 | 6,529,040.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7,601.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905,000.00 | 3-4年 | 47.40 | 3,162,000.00 |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16.61 | 1,630,000.00 |
1,570,000.00 | 5年以上 | ||||
江苏培蕾基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00,000.00 | 5年以上 | 4.20 | 700,000.00 |
镇江市醋业协会 | 往来款 | 640,000.00 | 1-2年 | 3.84 | 64,000.00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货运中心 | 保证金 | 240,000.00 | 1年以内 | 1.44 | 12,000.00 |
合计 | / | 12,255,000.00 | / | 73.49 | 5,568,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余额中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1,368,559.28 | 9,500,000.00 | 361,868,559.28 | 348,345,875.59 | 348,345,875.5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7,008,679.96 | 117,008,679.96 | 127,779,074.76 | 127,779,074.76 | ||
合计 | 488,377,239.24 | 9,500,000.00 | 478,877,239.24 | 476,124,950.35 | 476,124,950.3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38,001,600.00 | 3,584,590.11 | 41,586,190.11 | |||
江苏恒顺沭阳调味品有限公司 | 19,845,636.03 | 19,845,636.03 | ||||
武汉市鑫恒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155,000.00 | 1,155,000.00 | ||||
上海镇江恒顺酱醋配销有限公司 | 550,000.00 | 1,912,500.00 | 2,462,500.00 | |||
山西恒顺老陈醋 | 13,000,000.00 | 19,169,800.00 | 32,169,800.00 |
有限公司 |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32,752,900.00 | 32,752,900.00 | ||||
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 13,850,000.00 | 13,850,000.00 | ||||
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13,466,042.88 | 13,466,042.88 | ||||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24,878,873.35 | 24,878,873.35 | ||||
江苏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644,206.42 | 1,644,206.42 | ||||
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47,400.00 | 2,147,400.00 | ||||
镇江润扬调味品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镇江恒顺醋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 101,375,377.54 | 101,375,377.54 | ||||
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江苏恒睿数据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0,150,000.00 | 10,150,000.00 | ||||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 12,421,467.17 | 12,421,467.17 | ||||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 27,207,372.20 | 27,207,372.20 | ||||
镇江祥兴商贸有限公司 | ||||||
南京恒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348,345,875.59 | 24,666,890.11 | 1,644,206.42 | 371,368,559.28 | 9,500,000.00 | 9,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 42,129,804.57 | -1,821,780.40 | 40,308,024.17 | ||||||||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 | 83,543,916.41 | -12,162,492.62 | 71,381,423.79 |
公司 |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05,353.78 | 1,602,090.00 | 1,611,788.22 | 5,319,232.00 | |||||||
小计 | 127,779,074.76 | 1,602,090.00 | -12,372,484.80 | 117,008,679.96 | |||||||
合计 | 127,779,074.76 | 1,602,090.00 | -12,372,484.80 | 117,008,679.96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61,435,071.08 | 1,180,362,603.14 | 1,824,045,077.35 | 1,165,370,362.18 |
其他业务 | 13,956,533.94 | 10,153,111.14 | 29,754,541.27 | 19,352,261.32 |
合计 | 1,775,391,605.02 | 1,190,515,714.28 | 1,853,799,618.62 | 1,184,722,623.5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8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72,484.80 | -6,416,703.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663,993.58 | -521,309.4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4,084,130.30 | 7,089,933.8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4,553.38 | 762,091.5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367,743.60 | |
其他 | 12,347,775.92 | 15,060,971.29 |
合计 | 24,535,711.98 | 17,354,983.40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35,420.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11,280,301.50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563,758.9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784,689.56 | 系理财产品持有及处置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9,599,4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90,782.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02,260.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9,910.80 | |
合计 | 10,684,121.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3 | 0.1191 | 0.11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7 | 0.1084 | 0.108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杭祝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